产教融合工作方案

产教融合工作方案(精选32篇)

产教融合工作方案 篇1

为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发展,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推进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统筹协调、共同推进、服务需求、优化结构、校企协同、合作育人原则,深化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改革,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为加快构建我市“4+4”现代产业格局,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开创新时代现代省会、经济强市新局面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逐步提高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程度,健全多元化办学体制,构建校企合作长效机制,通过10年左右时间的努力,基本实现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全面推行,需求导向人才培养模式健全完善,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对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贡献显著增强。

二、构建产教融合发展新格局

(一)同步规划产教融合与经济社会发展。将产教融合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区域发展、产业发展、城镇建设和重大生产力布局规划。结合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军民融合发展、人才强市战略,同步规划产教融合发展、政策措施、支持方式、实现途径和重大项目。(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分工负责)

(二)统筹职业教育与区域发展布局。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主体功能区规划,统筹推进职业院校布局结构调整及优化,引导职业教育资源逐步向产业和人口集聚区集中。加快市职教园区建设,将其打造成现代职业教育集聚区,实现全市职业教育集约化、规模化发展。依托重点园区,与京津共建一批产学研创一体化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和科研成果转化创新服务基地。鼓励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重点县初中毕业生到市区优质公办学校接受免费职业教育,在各学校招生计划方面予以倾斜。(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分工负责)

(三)促进高等教育融入区域创新体系。支持市属高校整合各类资源、平台、要素,与行业骨干企业、中小微创新创业型企业建立紧密协同的创新生态系统,发挥对石保廊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发展的服务作用,增强创新中心人才集聚和牵引产业升级能力。把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与专业教育、教师科研及其成果转化有机结合起来,继续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积极参与“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各类学科创新竞赛活动,加快高等学校众创空间建设,每所高等学校至少创办一个众创空间。(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分工负责)

(四)推动学科专业建设与产业转型升级相适应。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重点建设一批具有较好办学基础、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和专业群。围绕我市构建“4+4”现代产业发展格局,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健康、先进装备制造、现代商贸物流、旅游业、金融业、科技服务与文化创意、节能环保等8个领域急需紧缺学科专业,推进专业教学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及新经济发展,促进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加快推进新工科建设。(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分工负责)

(五)强化人才培养需求导向。加快推进教育“放管服”改革,发挥市场机制配置非基本公共教育资源作用,强化就业市场对人才供给的有效调节。开展以行业、企业和劳动者需求为基础的技能培训与岗位需求对接调查工作,定期发布我市年度技能人才供需信息、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和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等,提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定期公布学科专业发展就业状况,把市场供求比例、就业质量作为学校设置调整学科专业、确定培养规模的重要依据。(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工负责)

三、强化企业重要主体作用

(一)拓宽企业参与途径。支持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改进办学准入条件和审批环节,坚持准入条件透明化、审批范围最小化。有序推进职业学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允许企业以资本、知识、技术、设备、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支持企业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管理等方式参与公办职业学校办学。鼓励骨干企业联合职业学校、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同组建产教融合集团(联盟),注重发挥市属国有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分工负责)

(二)推进“引企入教”改革。支持企业深度参与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多种方式参与学校专业规划、教材开发、教学设计,共建兼具生产与教学功能的公共实训基地、技术工艺和产品开发中心、实验实训平台、名师工作坊(室)、技能大师工作室等,促进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环节。推行面向企业真实生产环境的任务式培养模式,共同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职业院校申报新专业原则上应有行业或企业参与。(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分工负责)

(三)开展生产性实习实训。健全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制度,校企共同制定实习实训计划,合理安排实习实训内容和岗位。采取引校进厂、引厂进校、前店后校等校企一体化合作方式,推动职业学校把实习实训基地建在企业、企业把人才培养和培训基地建在学校。支持市职教园区和技师学院建设行业或区域性实训基地,带动中小微企业参与校企合作。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落实税收政策等方式,鼓励企业更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推进实习实训规范化,保障学生享有获得合理报酬等合法权益。(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分工负责)

(四)推进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支持企业、学校、科研院所围绕产业关键技术、核心工艺和共性问题开展协同创新,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和技术研发平台。充分发挥石家庄京津冀产学研联盟平台的积极作用,畅通产教之间的对接渠道、提高对接效率。利用我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节能环保产业基金和创新创业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支持高等学校创新成果和核心技术产业化。积极完善高等学校科研后评价体制机制,把应用型研究项目的成果转化作为项目和人才评价的一项重要内容。(市投资促进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分工负责)

(五)强化企业职工在岗教育培训。建立政府和企业培养技能人才经费的共担机制,企业应依法履行职工教育培训和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的责任,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能要求高、实训耗材多、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其中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的比例不低于60%。建立联合督查机制,加强对企业使用职教经费的监督检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对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教育培训经费并拒不改正的企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收取企业应当承担的职业教育经费,统筹用于本地区的职业教育。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支持企业向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和培训机构购买培训服务。积极做好化解过剩产能转岗人员再就业培训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分工负责)

四、推进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改革

(一)将工匠精神融入基础教育。将动手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依托市青少年社会综合实践学校,面对本市中小学生开展生产实践体验等活动。依托“省会大工匠”推选宣传,组织实施工匠进校园、进课堂等活动。鼓励有条件的普通中学开设系列职业体验、职业生涯规划、通用技术等课程,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与职业能力。鼓励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向普通中学开放。深化普职融通改革,推进65所普职融通试点学校之间互联互通,构建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多元化人才成长“立交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分工负责)

(二)推进产教协同育人。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厂即入校、校企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现代新型学徒制,持续抓好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和石家庄科技工程职业学院的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形成可复制经验在全市职业院校推广。支持石家庄学院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试点紧密围绕产业需求,强化实践教学,完善以应用型人才为主的培养体系。引导鼓励规模以上企业安排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对接职业学校,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实训提供不少于企业技术工种岗位或服务、业务、管理等岗位总数10%的岗位。开展学生顶岗实习、工学交替和订单培养,加大实习实训在教学中的比重,实践性教学课时不少于总课时的50%。(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工负责)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强化职业学校、应用型本科高等学校“双师型”队伍建设。探索实施产业教师(导师)特设岗位计划,鼓励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设立流动岗位吸引企业技术人员从事教学科研工作,面向企业聘用高层次专业人员、能工巧匠到学校任教。落实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在编制内自主录用教师制度,按照人社部门核准后的公开招聘计划和方案,自主选人用人;经人社部门核准,可将15%的编制员额按有关规定用于聘请兼职教师,财政按编制内人员拨款标准拨付经费。全面落实职业学校、高等学校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专业教师到企业生产或服务岗实践每五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分工负责)

(四)落实招生考试配套改革。执行高等职业学校分类招考,按专业划分为不同的考试类,开展院校联合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注重对考生职业技能的考核。健全“中高职衔接”、专升本等培养模式。逐步提高高等学校招收有工作实践经历人员的比例。(市教育局负责)

(五)深化学校治理结构改革。建立健全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理事会制度,积极引入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推动学校优化内部治理,充分体现一线教学科研机构自主权,积极发展跨学科、跨专业教学和科研组织。(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工负责)

(六)创新教育培训服务供给。发挥各职业院校资源优势,面向一线劳动者,广泛开展以提升职业能力为重点的各类培训。打造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平台,推行“互联网+培训”模式。支持有条件的社会组织整合校企资源,开发立体化、可选择的产业技术课程和职业培训包。探索高等学校和行业企业课程学分转换互认,允许和鼓励高等学校向行业企业和社会培训机构购买创新创业、前沿技术课程和教学服务。积极向国家争取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每年支持1个国家级、2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工负责)

五、促进产教供需双向对接

(一)强化行业协调指导。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引导,积极支持行业组织制定深化产教融合工作计划,促进校企合作对接,指导“双师型”教师培养,参与学校专业建设规划制定,预测行业技术技能人才需求,发布行业就业状况,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等服务。(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行业协会分工负责)

(二)规范发展市场服务组织。鼓励各县(市、区)政府、行业组织、企业、院校通过购买服务、合作设立等方式,培育产教融合服务组织(企业)。支持利用市场合作和产业分工,提供专业化服务,构建校企利益共同体,形成稳定互惠的合作机制,促进校企紧密联结。(各县市区政府,行业协会分工负责)

(三)打造信息服务平台。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依托省市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立“校企通”平台,逐步建设政府、行业企业与职业教育机构共享的产教融合信息平台,提供精准化产教融合信息发布、检索、推荐和相关增值服务。强化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和企业实践库建设,推进校企资源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共建共享。(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工负责)

六、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一)实施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加快市高级技工学校和鹿泉区职教中心实训设施项目建设,支持其他纳入国家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项目库的中职学校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改善基本教学型技能实训设施条件。支持中高职优质院校加强校企合作,共建共享技术技能实训设施,共建骨干(特色)专业、名师团队、精品课程,起到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市属高校加强产教融合实训环境、平台和载体建设,加强学科、人才、科研与产业互动,推进合作育人、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工负责)

(二)落实财税政策。优化政府投入,完善体现职业学校、应用型高等学校和行业特色类专业办学特点和成本的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拨款机制。严格执行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的规定。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科研人员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基数。落实社会力量举办教育有关财税政策,积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和企业参与办学。对于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超过500万元的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对于企业举办的技工院校,各有关部门可通过政府购买成果的方式,落实向企业办技工院校的投入,支持企业办技工院校发展。企业因接收学生实习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以及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依法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分工负责)

(三)强化金融支持。落实国家、省、市金融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支持产教融合项目。积极争取和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支持我市产教融合项目。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模式,开发适合产教融合项目特点的多元化融资品种,做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配套金融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资本市场进行股权融资。加快发展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保险公司对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保险专门确定费率。(市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分工负责)

(四)落实土地人事政策。落实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基本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房屋拆迁管理费和河道管理费等相关规费减免政策。依法落实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免征耕地占用税政策。企业投资或与政府合作建设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的建设用地,按教育用地管理,符合《划拨用地目录》要求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地,鼓励企业自愿以出让、租赁方式取得土地。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中专、大专、本科毕业学历,在升学、初次薪资确定、征兵入伍、职称评聘、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市国土资源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工负责)

(五)开展产教融合建设试点。支持有较强代表性、影响力和改革意愿的县(市)区、行业、企业争取纳入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搭建以城市为节点、以行业为支点、以企业为重点的政、产、教、研创新模式,发挥试点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实现产教融合整体深入推进。(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分工负责)

(六)加强交流合作。鼓励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积极参与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等国家战略,与京津冀等地优质教育资源开展深度合作,共建一批市场前景广阔、经济社会效益好、示范效应显著的优质产教融合合作项目。鼓励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和优质教育资源,开发符合国情、省情、市情的校企合作和协同创新模式。(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工负责)

七、加强组织实施

(一)强化工作协调。建立市发展改革、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密切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积极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协调联动,推进工作落实。

(二)营造良好环境。做好宣传动员和舆论引导,引导形成学校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企业重视“投资于人”的普遍共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充分理解、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产教融合的良好氛围。

产教融合工作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市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深度融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统筹协调、服务需求、优化结构、校企协同、合作育人”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西安市产业和教育资源优势,加强政府统筹规划,引导企业主动参与,深化教育创新改革,加快推动产教深度融合。力争到20__年,培育13个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20个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打造13个市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开设40个产教融合型重点专业,建设75个政产学研用协同育人项目。到20__年,教育和产业统筹协调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体制机制创新取得新突破,产教融合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产教融合发展新格局

1.统筹推进产教融合与经济社会发展。将产教融合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贯穿到区域发展、产业规划、城镇化建设和重大生产力布局等各个环节。抢抓国家中心城市、关中平原城市群、“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机遇,充分依托西安文化教育资源优势,将产教融合与构建“6+5+6+1”现代产业体系工作相结合,实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文化旅游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大数据局、市金融工作局等市级部门,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统筹推进高等教育融入区域创新体系。支持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大学,支持西北大学、长安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驻市高校发挥学科优势,建设一批世界一流的特色学科。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现代产业急需紧缺学科专业。加快推进西安交大创新港、西北工业大学翱翔小镇、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部电子谷等创新创业重点项目建设。打造以高新区为引领、“高新区+航天基地+沣东新城+大学城+科研院所”等区域为依托的科创大走廊,形成“创新增长极”。(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市级部门,各高校,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区域协调发展。依托“一核三带一通道多板块”产业空间布局,引导教育资源向产业聚集区流动,专业设置向产业门类看齐。逐步完善职业教育布局,在中心城区,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新经济与新技术等学科专业;在近郊区县,重点发展现代农业、乡村振兴、区域经济等学科专业;在开发区,重点发展现代制造业、高科技、信息技术等学科专业。积极探索职业教育与区域发展新模式,支持高陵区依托陕汽总部、吉利汽车、潍柴动力等工业园区,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开展先行试点,建设产教融合示范园区,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大数据局、市金融工作局等市级部门,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

4.构建多元化办学方式。允许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以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积极探索职业学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试点改革,支持企业和职业学校,公办和民办职业学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性质的职业学校或二级学院(系部)。鼓励企业(行业)在人才培养、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多形式的校企合作,积极参与学校专业布局、教材开发、课程设置、实习实训等。(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国资委等市级部门,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快创新成果转化。积极推进面向我市主导产业、以科技成果转化为主要任务的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支持企业与高校合作申报国家、省级科技重大专项。鼓励企业积极参与高校院所、区县、开发区科技成果转化示范高校、示范基地建设,加快建设技术研发与集成、成果中试熟化与产业化服务空间,促进区域产学研和金融资源共享。到20__年,建成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10个、示范高校10家,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00家。(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委等市级部门,各高校,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6.开展生产性实习实训。建立和完善学生到企业实习通道,推进实习实训规范化,鼓励规模以上企业按照职工总数的2%安排专业对口学生实习,保障学生享有获得合理报酬等合法权益。加快实习实训基地建设,鼓励高校和职业院校建设行业或区域性实训基地,支持优势企业与学校共建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引导中小微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到20__年,建成20个高质量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总工会等市级部门,各高校,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强企业员工教育培训。落实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加强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管理,督促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8%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确保教育培训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职工技能竞赛,支持企业一线骨干技术人员进行技能提升,对参加培训提升技能等级或获得各类技能竞赛奖的职工,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不断增强技术工人的.优越感和自豪感。(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等市级部门,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产教融合育人创新

8.将劳动实践融入素质教育。加强学校劳动教育,拓展校外劳动实践体验,组织开展劳动教育日、劳动教育周等活动。将培育工匠精神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建立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广泛开展职业教育劳模大讲坛、劳模进校园等活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鼓励企业、院校建设职业体验中心,开展职业启蒙、职业体验教学,并积极向普通中小学、高校、市民开放。到20__年,建设120个职业体验中心。(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等市级部门,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9.推进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推动高校差别化、分类发展,深化产教融合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创新改革,开展技能人才培训,逐步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比重。全面推行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进一步完善学徒制政策、标准、信用制度等。探索订单合作、工学交替模式培养育人,形成可复制经验向全市推广。鼓励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支持校企共同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等市级部门,各高校,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创新教育培训服务供给。鼓励区县、开发区建设区域技术技能培训中心,大力开展开放性、非学历社会培训。大力支持“互联网+教育培训”发展,鼓励教育培训机构、行业企业联合开发优质教育资源,推出形式多样的产业技术课程和职业培训包,建立培训包交易制度,支持和鼓励政府、高校和企业购买职业教育培训服务。探索开展高校和行业企业课程学分转换互认,实施基于产教融合组织共同标准的校企课程学分转换互认制度。(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等市级部门,各高校,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化产教融合人才培养

11.深入落实考试招生制度。鼓励开展中高职、高职与本科以及中职与本科一体化人才培养试点,促进各类型人才的衔接贯通。落实职教高考制度,加大技术技能测试比重,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办法。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取消高等学校招收职业教育毕业生比例限制。支持企业与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开展定向招生、定向培养。推进技工院校招生录取纳入到全市中招平台。(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等市级部门,各高校,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加快学校治理结构改革。全面落实“一章八制”“管办评”分离等改革措施,推动学校优化内部治理,下移管理重心和学术权力,逐步扩大学校一线教学科研机构在专业设置、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积极发展跨学科、跨专业教学和科研组织。建立健全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理事会制度,鼓励和支持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参与组建学校理(董)事会、产业学院理事会、专业建设委员会等产学研协同治理组织。(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市级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加强产教融合师资队伍建设。制定符合产教融合特点的教师、企业职工资格标准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评价体系,完善“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和办法,建立产教融合型教师队伍人才信息库。鼓励企业、职业学校和高校安排人员交流、挂职。加大对参与产教融合的科研、教师等人员,在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激励力度。高校、职业院校教师依法取得与教学科研相关的社会服务产生的净收入不纳入学校工资总额基数。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等所得收入的50%可用于进行绩效分配,不列入绩效总量,其余50%可用于院校公用经费。(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市级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政策支持

14.实施产教融合重点工程。健全完善产教融合政策体系,开展课题研究,争取示范试点,对示范试点单位在政策优惠、推荐支持、经验宣传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建立产教融合项目库,加快发展产教融合项目,在项目立项、土地征用、资金申报等环节开辟绿色通道,优先给予安排。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对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产教融合项目,市级财政给予优先配套。制定产教融合型企业、学校、专业、基地认证标准和评价办法,开展认证评价,建立认证目录,对通过认证的予以奖励、授牌,并向社会推介。(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等市级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加大财税用地政策保障。对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按照政策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对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按规定可按投资总额30%的比例,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允许按规定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和学生在企业实习期间的报酬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投资或与政府合作建设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的建设用地,按教育用地管理,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通过划拨方式供地,鼓励企业自愿以出让、租赁方式取得土地。(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资源规划局等市级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强化金融支持。落实国家、省、市金融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支持产教融合项目。积极争取和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支持我市产教融合项目。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模式,开发适合产教融合项目特点的多元化融资品种,做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配套金融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资本市场进行股权融资。加快发展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保险公司对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保险确定专门费率。(市金融工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市级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17.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发改、教育、人社、财政、国资、工信、科技、文化旅游、住建、商务、农业农村、税务、金融等部门组成的产教融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调联动,明确任务分工,夯实工作责任。完善产教融合督查机制,强化对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的监督管理,推进工作落实。加强产教融合队伍建设,成立行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开展产教融合工作研究,制定技术技能标准和人才培养标准。(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工作局等市级部门,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建立对接机制。引导行业龙头企业联合高校、行业等组建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加强各成员单位在人才培养、教学科研、技能鉴定、技术研发等方面的交流合作。依托高校建立产教融合信息化平台,向各类主体提供精准化产教融合信息发布、检索、推荐和相关增值服务。开展全市产教融合对接活动,每年引进6家规模以上企业与我市高校、职业(技术)学校开展合作,搭建教育培训、项目合作、技术研发等交流合作平台。(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局等市级部门,各高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加强交流合作。鼓励高校、职业院校“走出去”,积极参与配合“一带一路”建设,支持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外合作办学,鼓励学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优质教育资源并深度整合,开发符合我市特点的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市内学校与中外院校和企业结对,培养符合国际标准的各类人才。充分利用国内和国际两个教育市场,不断优化职业教育资源和要素,创建试点经验及研究成果合作交流平台。(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等市级部门,各高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20.营造良好氛围。加强舆论宣传和政策引导,广泛宣传产教融合最新政策,积极开展对接推广活动,在全市形成学校主动服务经济发展、企业重视“投资于人”的普遍共识。及时总结和梳理产教融合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争取在全国进行推广。大力宣扬我市创新型人才、技术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的先进事迹,组织开展先进典型进校园、进企业等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充分理解、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产教融合的良好氛围。

产教融合工作方案 篇3

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是推动教育优先发展、人才引领发展、产业创新发展、经济高质量发展相互贯通、相互协同、相互促进的战略性举措。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产教融合改革部署,在全国统筹开展产教融合型城市、行业、企业建设试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把深化产教融合改革作为推进人力人才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战略性任务,以制度创新为目标,平台建设为抓手,推动建立城市为节点、行业为支点、企业为重点的改革推进机制,促进教育和产业体系人才、智力、技术、资本、管理等资源要素集聚融合、优势互补,打造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二)试点原则。

统筹部署、协调推进。坚持政府主导,发挥市场作用,形成各方协同共进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城市综合承载改革功能,以城市试点为基础,突出城企校联动,统筹开展行业、企业试点。

优化布局、区域协作。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综合考虑区域发展水平,重点支持有建设基础、改革意愿、带动效应的城市开展试点。承担试点任务的东部地区城市,要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开展结对帮扶和对口支援,带动中西部地区发展。

问题导向、改革先行。集中力量破除体制障碍、领域界限、政策壁垒,下力气打通改革落地的“最后一公里”。下好改革“先手棋”,健全制度供给和体制机制,重点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动实现全要素深度融合。

有序推进、力求实效。坚持实事求是、扶优扶强,根据条件成熟程度,分期开展建设试点,不搞平衡照顾,防止形成政策洼地。坚持因地因业制宜,促进建设试点与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紧密结合,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二、试点目标

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试点布局建设50个左右产教融合型城市,在试点城市及其所在省域内打造形成一批区域特色鲜明的产教融合型行业,在全国建设培育1万家以上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制度和组合式激励政策体系。

通过试点,在产教融合制度和模式创新上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借鉴的经验,建立健全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校企合作育人、协同创新的体制机制,推动产业需求更好融入人才培养过程,构建服务支撑产业重大需求的技术技能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体系,形成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基本解决人才供需重大结构性矛盾,教育对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服务贡献显著增强。

三、试点对象。

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对象包括:

(一)产教融合型城市。从20__年起,在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试点建设首批20个左右产教融合型城市。适时启动第二批试点,将改革向全国推开。试点城市应具有较强的经济产业基础支撑和相对集聚的教育人才资源,具有推进改革的强烈意愿,推出扎实有效的改革举措,发挥先行示范引领作用,确保如期实现试点目标。除计划单列市外,试点城市由省级政府推荐,直辖市推荐市辖区或国家级新区作为试点核心区。面向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统筹试点城市布局,中西部地区确定试点城市要适当考虑欠发达地区实际需求。

(二)产教融合型行业。省级政府在推动试点城市全面深化产教融合改革基础上,依托区域优势主导产业或特色产业集群,推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深化产教融合,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在产教融合改革中的协调推动和公共服务职能,打造一批引领产教融合改革的标杆行业。

(三)产教融合型企业。积极建设培育一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高等学校办学和深化改革中发挥重要主体作用,在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质量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产教融合型企业。

四、试点任务

在深化产教融合改革中,充分发挥试点城市承载、试点行业聚合、试点企业主体作用,结合深化国家职业教育改革,重点聚焦以下方面先行先试。

(一)完善产教融合发展规划和资源布局。健全产教融合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联动规划机制。在城市规划建设、产业园区开发、重大项目布局中,充分考虑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求,将产教融合发展作为基础性要求融入相关政策,同步提出可操作的支持方式、配套措施和项目安排。有条件的地方要以新发展理念规划建设产教融合园区。大力调整优化职业教育布局,推进资源向产业和人口集聚区集中。开展东部对口西部、城市支援农村的职业教育扶贫,推动农村贫困地区学生到城市优质职业院校就学。

(二)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改革。将培育工匠精神作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重要内容。以生产性实训为关键环节,探索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新模式。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深度开展校企协同育人改革,推进职业院校人才培养与企业联盟、与行业联合、同园区联结,在技术类专业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重点推动企业通过校企合作等方式构建规范化的技术课程、实习实训和技能评价标准体系,提升承担专业技能教学和实习实训能力,提高企业职工教育培训覆盖水平和质量,推动技术技能人才企业实训制度化。推动大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办学,明显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参与校企合作比例。健全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结构动态调整机制,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服务创新链的学科专业体系。推动高等学校和企业面向产业技术重大需求开展人才培养和协同创新,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比重。

(三)降低校企双方合作的制度性交易成本。重点解决校企合作信息不对称、对接合作不顺畅、评价导向不一致等突出问题。探索建设区域性产教融合信息服务平台,促进校企各类需求精准对接。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各类产教对接活动,推动院校向企业购买技术课程和实训教学服务,建立产业导师特设岗位,推动院校专任教师到企业定期实践锻炼制度化,促进校企人才双向交流。推进行业龙头企业牵头,联合职业院校、高等学校组建实体化运作的产教融合集团(联盟),搭建行业科研创新、成果转化、信息对接、教育服务平台,聚合带动各类中小企业参与。探索校企共建产教融合科技园区、众创空间、中试基地,面向小微企业开放服务。建设校企合作示范项目库。

(四)创新产教融合重大平台载体建设。创新实训基地建设和运行模式,试点城市要按照统筹布局规划、校企共建共享原则建设一批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要更多依托企业建设,优先满足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家政、养老、健康、旅游、托育等社会服务产业人才需求。面向高质量发展的若干重点领域,推动“双一流”建设等高校、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共建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协同开展关键核心技术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学科专业建设,打通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移和产业化链条。

(五)探索产教融合深度发展体制机制创新。健全以企业为重要主导、高校为重要支撑、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中心任务的高等教育产教融合创新机制。完善现代学校和企业治理制度,积极推动双方资源、人员、技术、管理、文化全方位融合。围绕生产性实训、技术研发、检验检测关键环节,推动校企依法合资、合作设立实体化机构,实现市场化、专业化运作。各地可在指导开展城市试点基础上,结合实际对省域内推进产教融合型行业、企业试点的具体任务做出规定,制定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具体措施。省级政府要统筹资源配置,将承担试点任务、推进改革成效作为项目布局和投资安排的重要因素,积极加大投入,形成激励试点的政策导向和改革推力。开展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试点的中央企业、全国性特大型民营企业,组织实施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五、试点支持政策

(一)落实组合投融资和财政等政策激励。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试点城市自主规划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优先布局建设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对建设成效明显的`省份和试点城市予以动态奖励。完善政府投资、企业投资、债券融资、开发性金融等组合投融资和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对重大项目跟进协调服务,吸引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建设。以购买服务、委托管理、合作共建等方式,支持企业参与职业院校办学或举办职业院校。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投资,按规定投资额30%的比例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试点企业深化产教融合取得显著成效的,按规定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并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全面落实社会力量举办教育可适用的各项财税、投资、金融、用地、价格优惠政策,形成清单向全社会发布。

(二)强化产业和教育政策牵引。鼓励制造业企业为新增先进产能和新上技术改造项目配套建设实训设施,加快培养产业技术技能人才。允许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在岗职工以工学交替等方式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校企共招、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完善“双一流”建设评价为先导探索建立体现产教融合发展导向的教育评价体系,支持各类院校积极服务、深度融入区域和产业发展,推进产教融合创新。对成效明显的地方和高校在招生计划安排、建设项目投资、学位(专业)点设置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

六、试点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等负责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的政策统筹、协调推进。省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区域内建设试点组织实施工作。试点城市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落实主体责任,将试点任务分解到位、落实到事、责任到人。

(二)健全协调机制。省级政府和试点城市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工作、及时解决问题。省级人才工作领导组将深化产教融合改革纳入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考核评价重要内容。试点城市要编制改革问题清单、政策清单,逐一落实。

(三)强化总结推广。试点城市通过深化改革探索出的经验办法,特别是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有效措施,应及时向省级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在省域内复制推广。具有重大示范效应的改革举措,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按程序报批,在全国复制推广。

产教融合工作方案 篇4

为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服务湖北高质量发展,依据《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统筹开展湖北省产教融合型城市、行业、企业建设试点,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国职教大会精神,遵照《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人才引领发展、产业创新发展,把深化产教融合改革作为推进人力人才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战略性任务,推动建立以城市为节点、行业为支点、企业为重点的改革推进机制,促进教育和产业体系人才、智力、技术、资本、管理等资源要素集聚融合、优势互补,打造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

(二)试点原则

统筹部署、协调推进。坚持政府主导,发挥市场作用,形成各方协同共进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试点城市综合承载改革功能和典型示范作用,以城市试点为基础,统筹开展行业企业试点。

优化布局、分层推进。根据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战略布局,综合考虑区域发展,重点支持有建设基础、有改革精神、有带动效应的城市开展试点。不具备综合试点的城市,可先行开展行业、企业试点,并逐步推进到城市综合试点。

问题导向、改革先行。集中力量破除产教融合的体制机制障碍、领域门槛、行业界限、政策壁垒,不断探索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实现途径,不断强化行业、企业的主体作用,重点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动实现全要素深度融合。

因地制宜、力求实效。坚持因地因业制宜,建设试点内容要与产业结构布局、产业转型升级紧密结合,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坚持实事求是、扶优扶强,不搞平衡照顾,真抓实干、力求实效,根据条件成熟程度,分期开展建设试点。

二、试点目标

到20__年,通过5年的努力,试点布局建设3个左右湖北省产教融合型城市,打造形成5个左右特色鲜明的湖北省产教融合型行业,建设培育400个左右湖北省产教融合型企业,重点建设100个左右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初步建立省级产教融合制度框架和激励政策体系。

通过试点,建立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校企合作育人、协同创新的体制机制,构建服务支撑产业重大需求的人才培养体系,教育对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服务贡献显著增强,打造产教融合“湖北样板”。

三、试点对象

在产业、人口、教育资源相对集聚,经济实力强、产业基础强、科教优势强、改革意愿强、带动效应和承载能力强的城市,试点建设3个左右湖北省产教融合型城市,形成以国家级产教融合型试点城市为龙头牵引,省级试点城市为骨干支撑,向全省辐射示范作用明显的产教融合型城市体系,打造支撑湖北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依托我省集成电路、新一代通信技术、智能制造、新能源与新材料等十大重点产业,推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深化产教融合,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的协调推动和公共服务,以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重点打造以芯片为代表的集成电路产业、以5G为代表的新基建产业、以激光和智能装备为代表的智能制造产业、以生物医药和高性能医疗器械为代表的大健康产业、以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为代表的汽车产业等5个左右引领全省产教融合改革的湖北省产教融合标杆行业。

围绕支撑服务湖北十大重点产业发展,遴选建设培育400个左右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职业院校、高等学校办学和深化改革中发挥重要主体作用,在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质量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产教融合型企业。

四、试点任务

充分发挥试点城市承载、试点行业聚合、试点企业主体作用,重点聚焦以下方面先行先试。试点城市要同步规划产教融合与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职业教育与区域发展布局、推动学科专业建设与产业升级相适应,试点行业要强化行业协调指导、开展人才需求预测、校企合作对接服务,试点企业要深度参与教育教学改革、推进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开展生产性实习实训和职业培训。

(一)优化完善社会产教融合湖北布局

将产教融合发展纳入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步联动区域发展、产业发展、城市建设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同步推进产教融合发展政策制定、要素支持、实施路径和重点项目建设。引导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围绕湖北十大重点产业调整优化学科专业体系,推进资源向产业和人口集聚区集中。

(二)打造人才产教合作培养湖北样板

鼓励行业龙头企业、职业院校、高等学校的实习实训实践基地向社会开放。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推进职业院校人才培养与企业联盟、与行业联合、同园区联结,以生产性实训为关键环节,探索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新模式,在技术类专业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推动校企合作构建规范化的技术课程、实习实训和技能评价标准体系,提升专业技能教学和实习实训能力。推动大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办学,明显提高规模以上企业参与校企合作比例。

(三)搭建产教融合服务湖北平台

建立湖北产教融合信息服务平台,汇集行业企业人才需求、校企合作、项目研发、技术服务等供求信息,提供精准化产教融合信息发布、检索、推荐和相关增值服务。推动院校向企业购买技术课程和实训教学服务,建立产业导师特聘、教师定期企业实践制度,促进校企双向交流。推进行业龙头企业牵头,联合职业院校、高等学校组建实体化运作的湖北行业产教融合联盟,开展科研创新、成果转化、信息对接、教育服务,聚合带动各类中小企业参与。探索校企和校地共建产教融合科技园区、众创空间、中试基地,面向小微企业开放服务。

(四)创新产教融合发展湖北机制

健全以企业为重要主导、高等学校为重要支撑、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中心任务的产教融合创新机制。鼓励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开展职业院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改革试点。允许企业以土地、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依法与职业院校或高等学校共建产业学院或二级学院、实训基地和创新基地。鼓励企业加大开发投入力度,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联合,设立人才工作站,共建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实验室、中试和工程化基地,推动技术成果向企业转移。

五、试点支持政策

(一)投融资和财政组合激励的牵引

进入湖北省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的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激励政策与企业投资兴办职业教育、接收学生实习实训、接纳教师岗位实践、开展校企深度合作、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等工作相挂钩。

1.结构性减税。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产教融合型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缴纳的税收优惠。

2.用地支持。支持企业投资或与政府合作建设职业院校、高等学校,其教研及教学配套设施建设用地按科教用地管理。对非营利性教育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通过划拨方式供地。企业投资或与政府合作建设的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或高等学校,按国家相应的政策供应土地。把产教融合谋划储备项目中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项目,按程序纳入省重点项目,优先保障用地。试点城市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和实训基地用地列入土地供应年度计划。

3.财政投入与抵免。优化政府投入,完善体现职业教育办学特点和成本的教育拨款机制。职业院校、高等学校科研人员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限制,不纳入总量基数。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投资,按规定投资额的30%比例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4.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支持产教融合项目。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上市、挂牌、发债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加快发展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保险公司对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保险专门确定费率。

(二)产业和教育政策的牵引

鼓励企业为新增先进产能和新上技术改造项目配套建设实训设施,加快培养大批产业技术技能人才。鼓励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在岗职工以工学交替等方式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与高等学校共招、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完善“双一流”“双高计划”等项目建设评价为先导,探索建立体现产教融合发展导向的教育评价体系,支持各类院校积极服务、深度融入区域和产业发展。对成效明显的地方和院校在招生计划安排、建设项目投资、质量提升加大奖补资金额度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

(三)政府专项奖补资金的牵引

充分发挥已有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专项引导资金的作用,对承担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尤其是开展育婴师、养老师、护理师培训的高职院校和应用型高等学校,给予一定的奖励性激励补贴。

六、试点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推进

省发改委、教育厅、经信厅、财政厅、人社厅、自然资源厅、国资委、税务局等负责全省产教融合建设试点的政策统筹、协调推进。各市州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试点城市应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积极做好域内建设试点组织实施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完善评价体系;建立深化产教融合督促检查机制,完善企业投入统计调查制度,对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加大督查力度,强化事中监督管理和事后评估公告,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二)加强宣传引导,创新发展理念

加大对产教融合政策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凝聚学校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企业重视“投资于人”的普遍共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充分理解、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产教融合的良好氛围,努力形成产教融合新局面。

(三)加强示范引领,彰显辐射带动

试点城市通过深化改革探索出的经验办法,应积极向省政府有关部门报送。省政府有关部门应密切关注试点城市、行业、企业的改革动向,及时汇总、凝练改革典型经验和具有重大示范效应的改革举措,在全省复制推广。

产教融合工作方案 篇5

20__年2月,国务院印发了《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开宗明义,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与以往相比,本次《方案》改革力度颇大,直面问题要害,并针对职业教育内外部改革的关键问题提出战略性解决方案。《方案》仍然延续了对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问题的关注,并且在几个关键领域提出实质性的改革策略。

1.坚持知行合一、工学结合,加快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一般认为,现代意义上的职业教育诞生于工业革命时期,其主要标志是学校职业教育的出现。同时,随着工业革命的到来,传统学徒制逐渐趋于瓦解。但需要注意的是,学校职业教育与学徒制并非简单的替代关系。现代职业教育实际上是沿着两条主线发展的:一条是学校职业教育,另一条则是职业培训。关于现代职业教育究竟应该以学校职业教育为主,还是应该以职业培训为主,在二战后引发了一场旷日持久的论战。前者以巴洛夫为代表,他认为,现代职业教育应该以学校职业教育为主,学校可以根据政府的经济发展计划和长期性的人力资源预测,通过职业化的学校课程培养一定数量训练有素的后备人力资源。相反,福斯特提出著名的“职业学校谬误说”,强调现代职业教育应该以职业培训为主,以劳动力就业市场的需求为基本出发点,职业化的学校课程不能决定学生的职业志愿,也不能解决失业问题,简单的人力资源规划不能成为职业教育发展的依据。

实际上,两种理念孰优孰劣,很难做出绝对判断,世界各国根据本国需要,逐渐形成学校本位人才培养模式、企业本位人才培养模式、“学校—企业”综合人才培养模式。就此而言,我国是典型的学校本位人才培养模式,即职业学校是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主要承担者,企业在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中发挥的作用相对有限。新世纪以来,从世界各国职业教育发展趋势来看,“学校—企业”综合人才培养模式日益受到青睐,尤其强调发挥企业在职业教育办学中的重要主体作用。

对此《方案》提出,要坚持知行合一、工学结合,探索创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发挥校企双元在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具体要求是,借鉴德国“双元制”等模式,总结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经验,校企共同研究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强化学生实习实训。

在传统的校企合作中,企业在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中发挥的作用并不明显。对此,《方案》强调,要引导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将企业的人力资源需求融入我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

其一,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调整专业设置。健全专业设置定期评估机制,强化地方引导本区域职业院校优化专业设置的职责,原则上每5年修订1次职业院校专业目录,学校依据目录灵活自主设置专业,每年调整1次专业。其二,校企联合开发,并定期更新教材与信息化资源。遴选认定一大批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建设一大批校企“双元”合作开发的国家规划教材,倡导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并配套开发信息化资源。每3年修订1次教材,其中,专业教材随信息技术发展和产业升级情况及时动态更新。其三,将企业最新技术融入教育教学。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发展需求,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推进虚拟工厂等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和普遍应用。

2.推动校企全面加强深度合作,构建校企命运共同体

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不仅是一个教育问题,而且是一个经济问题。实际上,真正意义上的校企合作问题是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而出现的。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中专学校多由行业部门举办,技工学校多由国有企业举办。通常,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在组织内部就可以解决。而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阶段,为了激发企业的市场活力,我国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一方面是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即将原来隶属行业部门管理的学校划归教育部门管理,另一方面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减轻国有企业负担,去除包括教育在内的企业非生产性功能。

上述一系列改革,使得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失去稳固的组织基础。自此以后,企业变成完全的经济实体,不再承担教育责任,因此,校企合作的意愿并不强烈。而职业学校由于人才培养需要,只能依靠私人关系、政府牵线等方式,去市场中寻求校企合作企业。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校企合作的关键问题是,我们如何重构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关系。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校企合作体系的构建,不仅极为复杂,而且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应该明确认识到,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是一种完全的市场行为,这是我们必须尊重的事实。在职业教育办学实践中,要改变传统的“拉郎配”方式,尝试构建一种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

对此,《方案》提出以下几点改革举措。一是拓宽合作领域,寻找利益结合点,明确校企双方的责任义务。职业院校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主动与具备条件的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合作。学校积极为企业提供所需的课程、师资等资源,企业应当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和管理等要素参与校企合作,促进人力资源开发。

二是通过改革绩效工资制度,调动学校内部人员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方案》提出,校企合作中,学校可从中获得智力、专利、教育、劳务等报酬,具体分配由学校按规定自行处理。

三是通过经济手段调动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在开展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基础上,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对进入目录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条件的,可按投资额一定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四是厚植企业承担职业教育责任的社会环境,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现代意义上的企业发展历史很短,其参与职业教育的社会意识与文化也需要较长的培育过程。

3.打造一批高水平实训基地,深化区域产教融合力度

产教融合是提高我国职业教育体系现代化水平的关键所在,也是确保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根本所在。由于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之间差异巨大,国家层面统一推进产教融合难以有效落实到行动层面。而从学校层面力量又相当有限与薄弱。因此,从区域层面着手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则一种更具操作性与可行性的方式。从我国现有产业发展来看,省域产业发展特征较为明显,地市或县域产业发展更为单一、集中,对于产教融合的深度展开更为有利。

目前来看,区域层面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需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对学校而言,产教融合的需求在于加强区域统筹,促进省域或地市域职业院校(包括应用型本科)的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相匹配,建立区域产业需求清单与院校专业供给清单,推进区域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以及研究生层次的专业水平与产业水平对接。对企业而言,产教融合的需求主要体现在技术研发和人力资源培训两个方面。对社会大众而言,产教融合的需求主要体现在终身教育、社区教育服务等方面。也就是说,在综合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项目时,必须考虑到不同群体对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需求差异,探索功能更为多元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项目。

为了深化区域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力度,《方案》提出打造功能更为多元的高水平实训基地。即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充分调动各方面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带动各级政府、企业和职业院校建设一批资源共享,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企业真实生产和社会技术服务于一体的高水平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当然,实训基地在功能发挥上也有侧重点,其最主要的功能仍旧是服务学校教学与企业生产。面向先进制造业等技术技能人才紧缺领域,统筹多种资源,建设若干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推动开放共享,辐射区域内学校和企业;鼓励职业院校建设或校企共建一批校内实训基地,提升重点专业建设和校企合作育人水平。

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方案》也提出要发挥其社会服务功能。积极吸引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指导各地各校借鉴德国、日本、瑞士等国家经验,探索创新实训基地运营模式。提高实训基地规划、管理水平,为社会公众、职业院校在校生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企业提升人力资源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4.多措并举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完善职教师资培养制度

职业教育要想高质量发展,就必须有一支高质量的教师队伍。与普通教育教师相比,职业教育教师最大的特点就是“双师型”。“双师型”主要体现在对其能力结构的复杂要求,即不仅需要职业教育教师具备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而且需要职业教育教师具备扎实的实践操作能力。然而,目前来看,我国“双师型”教师的短缺问题仍然是一个大问题。

长期以来,“双师型”教师无论是引进,还是培养,都存在一系列问题。在引进环节,主要的障碍是招聘制度与薪酬待遇等。由于学历限制,不少企业的高技能人才无法进入职业院校任教。由于薪酬待遇的差距,不少高技能人才即便进入了职业院校也很难留住。在培养环节,我国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一种是职教教师通过普通师范以及其他理工和综合类高校培养,即在相关院校接受师范类或专业类的课程培养,到岗后再进行一定的.培训。优点在于,有一批研究生学历的相关专业毕业生进入职校教师队伍,提高了职教师资队伍的层次;缺点在于,专业课教师教学能力不足,文化课教师职校教学不适应,实践课教师职场经验缺乏。另一种是通过独立的职业技术师范院校培养。优点是学生的职业教育理念、教育教学能力等方面较有优势;缺点是学历层次以本科为主,学生就业前景堪忧,学生专业实践能力优势不明显。

为了加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完善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制度,《方案》提出一系列强有力的改革举措。一方面是职业教育教师招聘制度的改革,重点在于打破学历限制,提高教师待遇。《方案》提出,从20__年起,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相关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特殊高技能人才(含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20__年起基本不再从应届毕业生中招聘。在职业院校实行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以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建立健全职业院校自主聘任兼职教师的办法,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教师双向流动。另一方面是职业教育教师培养方式的改革,重点在于提高职业教育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具体举措如下:加强职业技术师范院校建设,优化结构布局,引导一批高水平工科学校举办职业技术师范教育;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建立100个“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教师每年至少1个月在企业或实训基地实训,落实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探索组建高水平、结构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教师分工协作进行模块化教学;定期组织选派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赴国外研修访学。

5.推进职业教育与培训一体化建设,消除管理体制障碍

20世纪90年代以来,追求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的一体化逐渐成为全球职业教育发展的.一股新趋势,最具典型代表的无疑是现代学徒制的复兴。

回顾历史,由于管理体制上的二元分离,职业教育与培训一直未能整合成完整的职教体系。在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中,招生、培养、就业、继续教育与培训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均涉及教育行政部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然而,教育行政部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之间的职能交叉、条块分割现象仍较为严重。职前阶段,育人的教育体系与用人的劳动体系分离,时常导致职业教育人才供给与劳动力市场需求的不匹配;职后阶段,企业职工的继续教育与培训主要归劳动体系管理,教育体系对此参与不足。这也就不难解释为什么我国会出现现代学徒制与新型学徒制并存的尴尬局面。当务之急是,消除管理体制的障碍,对相关管理机构有机整合,制定统一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发展规划,统筹管理我国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工作。

基于上述背景,《方案》提出一系列针对性的改革举措。一方面,明确教育行政部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职责范围,提高二者分工协作的水平。如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负责管理监督考核院校外、院校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组织制定职业标准,教育行政部门依照职业标准牵头组织开发教学等相关标准。另一方面,完善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职业教育事业发展。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由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农业农村、国资、税务、扶贫等单位组成,国务院分管教育工作的副总理担任召集人。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全国职业教育工作,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重大问题,听取国家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委员会等方面的意见建议,部署实施职业教育改革创新重大事项,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各成员单位就有关工作情况向联席会议报告。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有关的职业教育工作。各成员单位做好相关政策配套衔接,在国家和区域战略规划、重大项目安排、经费投入、企业办学、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形成政策合力。

产教融合工作方案 篇6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廉政自律意识,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发生,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谈话原则

本着立足教育、着眼防范、自我发现、自我纠正的原则进行,坚持以人为本、坦诚相待、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讲究方法、注重实效。

二、谈话对象及方式

谈话对象:局班子成员、科室长。

谈话方式:单位一把手分别与副职、班子成员分别与所分管科室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

三、谈话时间:7月20—7月31日。

四、谈话内容

谈话内容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不断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重申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引导干部增强反腐倡廉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的双重责任。

五、谈话程序

(一)重申《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

(二)谈话责任人结合教育工作实际提出明确工作要求。

(三)谈话对象结合自身实际谈感受和认识。

六、谈话要求

(一)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人文关怀,推进廉政教育关口前移,做到常提醒、早提醒,帮助引导干部健康成长。

(二)注重活动实效。谈话责任人要做好必要的准备,增强谈话的针对性。谈话对象要把谈话当作党组织对自己的关心和爱护,本着对党忠诚、对事业负责的态度,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监督和考察,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三)完善谈话机制。要做好谈话记录,谈话结束后,谈话责任人和谈话对象要在谈话记录上签字,并及时交监察室存档。对谈话过程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谈话责任人要及时向局总支进行汇报。

七、其他有关事项

局领导班子成员在谈话时间内根据自身工作实际自行安排具体谈话时间,可安排分管科室工作人员做谈话记录。

20xx年7月18日

产教融合工作方案 篇7

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依托“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机制,突出强基导向,推动多元解纷工作触角向基层延伸,着力将大量纠纷通过调解等柔性方式,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诉前、化解在基层,全力助推平安缠溪、法治缠溪建设纵深发展。结合《关于运用“六防六化”工作方法推动诉前调解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铜法治委〔20xx〕1号)、《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开展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法治委〔20xx〕1号)、《印江自治县全面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委平安组〔20xx〕4号)和缠溪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政法统筹、多方参与、司法推动、法治保障”诉源治理格局,突出源头预防、前段化解、关口把控,建立完善考核通报、经费保障、联系指导制度,推动形成有机衔接、协调联动、运行顺畅的诉前调解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办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减少矛盾纠纷进入司法渠道,确保20xx年“万人起诉率”降低至全县平均水平以下,20xx年排名全县前列。

二、工作内容

(一)明确调解范围。调解范围参照《关于运用“六防六化”工作方法推动诉前调解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铜法治委〔20xx〕1号)、《印江自治县全面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委平安组〔20xx〕4号)明确的范围执行。

(二)搭建诉调对接平台。由镇诉源治理工作组对县诉源治理中心反馈的法院的具备调解的案件进行登记、分流、调解,同时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引导其向人县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对镇诉源治理工作组多次调解无果,当事人到县人民法院申请立案诉讼的,征得当事人同意再次调解的,如未调解成功及时上报县诉源治理中心。对县诉源治理中心反馈的未经基层组织及专业调解委员会调解而直接到县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涉及金融、物业道路交通、医疗、劳动争议等专业性较强纠纷和人数较多类案纠纷,以及简易邻里、家事婚恋等个案纠纷,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组织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

(三)搭建诉前调解平台。一是建立健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镇要依托综治中心建立健全矛盾调解中心,全面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从退休干部、改非干部中选出一批业务过硬、专业素质强的同志组建矛盾纠纷调解专业队伍,配合司法所对分类的矛盾纠纷开展调处工作;各村(社区)结合“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工作机制从网格员、联户长中选取一批德高望重、为人正派、协调能力强的担任矛盾纠纷调解员,利用情况清、底数明、人员熟、触角广的优势将辖区内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一线,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二是建立镇诉源治理工作组。在镇诉源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镇诉源治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兼任,副主任由司法局所所长、综治中心负责人担任,与镇人民调解合署办公,建立信息互通联动机制,增强调处化解力量,集中统一化解经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仍未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化解涉及人数众多、范围较广、影响重大、时间跨度长的矛盾纠纷;对各单位、各村(社区)诉源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报、调度等,按月向县诉源治理治理中心报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对分流的矛盾纠纷化解、反馈情况。联系司法人员采取定期或预约的方式,深入村(社区)宣传法律法规,开展矛盾纠纷调解,提供法律咨询等工作,健全非诉讼纠纷解决前置机制,推动实现诉前化解有效化。

(四)规范诉前调解程序。一是规范属地基层组织调解。针对群众反映的纠纷、排查发现的纠纷、非警情类符合调(和)解条件的纠纷,其他渠道发现的纠纷,调解期限般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当事人同意或者因其他原因延长调解期限的除外),纠纷调解成功的,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二是规范诉源治理中心分流调解。对县诉源治理中心反馈的未经过镇基层调解组织或行业调解组织调解直接到法院诉讼且适用诉前调解的,由镇诉源治理工作组组织进行调解,调解期限一般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当事人同意或者因其他原因延长调解期限的除外),案件调解成功的,引导当事人通过线上(县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申请法院司法确认。三是规范法院诉前调解。经镇调解组织调解未调解成功,到法院申请诉讼立案,经征求当事人同意再次调解,如再次调解不成功的及时上报县诉源调解中心。

(五)规范诉前调解方式。一是线下平台。镇收到分流调解的矛盾纠纷后,结合纠纷类型、难易程度以及当事人意愿等具体情况,组织相关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二是线上平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触角覆盖优势,积极引导群众利用线上调解平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线上调解、线上立案、线上司法确认、电子送达等;同时,对简易类案件可通过平台直报方式对调解成效进行认定。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成立缠溪镇诉源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村(居)第一书记、驻村干部、村(居)支书、副支书、副主任

下设镇诉源治理办公室在镇综治办,由冉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张飞强、任雯雯两位同志任副主任,李佳欣、代印飞、张雪、田冬勇负责具体办公

(二)建立奖惩考核机制。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目标绩效管理,将诉源治理工作纳入市城社会治理、平安建设考核内容,用以考核各部门、各村(社区)参与诉源治理工作;在考核中发现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实行主要负责人约谈制度,对工作重视不够、化解不力的考核后3位的部门或村(社区),扣减目标绩效平安缠溪建设相应分值,确保诉源治理工作抓出实效;对因矛盾纠纷排查不深入、化解不力导致案事件多发、社会秩序混乱或者发生重特大案事件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镇每月通报部门和村(社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充分运用“赋三权突三励”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联户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激励制度,多元化激发“一员一长”内生动力。制定“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社会治理工作激励机制。

(三)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将诉源治理工作经费、矛盾纠纷个案奖补等纳入镇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对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的奖补办法申请按照《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的实施意见》(印委办字[20xx] 35号)执行。同时,按照缠溪镇“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社会治理工作激励机制对网格员、联户长兑现矛盾纠纷调解资金奖励。

(四)加大宣传力度。由综合办、综治办利用线上线下大力宣传正面典型案件,营造“调解优先”“调解有利”的社会氛围,积极引导群众更多地选择诉讼外的解纷途径;依托“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治理机制,结合乡村振兴驻村工作体系,通过网格员、联户长宣传、引导群众到诉源治理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矛盾调处化解;做好相关工作经验的提炼梳理、总结宣传,发挥改革创新奖对诉源治理工作的指挥棒导向,推送诉源治理的最新工作成效和动态,充分展示诉源治理经验,全力打造诉源治理品牌,及时主动向上级部门推送。

四、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工作。配合县人民法院在各村(居、社区)、网格建立对接机制,建立相应调解组织与调解员端账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的作用,对辖区发生的纠纷,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下,及时先行调解,通过人民法庭、调解员的引导将纠纷处理在诉前,充分发挥平台优势,做好类型化纠纷诉源治理工作。

牵头单位:县人民法院;责任单位:镇综治办、各村(社区)

(二)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充分发挥基层政法单位、信访部门、群团组织、人民调解组织、村(社区)干部、调解员、网格员、联户长等基层纠纷预防化解力量,重点围绕征地拆迁、欠薪欠资、涉法涉诉、移民安置、劳资纠纷、经济纠纷、家事(邻里)纠纷、离婚后感情纠葛、土地和经济纠纷、抚养和探望孩子纠纷、遗产继承等矛盾纠纷开展排查化解,对矛盾纠纷做到防范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快。

牵头单位:镇综治中心;责任单位:镇各部门,各村(社区)

(三)加大诉前调解力度。针对县诉源治理中心推送的诉讼的继承纠纷、赡养纠纷、劳务合同、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宅基地和相邻权纠纷、土地承包纠纷、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合同纠纷及适合诉前调解的其他纠纷,按照平等自愿原则分类进行化解,坚决把住调解防线前置关,在调处过程中减少诉讼存量。

牵头单位:镇综治中心;责任单位:镇各部门,各村(社区)

(四)建立类案示范化解模式。建立类案办理制约机制,杜绝通过拆分类案增加办案数量,对民间借贷、买卖合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金融借款、离婚、物业服务合同、信用卡、追索劳动报酬等多发易发纠纷,结合县人民法院推送典型判例,对多个当事人分别提起的同类型或者系列民商事、行政纠纷,先行选取一个案件开展示范裁判(调解),树立裁判(调解)导向,其他纠纷参照示范案例类案办理。

牵头单位:司法所;责任单位:镇各部门,各村(社区)

(五)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扩大诉源治理工作全员参与的深度和广度。通过缠溪视窗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线下方式对诉源治理工作进行通俗易懂的宣传,在镇集、村寨悬挂、张贴诉源治理相关标语,各成员单位以会议、LED显示屏,开展“升市域治理能力水平、矛盾纠纷人民调解解决”和人民调解的好处解决纠纷时间快、容易消除矛盾、人民调解后申请司法确认不收诉讼费节约成本的宣传,形成人人知晓矛盾纠纷通过人民调解化解的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综合办;责任单位:镇各部门,各村(社区)

产教融合工作方案 篇8

一、担保机构

由县农办牵头,财政局、人民银行和各乡镇配合,成立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村贷款担保中心。担保中心按乡(镇)区划进行设置,为本乡(镇)贷款户提供贷款担保服务。担保中心设立担保基金,县财政为每个担保中心提供不少于万元的担保基金启动资金,各担保中心依法采取适当方式,面向本乡(镇)积极筹措担保资金,扩大担保基金规模,增强担保实力。县财政根据乡(镇)担保中心运行情况和本县财力状况,每年给予担保中心一定额度的担保基金增补。

二、担保服务对象

担保中心为所在乡(镇)农户(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担保对象必须有一定的`自有资金、信用状况良好、具备信贷政策所要求的发放担保贷款的基本条件。

三、担保中心运行模式

担保中心担保工作根据“先试点,后推广”原则开展。由县财政局、县农办选择一个乡(镇)先行试点,总结经验,完善措施的基础上再行推广。担保基金按照“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定期公布、接受监督”原则管理。担保贷款额度按担保基金规模放大3倍执行。担保中心按贷款额度的3%-5%的比例收取担保手续费。担保中心所在乡(镇)村民(企业)均可向担保中心提出担保申请,经提保中心调查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由担保中心为其提供担保,并推荐到经办行申请贷款,经办行依据信贷原则调查核实后发放贷款。单笔担保贷款额度由经办行与担保中心根据经营项目和个人信用状况、还款能力情况确定。担保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期确需延长的经担保中心同意,申请人向原贷款银行提出申请并获经批准后,可以展期1年。

四、贷后管理工作

要加强贷后管理服务,积极协助经办行加大对到期贷款的清收力度,确保到期贷款按期归还。对出现逾期的贷款,担保中心要主动协调,积极配合经办行采取行政、经济和法律等多种措施进行追偿。逾期3个月仍不能清偿的贷款,担保中心在做好贷款推荐发放及担保工作的同时。经办行可直接从担保基金中扣收应收贷款本息,担保中心对借款人享有追索权。经办行办理的农村担保贷款逾期虽不满3个月,但不良率达20%时,应立即停止发放新的贷款,不良贷款由所在地担保中心负责代位清偿。对恶意。

五、相关激励机制

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年终对担保中心业绩进行考核,业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

产教融合工作方案 篇9

怎样制定好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制定计划,要成功地运用拖延技巧,还要注意:

(1)留有余地。你必须想到事情可能比你估计的更费时间,更具难度,你也要考虑到各种意外的阻力:你的电脑突然出了故障,或者最紧急关头,你的汽车必须送去修理,等等。

(2)提前准备。拖延并不意味着完全放在一边不去过问。技巧高超的拖延者总会提早计划,写下概念雏形、下意识地酝酿构想,随时备下所需的资料。

(3)寻求平衡。绝不要就这一技巧发挥得过分,不要使其成为偷懒的借口。在拖延的这段时间里,你会有其他事情要做,适当拖延只是对各项工作进行前后排序的组织过程,绝非坐等到最后期限的来临。

(4)拖延只适用于那些需要经过深思熟虑的、有重要意义和最后期限的事情,而大量不太重要的工作,立即动手才是上策。 制定好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1.如何制定工作计划

作为领导,为自己和员工们制定计划是日常工作中最常见的一项工作,尤其是对于那些对计划的作用持肯定态度的人,计划一定会使

他们大大地提高工作效率,促使他们合理地利用时间,下面介绍一些基本、实用的制定计划的办法。

(1)作好预测。这需要一个周全的思路,把各种可能的情况都要想到,这个工作期不妨长一些,即使是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偶有灵感,也最好赶快记录下来。

①考虑经济形势的变迁。

②以考虑可能遭遇到的困难为着眼点。

③想到事态本身的因果关系。

④预测有机械性与分析性两种类型:

机械性的预测是凭感观的因果关系来预测。这种预测只是简单性的预测,由于角度的不同因而得出答案也不同。分析性的预测是从计划观点、心理观点、统计观点来分析。这应该说是一种综合性的方法,所以驾驭难度也较大,但准确率较高。

(2)设定目标。目标是动力也是出发点,所以制定计划前先确定一个长远目标是必要的。

①目标即将来业务发展的指标。

②设立目标要根据预测--目标不是凭空捏造的。

③目标要简单明确。

④设定目标时要让本部门的员工参加。群策群力会使目标制定得更完善,同时也是对员工们的一种激励。

(3)制定政策。

①政策是工作的指导准则,要有贯彻性、调和性。 ②政策必须关系到部门。

③政策要使大家了解。

④政策是计划的基本依据。

(4)制定进程。这部分实际上就是将要贴在办公室墙上的核心内容。根据业务需要,编制一套有秩序的措施和运用人力、财力、物力的步骤,并能很有效地执行。但所制定的进程必须根据政策不断修正,并予以标准化。

(5)编制预算。

①必须有效运用可用资源。

②设定绩效标准和衡量尺度。

以上就是制定计划中必须注意的几项原则,另外不要忘记在制定计划的时候应广泛地征求员工们的意见,多与他们进行沟通,因为这是在为整个部门制定计划,而不是为某个人。

2.如何制定具体方案

员工们并不只是"服从命令的工作机器",他们对每一件事、每一项决定都有他们自己的看法和观点。忽视他们的感受,懒得听取他们的意见,可不是明智的领导之举。这个道理虽然几乎每位领导都十分明白,甚至可以对群策群力的好处倒背如流,如数家珍,可不幸的是有些领导仍旧常常无视他们的存在。这的确是很令人沮丧的。也许在有一些领导的眼里,员工们只有在谈论家常的时候才会争先恐后、口若悬河,而当在会议上询问他们的看法时却一个个大眼瞪小眼、呆若木鸡,那么可否自问,是否做过一些调动员工们参与进言的积极性的工作呢?鼓励下属们踊跃发言有以下几条基本方法:

(1)使员工们感觉到自己在组织中的重要性。一般这种重要性的表现有很多,如收入多、位置高、有保障、有归属感、获得赏识等等,这里所列举的所有方面,对于一个成功的领导者来说,应该是让每一位员工都能够感受到的。没有人希望自己的发言和意见不受到别人的重视,所以,只有当他们十分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的作用在部门内是不可缺少时,他们才会敢于表达个人的看法。这也许和人与生俱来的自尊心有所联系吧!因此理解他们,给一些重视和尊重,他们定会感到自己的作用。

(2)了解组织中每一个成员的特点。也许有些人天生寡言,尤其是在众人面前,所以当领导需要了解他们的内心活动的时候,只有私下里和他们进行深入交谈。也许有些人不愿招致别人的闲话,信奉"枪打出头鸟"的谚语,那么只有在帮助他克服了这一心理障碍以后,才有可能在会上听到他的发言。总之,了解员工们的意见其实也不一定要在会议上,平时多"深入群众",可以帮助了解每一位员工,这样更有助于用不同的方法鼓励员工在上司面前开口讲话。

(3)保证已经采纳的意见立即执行。这一点至关重要。我们常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情况,讨论会开得异常成功,员工们在会上讨论热烈,领导微笑着频频点头,最后,大家终于商讨出一项所有人都认可的决议,领导一拍板,"行,就这么办。"几天过去了,迟迟不见行动。几个月过去了,仍不见半点执行决议的迹象。第二次员工大会开始了,发言的人寥寥无几……应该知道,当员工们怀着极大热情加入了决策的讨论,最后却看不到任何回报时,他们再也不会相信领导了。

产教融合工作方案 篇10

由于初一(1)班班主任是校团委的负责老师,经常需要处理团务方面的问题和去教育局开会,所以自习课和一些简单的班主任工作都由我来处理。作为学生,学习是重中之重,所以自习课非常重要。

针对学习,我做了以下的工作计划:

1.引导学生做学习的主人,积极参与学习过程,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2.努力做好后进生的辅导工作。班集体中总有一些比较难以管教的学生,如冯若飞、于菂等,他们当中或是学习差、或是顽皮捣蛋、或是性格孤僻。要想使班级健康地成长,必须做好他们的教育工作。

3.与科任老师多多联系、协调、了解情况,做到有的放矢。

4.与家长密切联系,帮助做好班级的各项工作。为了保证学生的均衡发展,发挥学生的最大潜能,所以不定期的与家长取得联系,向家长汇报学生在校的情况,了解学生在家的情况,让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也可以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总之,我认为做好班主任必须要有极高的责任心、上进心和使命感,只有这样才能把班主任落实到实处、细处。

产教融合工作方案 篇11

院属各部门:

毕业生离校工作是学校教育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增进师生感情、培育毕业生母校情结、树立学校良好办学口碑的关键。为了更好的服务学生,帮助学生顺利办理好离校前的各项手续,保证20xx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有序、顺利的进行,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毕业生离校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文明、有序、和谐”为总体目标,坚持“以学生为本,用爱心服务,积极引导,文明离校”为指导思想,全院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要从各自工作特点出发,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升我院教育教学质量内涵建设,制定相应措施,共同加强毕业生的教育和管理。努力营造安全文明、紧张和谐、热烈喜庆的氛围,让广大毕业生满怀感恩、留恋之情踏上就业、创业之路。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毕业生离校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并协调各系及有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确保毕业生离校工作顺利进行,学院成立毕业生离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x

副组长:杨x

成员:常x

三、主要时间安排(详见附表2)

1、召开毕业生工作协调会时间(学生工作处牵头):20xx年6月20日13:30时

2、清缴学费(学生工作处牵头、财务处、各系配合)时间:20xx年6月15日-20xx年6月30日

3、毕业生资格认定、出毕业生成绩单时间(教务处):20xx年6月17日前

4、申请办理户档代理及收交学生就业协议书(招生就业处)时间:20xx年6月20日前

5、办理离校手续时间(各相关部门):20xx年6月17日前,各系20xx届毕业生辅导员(班主任)到学生工作处领取毕业生离校手续单,即可以班级为单位按离校清单所列顺序到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6月24日—7月6日,与学生毕业离校有关的部门在各自办公地点设立服务站,并张贴“离校手续办理处”字样。各系以班级为单位集中办理学生离校手续。

6、毕业生备品清查时间(舍务科):20xx年7月5日-7月7日

7、毕业典礼时间(各系负责):拟定于20xx年7月7日以各系为单位在教学楼601和627教室毕业生毕业典礼。

8、毕业生离校时间(各系负责):20xx年7月7日

9、各系将毕业证发放情况、学生领取证书后的签字名单送交学生工作处时间:20xx年7月8日

四、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及组织实施

1、各系——开展毕业生文明离校系列活动、及时做好毕业生返校学生名单统计、毕业生档案材料收交、毕业生论文收交、欠费学生告知并催缴费用、户档代理宣传、领取离校手续单并办理离校手续、统计上报就业率、毕业生离校登记、毕业典礼等具体工作,并加强系内、学生公寓值班,全面掌握毕业生的情况与动态。责任人:各系主任

2、招生就业处——收交学生就业协议书,统计全院就业率、上报毕业生派遣信息、办理学生报到证、办理户档代理等相关工作。责任人:王岩

3、财务处——整理欠费学生名单、清理相关费用、办理欠费学生交费手续等相关工作,将最终欠费学生名单于20xx年6月30日前通知到学生工作处。责任人:王立敏

4、图书馆——认真细致做好毕业生图书资料归还、收缴借书证等相关工作。责任人:郭冬霞

5、饮食中心——做好毕业生饭卡余额清退工作。责任人:刘静涛

6、保卫处——办理省外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负责毕业生离校期间的校园安全等相关工作。责任人:李宏伟

7、党委办公室——办理毕业生党员关系等相关工作。责任人:马贵民

8、教务处教材设备科——整理欠书费学生名单。责任人:邱宇航

9、教务处考务科——整理成绩不合格学生名单、没有技能证学生名单,打印合格学生成绩单。责任人:成国力

10、院团委——负责毕业生离校期间宣传,营造文明、和谐离校氛围,协调毕业典礼会场,团员组织关系转递等相关工作。责任人:梁大卓

11、学生工作处舍务科——负责毕业生寝室备品的验收,回收寝室钥匙,办理毕业生退宿手续等相关工作。责任人:田野

12、学生工作处学生科——向相关处室提供毕业生名单,组织贷款毕业生签订还款协议,毕业生档案收集、整理、转递等相关工作,组织毕业生应征入伍报名工作,收缴注销学生证、学生卡,发放毕业证书、报到证,负责答疑、协调证件发放等相关工作。对离校期间违纪的学生,缓发毕业证、报到证,并按照《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分装入学生档案。责任人:李勇

13、总务处——督查学生备品的清点、验收工作;负责毕业生返校期间的后勤保障。责任人:静广利

五、工作要求:

1、各相关部门在办理离校手续时,要以学生为本,为毕业生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必要时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不能因为班级个别学生手续不完备而影响整个班级的手续办理,可通过辅导员(班主任)采取相应积极的措施给予解决。

2、毕业证由各系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到学生工作处领取。凡存在违纪处分未解除、未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还贷手续或财务手续不齐全等情况之一的学生,毕业证、报到证暂留学生工作处,待学生完善相关手续后发放,未发证原因由学生工作处告知各系,各系必须通过辅导员(班主任)及时告知毕业生,任何人不得以其它理由扣发毕业证。

3、各系将学生返校时带回的就业协议书,以班级为单位送交至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统一办理报到证。

4、毕业证必须由辅导员(班主任)负责发放。离校手续单是学生正常离校的基本依据,因此发放时需审查离校手续单上的各项手续是否完备,凡有一项不合格者不能发放毕业证,待学生完善相应手续后方可领取。各系要做好辅导员(班主任)与学生之间的毕业证交接手续。辅导员(班主任)于7月8日将本班毕业证发放情况、学生领取证书后的签字名单送交学生工作处保存,学生工作处统一于7月底将离校手续单及未发放的学生毕业证进行统计、造册,并注明未领证原因后交至学院档案室。

5、毕业证原则上由学生本人领取,确因实际困难本人未能到校,委托他人代领毕业证的,代领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学生本人亲笔委托书领取,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干事核对无误后方可发放。

6、以下遗留问题解决后,按毕业生离校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为:

(1)7月7日—7月15日交清学费的学生,持财务处出具的该生费用已交清的手续,由辅导员(班主任)于7月15日上午统一到学生工作处审核办理毕业手续。7月15日后再交清学费的学生领取毕业证时间另行通知。

(2)违纪学生需待考察期满,个人申请解除处分并交齐相关材料,本系写出书面意见,报学生工作处审核,学院同意后方可到学生工作处办理离校相关手续。

(3)成绩不合格准予结业的学生,可申请重修,需主动和辅导员(班主任)联系,在教务处规定的重修考试时间返校完成考试,待全部科目合格后,持成绩单到学生工作处办理相关毕业手续,毕业证书时间按发证时间填写,仍有不及格者将获得结业证书,不再换发毕业证书。

7、学生档案由学生工作处按照报到证上的地址,邮寄至相应省、地(市)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学生可按照报到证上的时间和地址办理相关手续。成绩不合格、毕业离校期间违纪或离校手续尚未办结的毕业生档案,一律不予启动。档案材料不完善者先补齐相关材料后,到学生工作处办理相关手续。

8、未尽事宜可向相关部门咨询:成绩相关问题可咨询教务处,学费相关问题可咨询财务处,人事代理相关问题可咨询招生就业处,毕业证相关问题可咨询学生工作处,户口迁移相关问题可咨询保卫处。

产教融合工作方案 篇12

根据__县教基122号文件《__县高中招生建档录取工作的通知》的指导精神,现就我校届毕业生建档工作布置如下:

一、人员安排

组长:刘__

副组长:齐__

办公室:朱__ 曹__ 方__

成员:周x 陈x 王x 宋__ 王__

二、建档日程安排

三、建档对象

656分——省示范高中计划内录取参考线(不含省示范高中定向生);585分——市示范高中计划内招生(含省示范高中定向生、择校生)录取参考线;分——一般普通高中计划内招生(含市示范高中择校生)录取参考线;457分——普通高中招生(含综合高中)建档线。

在初中每多读一年的应届生,在总分中递增10分建档;二女结扎户子女在总分中降低10分建档。

凡志愿上普通高中的考生,无须建立档案,而且只准建立一份档案,并可在档案的志愿表相应的志愿栏内填报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志愿。

四、建档内容

1、中学生学籍档案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入档),电子信息采集表原件。

2、宿松县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操作表(试行)。

3、宿松县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登记表。

4、毕业生登记表。

5、——学年度第一学期期中学生素质报告单。

6、户口证明材料(户口簿复印件等)。

7、按规定享受政策性照顾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验审后退回,复印件入档)。

8、休复、转入、跳级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审后退回,复印件入档)。

9、宿松县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班报名推荐表(报考特长班)。

10、宿松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新生报名志愿表(报考职业高中)。

所需材料必须完整齐全,缺少一件不予收档。

五、建档要求

1、报考县内职高,即县职教中心、许岭职高、王岭职高、电子学校、阳光高中五所学校,考生只须填一张报考职高志愿表即可(志愿表由教育股发),此表交熊涛同志。

除上述五所职高外,凡报考市编《报考指南》上的中职、中考学校,一要填“志愿卡”,二要建中专档,建档材料和“志愿卡”由各学校根据所报考人数在招办领取(考生结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必须入档)。

报考中专交档时间与普高交档同步进行,即7月22日(第二批8月12-15日)。交档时到微机室读“志愿卡”,中专档案交招办。

2、严把资格审查关,组织专人进行了严格的资格审查。

3、建档学校必须按建档要示,用钢笔如实填写,不得留空,字迹要清楚工整,不得潦草,不得涂改。考生姓名、学号、准考证号、家庭住扯等,必须与实际即原报名的所有表册一致,否则视为资格有问题。考生分数栏由建档学校统一粘贴建档分数条。

4、报考志愿栏要求认真指导考生慎重填写(学校不得代填),并且考生家长要签字盖章。志愿栏填“不服从”或该栏不填写的'视为放弃,均不能保证录取。择校的考生,志愿填写要参照所填学校收费标准,充分考虑到家庭经济承受能力。

5、按规定享受政策照顾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在局教育股交验原件后,再将复印件入档,否则不予加分。

6、凡在初中就读四年以上(含四年)的应届生,送档时必须将经批准的休学原件当面交验,再将复印件入档,否则按历届生论处。凡考生学号不是报名学校的,送档时必须将经批准的转学或有关证明原件当面交验,复印件入档。

7、填写志愿时务必参考各校招生人数及全县各分数段人数。

六、中考查分

1、 申报时间: 7月16日期7月17日,逾期不受理。

2、 各校以校为单位,申报查分分科次,按每科次3元到财务股交费,并领取查分通知单。

3、 查分通知单需填写学校、考生姓名、座位号并注明所查学科。

4、 7月18日下午5点到教育局六楼会议室领回查分结果。

产教融合工作方案 篇13

为加快推进木制品产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铅笔、套娃、地板和集成材为骨干项目,引导企业整合资源,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加快培育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带动作用大的优势企业,提高精深加工能力,开发高档终端产品,提升产业档次和市场竞争力,努力打造全省重要的木材精深加工产业基地。

二、工作目标

,全市木材加工企业达430户,其中新增规模企业15家;完成工业总产值53.8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19.3%;实现利润3.29亿元,占工业企业利润的23.8%;实现税收0.66亿元,占规模企业税收的25.4%;实现出口额1740万美元,占全市出口额的50%。

三、推进措施

(一)深入搞好调研,把握产业动态。组织人员深入全市木材加工企业进行调研,重点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经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和调整适应我市木材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对木制品行业生产、营销、效益等方面的经济运行态势监控,客观及时地提出木制品行业的经济运行分析。

(二)鼓励科技创新,延伸产业链条。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和新产品开发力度,开发高档终端产品,提升产业档次和市场竞争力。重点推进茂林笔业利用边角料生产细木工板、丰叶木制品公司利用废料生产贴面家具部件、元宝山铅笔公司的废报纸卷铅笔、富强木业成品家具、云腾木业成品木窗、珍珠山木业成品木门等项目。积极协调上级部门,对在技术创新上取得成果的企业,在专项资金上给予重点支持。扶持木材企业延伸和拓宽产业链条,加快形成木制品产业与包装、辅料、运输等相关产业相互补充、互利共赢的发展格局。

(三)加强园区建设,打造产业集群。积极推进“林木生产加工基地”建设,在已建设的“元宝镇木制品生产加工基地”、“苇河镇木材生产加工基地”和“一面坡套娃生产基地”的基础上,本着集约化管理和资源综合利用的原则,重点研究建立木材加工产业园区,整合具有一定规模,有定型产品和品牌产品的企业进区入园,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实现集约化经营,解决资源不足、用地不足的问题,控制企业外流。

(四)扩大内引外联,培育地方品牌。积极组织木制品企业参加各种经贸洽谈会、招商推介会,利用现有的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引进资金、引进技术,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质量,实现以规模和技术提高效益的发展之路。鼓励企业通过产品展销、展示会议推广企业和产品形象,努力打造区域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重点打造“元宝”、“心羽”、“北斗星”等铅笔品牌,“福美佳”实木门,“爱丽丝”儿童钢琴等具有地方特色的产品名牌。

(五)实施成长工程,培育规模企业。建立木材企业项目库,认真贯彻落实黑政发1号文件精神,对列入项目库的成长型中小企业在资金、政策给与倾斜。在现有的木材加工企业中培肓中型企业(销售额3000万元以上)3家以上,并逐步将其培育成亿元企业。重点推进远东木业、宏远木业、宏泰木业、元宝山笔业提档升级,使企业年销售收入达3000万元以上,其中,远东木业、宏泰木业销售收入达5000万元以上。

(六)优化服务水平,营造发展氛围。大力宣传优秀企业及企业家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积极帮助企业突破融资瓶颈,加强与各商业银行、担保公司的联系,定期召开银企对接会,为企业创造融资机会。引导企业加强管理,规范企业财务制度,理清土地使用性质,为企业融资打好基础。探索推进企业联保制度,组织引导规模企业或有影响力经营者牵头成立木制品加工行业协会,并发挥其在企业筹资融资、市场和产品开发、信息服务、管理咨询、人才引进和培训等方面作用。加强与劳动部门合作,搞好企业急需技能人才培训。督促企业为职工缴纳四险,提高职工待遇,控制技术工人流失。

产教融合工作方案 篇14

公司领导:

根据公司的发展结合人事部现有的工作情况,人事部门的工作主要由以下内容:

1、 员工招聘(招聘计划、信息发布、招聘资料收集、通知面试、复试)、统计台帐记录

2、 员工培训(新员工入职培训、在岗员工培训及管理人员培训)统计台帐记录

3、 员工劳动合同管理(新入职员工劳动协议签订、协议期满续签)

4、 员工关系管理(部门员工考核、员工岗位异动、员工工资调整、员工离职办理、)

5、 对外相关部门联系(劳动用工检查、劳动年检、劳动争议处理等)

6、 员工福利管理(社会保险资料收集、申办、停保,员工商业意外险的办理及人员的更换)

7、 员工档案资料管理(文字资料及电子资料录入、更新)

8、 员工通讯工具管理

9、 其它临时交办的工作。

10、 员工工资核算(现调整由财务部制表,人事部核算)

公司物业部、家政部、直营店及公司管理人员有近700人,另有派遣员工(1000多人,由人力派遣部门专门管理),为做好目前人事管理工作,根据现有情况人事部门应做如下配置:

部门负责人:1人,人事主管、专员:各1名

部门负责人工作职责:

全面负责部门的工作,人事规章制度的拟定及调整,协调公司与对外相关部门的工作及人事部与其它部门的工作,具体负责员工关系的管理、工资审核、协助员工招聘及培训工作。公司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事主管:1人,

负责员工招聘、员工培训、员工劳动合同管理。

人事专员:1人

负责员工档案资料管理、员工福利事项管理、员工通讯工具管理、社

会保险及意外险的办理、变更、停保工作。

对于以上人员 :人事主管建议担任,人事专员另行对外招聘。

现在人事管理中的工作问题:

1、 员工招聘中:公司因物业部招聘的保安一般能给免费给员工提供住宿及工作餐,员工的招聘因地域限制较少。保洁不能给员工提供住宿及工作餐,存在很大的地域限制。现湖北、武汉均存在较大的用工缺口,年轻人员一般进工厂,不愿做保安及保洁类的工作,加上整体招收时因薪酬待遇不高,招聘人员的年龄偏大,一般在50岁。综上所述,公司招聘员工竞争力不强,使人员难以招聘到位。

公司针对现物业点在开发区较多,拟在开发区郭树岭广场周围,与其它职介联合或公司自己单独开办一个招聘职介窗口,为公司招收用工人员,也可做相应的.职介服务工作。

2、 员工培训:根据公司要求新员工培训达到16小时,在职员工培训要求达到8小时,此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及相应部门协调能完成。

3、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方面,现有的人事管理制度,是公司聘请外单位对公司进行咨询后制定的,但在使用的过程中,有些制度不完善,有些不适用,公司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如没有员工手册、考勤制度等,工资方案与现实的运行不相符。但人事管理及人事制度是一个系统工程,做一个制度更改要与其它制度相一至。

产教融合工作方案 篇15

省关于天然气保供的决策部署要求,进一步明确任务、夯实责任,最大限度保障民生用气需求,结合我市采暖季用气量高、上游气源不足、供需缺口大、民生用气保障任务艰巨等实际,现就统筹做好全市采暖季天然气保障工作,确保天然气安全、平稳供应,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加强天然气保障能力建设,积极争取天然气气量供给指标,确保采暖季民生用气安全稳定供应,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二)主要任务

1.统筹采暖季供气保障工作,构建上下联动、部门协调的天然气供应保障体系,规范天然气市场秩序,保障重点区域、领域用气需求。

2.全力争取采暖季高峰用气的气量供给,保障全市用气需求。

3.坚持以市场化手段为主做好供需平衡,实施天然气季节性差价制度,促进天然气供需市场稳定。

4.落实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的民生用气保供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压非保民”原则做好分级保供预案和用户调峰方案,定用户、定负荷、定时段。

5.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和燃气企业责任,坚持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坚持“先立后破”“以气定改”,循序渐进推进“煤改气”工作,保障天然气稳定可靠供应。

6.加快推进储气设施建设,严格执行分级保供预案规定的保供、限供次序,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切实保障供用气设施安全。

7.强化监管问责,确保民生用气稳定供应。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西安市天然气保供指挥工作组(以下简称保供工作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西安城投集团、各城燃企业、集中供热企业和供电企业相关负责同志组成。

主要职责:积极争取上游气源供应,科学研判供给和需求形势,构建全市有序用气机制,协调解决天然气保障供应有关问题;全面领导和统筹协调全市天然气储气调峰设施建设工作,建立重大问题协调机制和定期工作调度机制,确保满足中、省关于储气能力建设的考核要求;组织指挥全市天然气保障供应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并发布应急预案启动和终止指令,及时调整应急响应措施;统筹应急处置相关的新闻报道和人员、物资、车辆调度等事项,保障采暖季高峰供气,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保供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发改委主任兼任,承担保供工作组日常工作。天然气供应特别紧张或出现重大情况时,在西安秦华天然气公司设立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派驻联络员,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市级部门职责

1.市委宣传部:加强采暖季供气供暖、天然气季节性价格调整和财政供热及燃气补贴等相关事项的舆论引导监测,及时通过媒体正面宣传,引导社会舆情。强化突发事件的媒体管理,加强协调沟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有关预案启动宣传,指导做好舆情管控及处置等相关工作,防止对天然气保供问题进行炒作。

2.市发改委:承担保供工作组办公室职责,牵头组织我市采暖季高峰供气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天然气供需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及时对可能出现的供需问题和风险做出预测预警,按照保供工作组命令,组织启动和终止我市天然气应急保供预案。掌握全市用气总体情况,常态化对接省发改委、中石油和延长集团,落实气源协调成果,力争上游新增气源优先保障民生用气。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积极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全市天然气保供应急和储气能力建设工作优质高效完成。理顺天然气销售价格,实施天然气价格季节性差价,制定采暖季补贴方案,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并确定预拨资金比例及具体金额。建立健全分级用户调峰制度,按保供工作组要求适时启动实施分级调峰。指导城燃企业组织调度应急气源,合理部署减限措施。健全信息通报和反馈机制,确保供需信息有效对接。组织召开采暖季天然气保供工作相关会议,及时研判和处置天然气供需保障工作。

3.市城管局:督促集中供热企业制定燃气锅炉缺气时的应急预案,并严格按照“压非保民”原则督促集中供热企业落实锅炉分级保供预案和用户调峰方案,定用户、定负荷、定时段,切实做好安全用气的督导检查工作。指导督促各区县、开发区做好辖区内现有加气公交车、出租车的用气保障,确保有序加气。根据保供工作组的要求,对各城燃企业采暖季期间天然气实际销售数据、购气合同、发票等原始资料和各区县、开发区用气情况以及预拨资金申请进行审核;对各城燃企业在实行季节性差价期间天然气实际销售数据、购气合同、发票等原始资料进行审核;对各城燃企业在采暖季期间向居民小区自备燃气锅炉供应的天然气销售数据、购气合同、发票等原始资料进行审核;对每个采暖季启用的天然气锅炉进行统筹计划,新启用天然气锅炉需经保供工作组同意。

4.市工信局:按照民生用气保障的管理原则,提出冬季保气重点工业企业名单,配合做好工业企业冬季用气工作,做到有序用气,让气于民。

5.市公安局:负责加气站周边交通和车辆加气秩序的维护。按照保供工作组要求,保障采暖季期间天然气运输车辆和热力、燃气、电力等抢险抢修车辆顺利通行。

6.市财政局:按照保供工作组要求做好资金筹集、预拨及清算工作,配合市发改委制定采暖季财政补贴方案,按时兑付预拨资金和剩余应补贴资金,做好启动天然气保供应急响应情况下的资金保障工作。对重点地区应急储气设施建设给予财政资金补助支持,对应急储气设施的储备费用给予补贴。

7.市生态环境局: 统筹平衡天然气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在确保安全温暖过冬的前提下,持续改善大气质量。

8.市住建局:督促居民小区的物业公司对小区自备锅炉情况进行定期巡查,及时维护设备设施,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按程序及时公示供暖成本及价格。

9.市交通局:统计全市加气公交车、出租车数量,预测用气需求,加强与市城管局和西安城投集团对接,组织和保障好燃气公交车、出租车加气工作,做好加气秩序维护和舆情应对等工作。

10.市商务局:按照民生用气保障的管理原则,配合做好商服企业冬季用气工作,做到有序用气,让气于民。

11.市应急管理局: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对全市燃气企业和供热企业安全生产进行巡查,对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发展态势进行研判并向保供工作组提出建议,协助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2.市审计局:对采暖季天然气保供相关财政补贴进行审计。

13.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天然气场站内压力容器、管线、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天然气价格及居民小区自备锅炉供暖成本、价格的监管工作。

(三)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职责

按照民生用气保障“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各自辖区的民生用气保供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压非保民”原则做好分级保供预案、用户调峰方案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定用户、定负荷、定时段。严格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加强重大风险安全管控,督促指导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保供工作组要求,做好属地保供应急处置工作,做好相关用户、单位的疏导和宣传工作,确保“压非保民”措施落实到位。

城六区外区县(开发区)采暖季供热供气等财政补贴经费保障和组织实施由所在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四)西安城投集团和供气供热供电企业职责

1.西安城投集团:会同市发改委,争取增加气源供应,统筹平衡天然气利用和集中供热,严格执行保供次序,落实“压非保民”措施,保障供气供暖安全、有序。负责所属燃气公交车、出租车加气的组织协调和保障工作。

2.燃气企业:高度重视并履行天然气供应保障主体责任,自觉服从保供工作组的统一指挥,积极落实工作部署,保障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精准预测天然气需求,做好采暖季民用和非民用天然气需求预测,多方争取和组织气源供应,全力保障用户用气需求。落实城燃企业达到年用气量5%储气调峰能力的要求,积极推进储气调峰能力建设,满足供气保障需求。制定详细且具操作性的采暖季天然气保供方案和分级应急预案,明确“压非保民”具体措施,做好应急响应期间的组织协调工作,严格落实采暖季天然气保供信息每日报送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响应及时、处置有效。做好供应形势研判,对已发生和预计可能发生的险情,及时向保供工作组办公室报告。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设施维护和巡查,严格管控各类风险,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管网始终运行在安全压力范围内,满足用户足量可靠安全用气需求。

3.集中供热企业:统筹燃煤锅炉、天然气锅炉、热电联产余热及污水源利用, 提高供热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新建天然气锅炉及拆除燃煤锅炉需向行业主管部门报批,并向保供工作组报告。完善供热工作保障方案、“压非保民”工作方案及燃气锅炉缺气时的应急预案,积极争取气源,执行天然气“压非保民”措施,分阶段、分锅炉、分区域实行限供。定期巡查、及时维护供气供热设备设施,储备充足的应急保障物资、装备、人员及经费,做好随时投入抢修抢险工作的准备。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突发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办理12345市民热线等平台转办的投诉,及时妥善处理投诉集中的供热问题,就地化解,保障群众温暖过冬。

4.供电企业:提前做好检修维护,保障采暖季城燃企业和天然气集中供热企业电力正常供应。对城燃企业和天然气集中供热企业供电线路进行定期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停电。在严寒天气,做好应急抢险抢修准备,确保城燃企业和天然气集中供热企业电力供应。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联动机制

保供工作组实行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由办公室不定期组织召开会议,遇有重要情况随时召开会议,研判供给和需求形势,协调解决具体事项,各成员单位联动落实。

(二)强化舆论引导管控

加强舆论引导和监测,及时通过媒体正面宣传,引导社会舆情。强化突发事件的媒体管理,加强与网信部门的协调沟通,防止对天然气保供问题进行炒作。

(三)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采暖季期间,各燃气企业要每日向保供工作组办公室报送需求预测、日气量指标、缺口、供气情况及采取的应急保供措施;集中供热企业要每日向保供工作组办公室报送燃气锅炉运行情况和采取的保供措施。保供工作组办公室酌情向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省发改委、省天然气公司和中石油报送有关天然气保供的文件、专报和信息。

(四)建立督促检查机制

保供工作组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实地调研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保供措施落实到位。

产教融合工作方案 篇16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充分体现为民、便民、利民的城市管理理念,按照政府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全程监管,行业系统监督指导,辖区全面管理,责任单位自行看护,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的原则,严格落实制订方案、宣传发动、安全监管、查缴非法、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措施,努力实现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场所、销售点、燃放点安全,辖区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街道办事处组织机构及职责

街道办事处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王小峡任组长,办事处副主任任副组长,党政办、城管办、商贸物流办、经发办、财政办、安监办、工商所、派出所等部门和11个社区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监办),由安监办主任祝青任办公室主任,安监办副主任戴士洋任办公室副主任。

街道燃放管理领导小组职责:负责街道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辖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烟花爆竹专营办法统一采购、储存、配送和销售烟花爆竹;开展打非工作;落实街道和街道燃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职责

社区:积极开展和配合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协调管理本社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秩序。

商贸物流办、经发办、建环所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各基层部门、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组织部署、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特别是在春节期间等重点时段,要明确责任领导、组织巡逻力量、准备应急措施,对单位内部开展巡逻检查。

三、时间安排及步骤

(一)制订方案阶段(20xx年1月1日至1月中旬)。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清街道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充分认清街道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从构建首都和谐社会的高度抓好我街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要通过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定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状、形成一个会议纪要、元旦春节各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例会,达到八个规定动作的标准,即组织部署有文件、宣传发动有活动、安全监管有记录、查缴非法有战果、隐患排查有整改、秩序维护由安排、禁放看护有力量、应急处置有准备。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负主责,主管领导亲自抓,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工作,认真部署,周密安排,明确责任,确保本单位的安全。

(三)加强值守,搞好防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元旦春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要按照《涪陵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应急措施,确保人员不脱岗、通信畅通、报告及时、措施到位,遇有情况能随时处置。

(四)增强联动,密切配合。各单位要密切配合街道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在街道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主动加强与街道各职能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全力做好我街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五)强化检查,严格执法,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向市场。开展联合执法,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私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我街,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确保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

1.查堵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流入渠道。要组织派出所、安监所等力量,在本辖区交通要道、主要路口设立烟花爆竹检查站,落实检查力量,配备必要的检查装备,加大对车辆及人员的盘查力度。要对进入城区的货车、面包车、厢式卡车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堵塞非法产品流入渠道。对未经许可或违反规定,从事道路运输黑火药、引火线、烟花爆竹的,要严格依照《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街道各部门和单位、各社区要在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情况通报、会商研判、线索转递、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依靠基层组织和群众,实行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从源头上依法查处和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对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出租房屋、废弃养殖场和闲置厂房、库房、院落、山洞、山林等重点场所(部位)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整治,及时发现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予以打击取缔。

3.加大非法燃放行为查处力度。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查处在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方式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在文化娱乐场所非法燃放烟花、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焰火晚会燃放活动的监管,各单位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必须按照《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和《大型焰火晚会燃放安全规程》(GB24284―)的有关规定,提前20日向公安机关申报,取得许可后方可实施。未经许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六)依法划定禁放和限放区域,设立禁放标识

根据涪陵城区的规划范围,并结合有关规定,涪陵区下列区域或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区级以上国家机关办公场所;2.车站、码头、商场及其他人口密集场所;

3.重要军事设施、仓库、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等;4.加油(气)站、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等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周边100米范围内;

产教融合工作方案 篇17

一、 工作目标

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杜绝发生在全省、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为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 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

三、 工作职责

由安全保卫科牵头制定实施方案,相关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做好积极配合。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安全保卫科:负责眉山市政中心办公区、市投资促进大厦办公区安全防范管理,重点做好车辆进出管理、外来人员登记管理、消防监控和设备使用管理、周界报警系统和可视监控系统管理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同时,指导好相关部门和业务科室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服务管理科:负责市政中心办公区、投资促进大厦办公区的电梯使用安全管理、中央空调使用安全管理、职工食堂卫生和安全管理,以及用水用电用气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

市会议中心:负责全市会议服务管理、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并做好防范和预防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安全管理。

市体育馆:负责场馆内用电用水及消防系统设备的使用安全管理,同时做好群众健身活动的开展,并做好防范和预防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安全管理。

旭光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具体做好节日期间的小区安全保卫管理工作,做好各种用电用水用气设备的检查维护,做好消防设备使用管理等相关安全管理工作。

通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开展自查自纠,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工作台账,确保在今冬明春期间,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四、 工作重点

对集中办公区大楼内电梯、配电室、空调机组、停车场、监控室、机关食堂和市会议中心、市体育馆、旭光小区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全面深入彻底排查安全隐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防止发生疏漏。

五、 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2月31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通过书面形式发到各责任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2.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3月20日)。各责任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布置落实。

3.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3月下旬)。在3月下旬组织一次对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的“回头看”检查行动,召开一次全局职工大会通报,对好经验、好措施进行宣传、总结。

六、 工作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今冬明春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人民利益至上理念和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理念,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严格落实领导责任、科室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安全隐患““零死角排查、零容忍整改、零放过处理”,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2.强化检查督查。坚持每月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检查工作情况,在春节期间每天安排一位局领导带队值班。

3.强化应急值守。要认真做好春节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做好各种应急防范准备。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保证信息畅通。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产教融合工作方案 篇18

20xx年我局保密工作将按照切实发挥保密工作“保安全、保发展、促和谐”的职能作用的要求,不断提高保密工作科学化、保密管理法制化、保密技术现代化、保密队伍专业化水平,为全区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发挥服务和保障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

以落实领导责任制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保密工作的领导。为此,将对局保密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玉霖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廖廷友和杨勤英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通过认真履行领导责任制,建立和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它领导协助抓”的保密工作领导责任体系。自觉履行对保密工作的领导责任。进一步发挥决策议事作用,切实担负起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责任,在工作中务必坚持求真务实,使保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解决保密工作面临的重大问题,确保20xx年工作任务落实。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保密工作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服务保障的能力和水平。以“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为目标,努力提高保密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适应新时期保密工作任务的需要。

二、发挥职能,深化保密宣传教育

作为主管全区法制宣传的职能部门,我们将督促有关部门继续抓好“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确定的阶段性工作目标,认真完成20xx年新都区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配合保密局在全区广泛开展《保密法》颁布20周年纪念活动,开展深入浅出、生动直观的宣传教育把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三、结合实际,进一步抓好保密管理

按照区保密局的要求,完善管理制度和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管理责任,健全内部防范体系,提高防窃密能力。进一步加强国家秘密载体的保密管理,尤其是涉密笔记本电脑、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管理,杜绝和消除泄密隐患。继续加强涉密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按照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管理办法,认真落实重点保密岗位、涉密部位及涉密电脑保护措施,切实解决涉密信息系统内部防范薄弱问题。杜绝涉密计算机上互联网、上网计算机处理涉密信息等涉密问题。设立检查台帐,建立日常检查、监督机制,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内部保密制度落实情况,确保把保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产教融合工作方案 篇19

病情分析:麻风病以药物治疗为主,常用药物包括氨苯砜、利福平、氯法齐明等,应当早期、及时、规范、联合用药。

一、药物治疗

1、氨苯砜:此药对麻风杆菌是抑菌药物,但在较大剂量时也有杀菌作用,本品价格低廉,疗效较好,是目前治疗麻风的主要药物之一。临床治愈后,仍需继续巩固治疗,时间长短按不同临床类型而定。

2、氯法齐明:可干扰麻风杆菌的核酸代谢,又有抗炎作用。

3、利福平:对麻风杆菌有显著和较迅速的杀灭作用,最低抑菌浓度为0、3mg/L,最低杀菌浓度为0、9mg/L,半衰期近3小时。

4、乙硫异菸胺、丙硫异烟胺:此两种药的剂量及作用相似,对麻风杆菌有中度杀灭作用,其杀菌速度较足,比氨苯砜治疗稍快,而比利福平慢。

5、氧氟沙星:一种较强的杀麻风杆菌的药物,可用此药组成新的治疗方案。

6、中草药:扫风丸口服宜从小剂量开始,以后逐渐增量。苦参散对少菌型麻风有一定的效果。

7、免疫调节剂:主要包括泼尼松、沙利度胺,泼尼松口服治疗I型和II型麻风反应,至消退后减药。沙利度胺直到II型麻风反应被控制,然后减量维持一段时间。

二、手术治疗

麻风病一般不需手术治疗。

产教融合工作方案 篇20

一、水洗工艺特点

1、采用在振动筛上方四周布置高压喷水管网,能全方位、及时、有效清洗碎石,减少0.075mm以下颗粒含量(粉尘、泥土)。

2、碎石清洗后,能显著提高集料表面洁净度,增强集料与沥青之间的粘附性。

3、通过对碎石水洗后,将部分混级的碎石重新分级,使之与规范、设计的碎石规格级配相匹配。

4、采用两级沉淀池技术,循环利用冲洗水,确保用水清洁,洁净环保,能有效节约水资源。

二、水洗工艺原理

本施工工艺采用两级沉淀池循环利用冲洗水,通过振动筛上面四周布置的水管网喷射高压水流,可以及时快速全方位冲洗碎石表面。经冲洗后的路面面层材料不仅提高了碎石的洁净度,还改善了沥青与集料的粘附性,重新调整优化了碎石的级配,其工艺原理如下:

1、冲洗后减少碎石中含泥量及粉尘含量,可保证施工碎石配合比的准确性,提高沥青与碎石之间的粘结性能。

2、振动筛筛网严格按照中、下面层级配要求进行筛孔尺寸控制,这样就保证经过振动筛重新筛分的碎石级配更加优化,更能与规范、设计的碎石规格级配相匹配。

三、场地布置平面图

四、操作要点

1)给料斗

选取待洗的中、下面层碎石,用50型装载机把碎石装载到水洗机的给料都中。操作中应做到:

①、铲料的时候注意尽量不要接触场地硬化的混凝土地面,以免铲起混凝土小块,使得碎石中夹含杂质。

②、装载机上料时注意不要撞击给料斗,给料斗是用钢板焊制的,外物猛烈容易变形,导致给料口给料不畅。

③、装载上料时,保证料斗中时刻都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待洗碎石,同时也做到不能溢料,落到料斗外。

2)振动筛

通过在振动筛上设置的高压水管网喷射清水,能全方位、快速清洗碎石。水洗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①、倾斜放置振动筛,筛面倾斜角度为20°(15°~25°),确保在该角度下碎石筛分与水洗两个作业的优化组合。

②、控制好振动筛的振动频率和振幅,确保每颗碎石的所有面都能受到高压水的冲洗。每颗碎石在振动筛上就像跳的士高舞曲一样,通过这样就能充分保证碎石的全面冲洗和充分的冲洗时间。

3)循环沉淀水池

①、在距离振动筛横向距离2~3米位置处设大容量沉淀池,定期清理一、二级沉淀池,有效减少水中含泥量。

②、经过二级沉淀池后的清水用水泵重新输送到振动筛高压水管网,进行循环水洗作业。碎石冲洗需要耗费大量的水资源,通过设置二级沉淀池能有效保证冲洗水洁净,确保冲洗水循环利用。

③、循环沉淀水池尺寸应根据水洗机水洗能力设置,第一、二级沉淀池逐次降低出水口高度,有效沉淀冲洗水中污泥;在第二级沉淀池处,新水补给量应根据高压水泵负荷工作每小时抽水量、第一级沉淀池的水流入量等因素来确定。

④、沉淀池池底及四壁应设置防水层,防止水渗透,浪费水资源。

⑤、定期清除沉淀池中污泥,保证沉淀池净水效果。

4)场地

①、出料口场地必须采用水泥混凝土硬化,并设置2%坡度,使振动筛出水和筛分后集料带出水能流出场地。

②、场地周围应设置排水沟,汇集冲洗污水入一级沉淀池,有效防止污水四处漫流,循环利用水资源。

3、检测技术与分析

安排水洗专职试验人员按监测项目汇总表主要监测内容全过程检测是保障路面水洗工艺质量的关键。检测、分析试验值,比较后及时反馈,以调整水洗工艺。

4、劳动力配备

5、生产能力保障

本项目面层粗集料设计方,自月日到月日共备料方,日均备料方,按此进度还需天方能完成面层粗集料备料工作。不能满足工期需要,将工作时间由早 点到晚 点改为早 点到晚 点,保证每天备料 方以上, 个月之内完成备料。

2)每天水洗工作结束后,派专业人员对水洗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1及隐患及时维修和排除,确保水洗机第二天能够正常工作。

6、设备配备

五、安全措施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条例和高速公路《项目管理大纲》的具体要求,结合水洗工艺的的具体特点,成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名单,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制定安全生产制度。

2、现场按符合防触电、防火、防洪等安全规定及安全施工要求进行布置,并完善布置各种安全标识。

3、对涉及水洗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施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各班组作业前有班组长进行板前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安全防护意识。

4、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检查和督促安全生产工作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发生。

六、环保措施

1、成立对应的施工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下发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随时接受相关单位的监督检查。

2、对出料口场地进行硬化,防止尘土飞扬,设置2%坡度,并在料场四周设置排水沟,使冲洗水流出出料区,顺水沟流入第一级沉淀池,循环利用水资源。

3、碎石冲洗水采用二级沉淀池,确保清洗碎石用水清洁,循环利用水资源。

4、定期清运沉淀泥砂等,做好泥砂、弃渣等运输过程中的防散落与沿途污染措施,并按当地环保要求的指定地点排放。

产教融合工作方案 篇21

为了做好我局的信访工作,紧紧围绕我局工作任务和目标,结合我局的具体情况,制定信访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__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信访条例,解放思想,务求实效,把信访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努力建成一支素质优秀、工作优异的信访工作队伍。

二、组织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上级信访工作的具体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

副组长:

三、工作目标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信访工作的各项文件;

2、坚持周五接待日制度,对来访者要100%接待,100%有处理结果;

3、建立信访工作网络,及反馈和向上级报送在工作中出现的信访问题,增强捕捉信访信息的敏锐性,提高化解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

四、保证措施

1、加强政治学习,用__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统领信访工作;

2、加强对信访工作的分析,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全面提高信访工作的`水平;

3、坚持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对信访工作经常性的检查和指导;

4、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信访条例》,严格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及时就地处理信访矛盾问题。不得推诿或矛盾上交;

5、加强法制建设,强化依法信访。加强法制宣传,规范信访工作程序,逐步推进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产教融合工作方案 篇22

为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维护广大师生安全,根据教育局近期部署,我校特制定安全隐患大排查方案,做到全方位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坚决堵塞漏洞、排除隐患,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切实维护师生生命安全。

一、指导思想

按照港区学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重点提示及教育局班局和杨局的讲话精神,从细节入手,特别是针对交通安全、防拥挤踩踏、用电安全等方面设专项检查与防控措施。通过开展全面深入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进一步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和科室监管责任,彻底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着力解决在学校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排查重点

以校舍、消防设施、运动场地、活动器材、线路及电器设备、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场所和落实防踩踏、防汛、防溺水、防雷电、防地质灾害、安全教育、隐患排查、制度建设等措施为重点,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

三、主要内容

进行安全大检查。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全面检查教学楼、食堂、宿舍、图书馆、实验室、体育场馆、围墙等建筑物,水、电、油、气等管线(网),以及灯具、车辆、监控头、灶具、排油烟系统、电风扇等各类设备、设施,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整改台账,坚决不留死角。

1.要加强治安、巡逻、门卫三位一体的人防管理队伍建设,调整充实校园保卫工作力量。配备完善保安器材。加强校园巡控,积极开展治安防范、秩序管理、交通控制、处理突发事件、服务师生等工作。进一步对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实现校园技防监控关键部位全覆盖。

2.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要严格落实校门(楼门)出入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门卫管理,加强对保安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特别是中小学

幼儿园要严格落实外来人员登记预约制度和外来车辆检查制度,坚决防止不法分子进入校园(楼宇)。要做好假期暂时不使用的教学楼、行政楼、学生宿舍等的管理和巡视检查。

3.加强消防设施维护。配备完善消防设施器材,做好各楼宇消防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消防报警系统、消防水泵正常运转,确保消防值班到岗到位,确保消防通道通畅,确保电磁门、应急灯、疏散指示标识等正常有效。

4.加强用电管理。加强对办公室、教师宿舍、食堂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插座、线路、配电箱等设备设施的巡检,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禁私接乱拉电线;严禁使用违禁电器或伪劣电器。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以对学生、家长高度负责的精神,把此次安全工作大排查活动作为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深入排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查边改,以排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指定专人盯守,并及时设置警示标识,告诫师生远离危险区。

3、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充分利用学校广播、板报等形式,加大对此次大排查工作的宣传力度,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到此次活动中来,查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安全隐患,找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漏洞,真正使大排查活动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4、严明责任,及时反馈。按此方案,立即行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查出的隐患,检查组组长、检查人员和学校校长要全部签字,存档备案。对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要倒查责任。

产教融合工作方案 篇23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国培计划(20xx)”——z省中小学骨干教师短期集中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和z省国培办《关于做好 “国培计划”(20xx)——z省中小学骨干教师短期集中培训项目“影子教师”实践教学的通知》相关文件精神,充分利用我校的教育教学资源,发挥指导教师的引领作用,努力提高“影子教师”的学科教学能力、班级管理能力、教育科研能力,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l、依据省国培办的通知要求,结合基地学校实际,指导参训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理论、新课程标准、课堂教学等方面的研讨。

2、通过听取介绍和实地参观,了解“影子实践”基地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和开展校本教研的情况,感受基地学校在打造高效课堂、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的有关情况,从而认知基地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

3、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将参训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突出问题作为研究的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基于问题的“方案设计——实践探索——反思重构”的教育实践研究,并形成研究成果。

4、参训教师观摩指导教师和基地学校名师的课堂教学,开展教学研讨,感受指导教师的教学风格和特色,进行有针对性的观课议课,共同提高教学水平。

5、参与基地学校校本教研活动,感受基地学校在教师培养与专业发展,教研室运行模式,教师团队合作意识等方面的氛围。

6、指导教师指导参训教师开展说课、磨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同课异构等教研活动,提升参训教师的教学水平。

7、参训教师参与班级管理,开展班队活动,研究班主任工作的技艺和方法。

8、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参训教师完成《研修日志》。

9、参训教师在“影子教师”培训期间,撰写“影子实践”心得体会与“影子实践”培训学习总结。

三、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

四、职责与要求

1、指导教师

(1)了解参训教师学习需求,指导其制定“影子实践”环节学习计划并为其提供个性化的指导。

(2)指导参训教师开展基于问题的“方案设计、实践探索、反思重构”的循环式行动研究,指导参训教师撰写一份《课例研修报告》。

(3)定期指导参训教师上课、说课、评课、课例开发、同课异构等教学活动,发现参训教师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和纠正,确保参训教师影子实践取得实效。

(4)负责对参训教师进行考勤,检查参训教师的《研修日志》完成情况。

(5)对参训教师进行考核并做出书面鉴定(须说明出勤情况),同时填写《“影子教师”实践考核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

(6)协助参训教师做好影子实践环节的资料收集和整理。

(7)指导教师提交个人指导工作总结。

2、“影子教师”

(1)理清个人学习和发展中的问题和困难,制定个人学习计划与学习重点。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制定个人专业发展规划。

(2)影子实践过程中积极参与实践学校的各项活动,认真思考,及时交流。

(3)短期集中培训项目“影子教师”影子实践期间:至少听2节课、参与批改1组作业,在指导老师带领与指导下,至少备好1节课;须积极参加基地学校的教研活动,撰写1篇教学反思。

z省省级名师、中小学骨干教师置换脱产研修项目“影子教师”实践期间:每天至少听一节课、参与批改一组作业,在指导老师带领与指导下,每周至少备好一节课;须积极参加基地学校的教研活动,组织或参加一次班会活动,撰写一篇教学反思;每个参训教师应在培训基地校上一堂研究课;学习行动研究:选择自己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开展行动研究,形成研究报告;精读一本专业书籍,撰写一篇读书笔记。

(4)填写《研修日志》,详细记录各项培训活动安排、学习观摩的收获和体会。

(5)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实践基地学校的安排,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保障人身与财产安全。“影子教师”培训期间请假必须向高校指导教师、影子基地校的指导老师提交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离校。

3、后勤保障组

安排好“影子教师”的实践办公条件,并由专人负责。本校区:黄始坤,东校区:刘桂花。

五、跟班学员具体安排

1、第一批:小学骨干教师(影子实践时间:9月14—18日)

学科 年级 指导教师 班次 跟班学员

2、第二批:小学数学骨干教师高级研修专项(影子实践时间:9月21—25日)

学科 年级 指导教师 班次 跟班学员

3、第三批:小学语文、数学置换脱产(影子实践时间:10月20—11月8日)

学科 年级 指导教师 班次 跟班学员

六、活动具体安排

1、第一批、第二批短期集中培训项目:

日期 星期 活动内容 参与人员 地点

第一批 9月14日 第二批 9月21日星 期 日参训学员熟悉学校周边环境。带队领导 参训学员一完小

第一批 9月15日—16日 第二批 9月22日—23日星 期 一上午9点,学员报到,召开指导教师与影子教师见面会,布置培训工作参训学员一完小新华楼三楼会议室

星期二 z上示范课。 开展评课,体会如何进行专业的听课评课。指导教师 参训学员 一完小

下午:学习备课上课技巧 做好本组教研课准备。参训学员湘南学院

第一批 9月17日—18日 第二批 9月24日—25日星 期 三上午:z上示范课指导教师 参训学员一完小

下午:开展教学设计研评、教学实践、教学问题诊断。参训学员湘南学院

星 期 四上午:推选一名学员上一堂公开课;上交课例研究报告、培训学习总结。参训学员一完小

下午:设计组织教研组活动和校本研修,整理学习笔记,撰写研修日志。参训学员湘南学院

2、第三批:小学语文、数学置换脱产项目

日期星期活 动 内 容参与人员地点

10月20日 (星期日) ~ 10月25日 (星期六)星期一上午:1、学员9点报到,召开指导教师与影子教师见面会,布置影子实践任务。 2、参训学员熟悉学校周边环境。参训学员 指导教师 湘南学院、一完小领导新华楼三楼会议室

下午:参训教师制定影子实践计划湘南学院

星期二 至 星期五上午:观摩指导教师课堂教学,与指导教师议课。 下午:整理学习笔记,撰写研修日志。指导教师 参训学员一完小

参训学员湘南学院

10月26日(星期日) ~ 11月1日(星期六)星期一至 星期五上午:观摩指导教师课堂教学,开展同课异构、集体备课等活动;指导教师 参训学员一完小

下午:整理学习笔记,撰写研修日志、整理课例研究报告资料;完成2课时的教学设计,做好上1节常态课的准备。参训学员湘南学院

周三:指导教师做好本组“参训学员课堂教学实践安排表”。指导教师一完小

周四:参训学员到校将上课教案、课件交指导教师,共同研讨。指导教师一完小

11月2日 (星期日) ~ 11月8日 (星期一)星期一观摩实践基地校的校本教研; 参训学员二次备课。参训学员湘南学院

星期二1、参训学员课堂教学实践,执教汇报课教师设计上课教案,试教,评课议课。 2、小组成员协助其完成课件制作、教学用具准备等工作。参训学员 指导教师湘南学院

星期三参训学员语文、数学各推选1名参训教师上1节公开课,议课参训学员 指导教师一完小

星期四至星期日1、撰写课例研究报告。 2、撰写培训心得、学习总结。 3、对“影子教师”进行考核并做出书面鉴定,同时填写《“影子教师”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

产教融合工作方案 篇24

根据国务院及甘肃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瘦肉精”监督管理,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1年的“瘦肉精”专项整治。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生猪、肉牛、肉羊为重点,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瘦肉精”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完善法规制度,健全协调机制,强化全程监管,促进全市畜牧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二、整治任务和措施

(一)深入开展“瘦肉精”源头整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盐酸克仑特罗、沙丁胺醇等可能作为“瘦肉精”的人用药品流通监管,严格实施处方药管理制度,防止从药用渠道流失。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制定和落实严禁生产、销售莱克多巴胺的办法,并依法进行清查。食品药品监管、工业和信息化、农牧部门要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普通化工企业、兽药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生产行为;要对企业外租的厂房、车间开展全面排查,严肃查处非法生产“瘦肉精”的企业和黑窝点。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瘦肉精”销售活动的监管,严肃查处通过互联网等方式违法销售“瘦肉精”的行为,切断地下销售链条。公安部门要根据相关部门提供和掌握的线索,对非法生产经营“瘦肉精”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二)深入开展养殖环节整治。农牧部门要强化养殖场(户)检查,督促养殖场(小区)完善养殖档案,如实记录商品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并保留相关凭证;建立活畜出栏无“瘦肉精”承诺制度;加强对养殖场(户)技术指导与服务,提高其科学饲养水平;组织开展“瘦肉精”清缴行动,对规定期限内主动上缴的养殖场(户)免予处罚;要会同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在养殖环节非法使用“瘦肉精”和自配料中添加“瘦肉精”的行为。

(三)深入开展收购贩运环节整治。农牧部门要会同工商等部门加强对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的监督管理,督促建立相关证明材料查验制度和收购贩运信息记录制度;对销售和运输过程中的活畜加强监督检查,发现含“瘦肉精”的活畜,要监督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实施无害化处理;农牧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严厉打击活畜收购贩运经纪人兜售“瘦肉精”和收购贩运“瘦肉精”检测不合格活畜的行为。

(四)深入开展屠宰环节整治。商务部门要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行业管理和对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督促屠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生猪进场查验、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登记,肉品品质检验、产品召回、无害化处理等肉品质量安全制度。农牧部门要严格检查屠宰企业有关“瘦肉精”检测合格记录凭证,对“瘦肉精”抽检不合格的生猪,会同商务部门监督企业实施无害化处理。商务,农牧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屠宰企业收购宰杀含“瘦肉精”生猪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深入开展加工环节整治。质监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严厉打击使用含“瘦肉精”的猪肉等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一经查实,即责令企业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生产许可证。质监、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巡查,深入开展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严防含“瘦肉精”的肉制品流入市场。

(六)深入开展销售、餐饮环节整治。工商部门要加大市场巡查和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肉制品经营者依法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餐饮单位严格执行肉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采购的肉品来源合法;要深入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含“瘦肉精”肉品的行为。

三、进度安排

各县区、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市工信委、市农牧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务局)依照本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整治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要求,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各县区、各部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月20日前报市农牧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各县区、各部门按照整治任务和措施要求,全面开展“瘦肉精”排查、清缴和检验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集中力量查处一批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的违法犯罪案件,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各系统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 月1日-- 月31日)

市农牧局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制定武威市“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验收办法并组织实施,同时做好迎接省上检查验收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追究。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要结合实际,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制定和落实各项具体监管措施。要加大行政监察和问责力度,严厉查处失职渎职行为。

(二)加强投入保障,强化监督抽查。各县区要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做好人员、经费、设施设备的保障工作。各级监管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瘦肉精”监督抽检计划,按照风险可控、监管有力的原则,科学确定抽检比例;对养殖、收购贩运、屠宰、加工等重点环节,要加大抽检力度,增加抽查频次,扩大检测范围。要强化“检打联动”,发现饲料、畜尿、肉品等样品抽检不合格的,要追根溯源,依法严厉查处。

(三)加强监督执法,严厉打击惩处。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沟通配合,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实现“瘦肉精”各监管环节的紧密衔接。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及时通报案件线索,严肃查处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及伪造检验检疫合格证书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从严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四)加强调查研究,健全长效机制。各县区,各部门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要强化“瘦肉精”的监管长效机制建设。结合本地和本系统实际,加强调查研究,总结推行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健全工作制度。各监管部门结合各自职责要制定和落实牲畜养殖、收购贩运、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管的具体办法和制度;针对活畜养殖、屠宰、加工、流通、餐饮等环节,制定生产经营主体“瘦肉精”检验制度;研究制定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完善生猪主产区与主销区的监管衔接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规范行业管理,健全诚信与自律机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五)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区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政府加强监管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提振消费信心。大力普及肉品消费常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加大普法教育力度,编印普法宣传小册子向养殖户、生猪收购贩运人、屠宰企业、加工企业、肉品经营户等发放,宣传“瘦肉精”’的危害以及严厉打击非法制售使用“瘦肉精”的法律法规,提高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要及时公布典型案件,以案说法,形成高压态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要实行“黑名单”制度,及时曝光非法生产经营者和问题肉制品。要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奖励机制,鼓励舆论监督,形成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产教融合工作方案 篇25

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xx〕12号)《省农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黔人社明电〔20xx〕2号)和《市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贵阳市贵安新区20xx年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筑人社明电〔20xx〕1号)文件要求,结合省、市、县近期根治欠薪工作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贵州省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意见》(以下简称《省实施意见》),强化在建工程项目监管,全面排查、及时化解欠薪风险问题,推动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根治欠薪工作系列部署落地落实。

二、行动目标

紧扣“减存量、遏增量”总体目标,强力推进修文在建工程“项目全入库、人员全覆盖、工资支付全监管”,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落地落实。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企业为重点,强化在建工程项目过程监管,及时纳入贵州省劳动用工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在线监管,做好问题线索排查处置和数据报送工作。对排查出的欠薪问题,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要按照“五个有”(有责任单位、有责任领导、有具体责任人、有具体措施、有完成时限)的要求,严格落实清欠责任和信访维稳工作,对查实的欠薪问题要在20xx年春节前全部办结。

三、行动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各部门工作责任,加大清欠督导、制度落实、执法维稳等工作力度,决定成立“修文县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刘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宋荣刚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县直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办抽调人员组成。

四、行动重点

(一)扎实开展宣传学习行动。各单位各部门要采用集中组织学习、现场宣传咨询、媒体公告公示和进企业、进工地等多种形式,持续学习宣传《条例》《省实施意见》和20xx年1月1日起将施行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营造良好的根治欠薪工作氛围;要充分运用传统宣传和新型媒介的宣传作用,强化正面引导,主动回应关切;要扎实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工地”等活动,强化以案释法,进一步压实市场主体责任,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行动自觉,提升政府依法监管能力,增强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营造关心关爱农民工、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县司法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县残联及其他工程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二)扎实开展欠薪维权服务行动。持续公布人社部门,住建、交通、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相关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举报投诉维权电话和窗口信息,畅通欠薪举报投诉渠道,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保障农民工依法维权。要加快乡镇、街道劳动维权服务中心设立,及时排查、调解各类劳动纠纷矛盾。县综治中心、县信访局、县人社局和县网信办要强化欠薪信访问题和网络的监测,定期分析研判、联合接访、分类处置,闭环处置线索,促进欠薪信访量大幅下降;县人社局要加快“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和省、市、县各类渠道接收欠薪举报投诉的`分类核实处置,各部门要按要求按时完成处置任务,做到案结事了。(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县人社局、县信访局、各工程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其他相关单位和部门)

(三)扎实推进在建工程项目在线监管全覆盖攻坚行动。全面排查梳理全县在建工程项目,排(核)查工程建设领域在建设工程项目纳入贵州省劳动用工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情况,加大工程建设领域行业查处及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各项制度在线监管达标率,降低欠薪风险。对工程造价400万元以上、施工期6个月以上新开工和在建工程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项目主管部门配合纳入平台监管,并督促落实“全员签订劳动合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分账拨付工资、通过银行代发、实施农民工实名制打卡”等5项制度,“工资保证金存储”由人社部门督促落实。该类项目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由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承担连带清欠责任,并负责信访维稳工作。其他工程造价400万元以下在建工程项目完工30日内由项目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办将该项目自开工建设以来的全部劳动用工、人工费拨付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报县清欠办上传平台。该类项目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由项目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办承担连带清欠责任,并负责信访维稳工作。各乡镇、街道办要盯死看牢辖区内没有纳入行业监管、又无项目主管部门的项目,对资金无保障、手续不完善、存在欠薪风险隐患的项目,要明确专人进行监管,坚决杜绝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发生。该类项目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由属地乡(镇)、街道办承担清欠责任,并负责信访维稳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条例》及《省实施意见》明确的职责,强化部门履职,切实发挥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根治欠薪工作氛围。(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和部门)

(四)扎实开展项目审批清查行动。各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要全面清查在建工程项目审批管理、资金保障情况,严格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特别是要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国企项目监管,从源头上消除政府性欠薪隐患。(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资中心及相关单位和部门,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

(五)扎实开展欠薪问题清欠行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要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开展欠薪隐患摸排,对查实的欠薪问题要建立台账,实时掌握欠薪项目(企业)、欠薪人数、欠薪金额。对排查出的欠薪问题,要按照“五个有”的要求严格落实清欠责任,确保所有査实的欠薪问题在20xx年春节前全面办结,确保付出辛勤和汗水的农民工及时拿到工资回家过年,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县人社局、县法院及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

(六)扎实开展部门联动执法行动。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根治欠薪工作。人社部门要加强对根治欠薪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检查,加大对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和仲裁力度,依法分类处置和查处欠薪案件。各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领域欠薪问题排查和化解,建立工作台账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按时上报县清欠办。各部门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欠薪问题,要及时报县清欠办,县清欠办要按照《贵州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分类处置工作指引》进行转交办。在交办、转办欠薪信息、欠薪线索和办理欠薪案件过程中坚持“一案三查”要求,既要查违法事实、更要严查制度落实、责任落实情况。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特别是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监管不到位导致欠薪问题的,坚持“零容忍”,要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县监委。要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公安、检察院、法院要提前介入欠薪案件,严肃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严厉打击以讨要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材料款等违法违规行为,快查、快裁、快执欠薪案件,依法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形成强大威慑力。(责任单位:经开区,各乡镇、街道办,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

(七)扎实开展失信联合惩戒行动。全面强化欠薪违法惩戒,用好用足行政、刑事、信用等惩戒手段,严格执行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和省、市有关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管理政策规定,对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实行多部门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及各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八)扎实开展新形势下风险防控行动。教育局要密切关注因国家“双减”政策影响下引发的校外培训机构裁员、减员可能引发欠薪风险问题,全面排查、妥善化解。交通、邮政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对网约车(运输公司)、快递、外卖等进行检查排查,密切关注新业态领域从业人员欠薪风险问题,督促行业经营平台及时兑现从业者劳动报酬。(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县教育局、县交通局、县邮政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等部门)

(九)扎实开展应急处置行动。各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网络监管和欠薪线索处置。对发生的欠薪线索,要第一时间调查核实,第一时间进行化解销号。帮助农民工解决生活困难,防止事态蔓延扩大。(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县信访局、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及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五、行动步骤

(一)自查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各部门要聚焦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劳动密集型企业、教育培训行业以及网约车(运输公司)、快递、外卖等新业态领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欠薪隐患,并结合企业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协助化解欠薪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

(二)集中攻坚化解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春节前)

各部门对本辖区内、本行业领域内的欠薪问题,要严格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套方案、一抓到底”,逐一制定稳控化解方案,落实包保责任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多方筹资加速化解。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推动问题化解,及时采取启动房屋预售监管资金、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等进行化解,确保各类欠薪问题在目标时限内实现清零。

(三)巩固提升阶段(长期坚持)。强化根治欠薪工作回头看,综合采取欠薪线索专查、随机随访巡查、核查支付凭证等方式,进行适时回访,时发现问题、督促立即整改到位,全力巩固清欠成果。要积极推进从“事后处置”向“主动治理、事前预防,事中监管”延伸,坚持“标本兼治、防治结合、预防为主”以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实施意见》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源头上遏制欠薪。

六、行动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根治欠薪的决策部署,把根治欠薪工作作为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力落实政府属地及行业监管责任,用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实际成效来诠释对党对人民的承诺。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县各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工作专班,层层压实责任,实现根治欠薪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和责任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氛围,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工作调度。各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修文县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实施定期调度的通知》要求,按时报送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台账报表,规范报送程序、严格数据对比,实行属地和部门负责同志“双签字”,压实属地和部门“双责任”,确保报送数据标准统一、口径一致,建立建实属地和部门欠薪工作“双台账”,台账式推进欠薪问题化解。

(四)强化资金兜底。对工程建设领域存在欠薪问题,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落实解决资金,必要时,动用工程款支付担保、各类监管之间保障支付;人社部门要及时启动工资保证金保障支付。对于政府性工程项目存在的欠薪问题,各责任部门要及时请示汇报,提出处置方案,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资金予以保障。

(五)强化问责问效。县清欠办将联合县督办督查局及有关部门对专项行动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乡(镇)街道和部门,采取随机抽查、暗访暗查等方式督促指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对工作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的,特别是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重大后果的,严格提请追责问责。对在建工程项目纳入省大数据平台监管不到位造成欠薪和被上级检查认定为瞒报、漏报的,严肃将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县监委。

各乡(镇)、街道及部门于20xx年12月23日中午12时前向县清欠办报送截至20xx年12月22日的行动台账情况,于20xx年1月29日12时前将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县清欠办。(同步报送《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情况》表格,表格加盖政府、部门公章)

产教融合工作方案 篇26

登革热是由登革热病毒经伊蚊传播引起的一种急染病,我县凤城地区曾暴发登革热流行,虽然近几年无本土登革热病例,但伊蚊媒介密度调查较高,一旦有输入性病例易引起流行,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登革热防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教育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辖区登革热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爱卫部门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开展经常性全县防蚊灭蚊,翻盆倒罐,填堵树洞,清理卫生死角,铲除室内外蚊孳生地,消除积水,杀灭幼虫和成蚊,降低蚊虫密谋,控制或消灭登革热传播媒介,切断登革热传播途径,降低发病风险。

宣传、卫生、爱卫、教育等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种宣传途径,广泛开展登革热防治知识宣传,使群众自觉行动起来,清除室内外白纹伊蚊孳生场所,预防控制登革热。

二、加强预警监测,严防疫情发生

继续在凤城、敖江、江南、东湖、县医院等建立监测哨点,按照《县登革热监测工作计划》开展登革热蚊媒监测和人间疫情监测。各监测哨点6-10月份每月开展容器指数、房屋指数和布雷图指数的监测,在流动监测点内进行成蚊密度监测;5-11月份在人群中开展正常人群抗体水平调查和发热病人抗体调查。

三、提高医疗诊治水平,及时报告疫情

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组织医务人员,疫情处理和监测人员登革热疫情诊疗、判断和处理等培训,重点是新上岗人员的培训。各级医疗机构要不断提高登革热诊疗水平,减少登革热漏诊和误诊的发生,及时将病人送我县指定的县医院救治,做好危重病人抢救工作。收治登革热病人的县医院要做好防蚊灭蚊工作,防止院内感染。各级医疗机构发现登革热病人或疑似病人应立即电话报告县疾控中心,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网络直报。

四、规范病人管理和疫情处置

在疫情发生时,各地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登革热诊断标准和处理原则》等文件精神,加强传染病管理和蚊媒控制,及时规范处理疫情。对轻症病人就近隔离治疗,隔离期限从发病日起不少于5天,密切接触者进行15天医学观察。隔离区内应有防蚊措施,并进行灭蚊。及时采集病人血液标本进行血清学试验和病毒分离,以明确诊断。疫情证实后,应向相关部门通报情况,采取综合措施,紧急杀灭成蚊,消除蚊虫孳生地,把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

五、加强督导,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各部门要层层抓落实,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督导,检查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对蚊媒密度布雷图指数超过5的村(居)予以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产教融合工作方案 篇27

一、指导思想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安全专项整治要求,强化安全责任制落实,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乡社会平稳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加强隐患排查工作领导,落实安全责任;抓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责任制,务必做到隐患整改有人检查、有人跟踪、有人落实、有人督查,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强化社会安全宣传教育,改善社会安全环境,增强抗御能力。努力实现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保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的目标。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成立20xx年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党政办公室,蔡广波负责日常工作。

四、工作重点、时间及措施

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和社会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基础设施建设、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时间从20xx年12月开始至20xx年3月底。突出抓好各领域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和隐患整改工作。严格查处各类严重违法行为,对因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和失职、渎职而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部门和单位,由上级严肃追究分管领导和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一)社会消防安全检查监管。进入冬季,天干物燥,加上天气寒冷,农村取暖用电量增大,极易引发火灾。各村民委员会、各驻村干部、各包保单位及包保人员要针对冬春季节火灾易发、高发特点,以30户以上自然村和人员密集场所等单位场所为重点,全面开展火患清剿,确保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隐患。

(二)交通运输的安全检查监管。岁末年初及两节期间各类红白喜事增多,农民工大量返乡,人流、物流激增,可能导致交通违法行为剧增,派出所要在提高安全监管密度和力度上下功夫,加强对超员、超载车辆及货车、农用车、摩托车非法载客、行车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的专项整治;乡校车办要加大对校车的监管,加强对校车司机的教育培训,杜绝事故发生;进一步强化对客运车辆的安全监管,严格车辆驾驶员资质审查,严禁未经检查检验合格的车辆参加营运,严禁未取得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车辆;加强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各渡口安全运营,强化签单员的责任意识,为群众把好安全运营的关;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带上车。加快整治危险路段,加强对事故多发点、段和雨、雪天道路交通的疏导、监管,保障雨、雪、雾等恶劣天气状况下道路交通安全。

(三)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各学校要根据季节特点,学生年龄特点,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要加大对留守儿童的管护,特别要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监管,严格学校用电管理,严禁私拉乱接,严格学生宿舍管理员24小时值班制度。

(四)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安监要加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检查力度,对本辖区、本行业内的危险化学品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在本辖区非法经营、运输、存储的危险化学品进行监控和打击。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监、公安要从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各个环节着手,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储存和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加强节日期间市场监督检查,严防零售店连片经营、超量储存和违法违规经营,严防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引导教育群众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五)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管。一些单位为了赶进度、抢工期,组织员工加班加点、突击施工、冒险作业,易引发安全事故。要以防范建筑工程起重机械伤害、施工坍塌和高处坠落、缺氧窒息等四类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组织对在建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工程所涉及的深基坑、边坡、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和治理;对检查发现的较大事故隐患,要限期整改,该停建整顿的工程绝不放过,该取缔的工程决不手软,该停用的设备坚决停用。要加强辖区内各项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故障抢修,确保供电、供水设备设施安全运转。

(六)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突出抓好分散在农村的各类食品卫生安全整治,有效遏制农村出现的假冒伪劣食品。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市场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霉变过期食品药品的行为,预防食物中毒,进一步整治和规范食品药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加强食品药品卫生许可和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明确责任。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是确保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重要措施。各单位、各部门要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治高度,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第一要务,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真抓实干。

(二)认真做好自检自查。全乡各单位、各村要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及分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自检自查自改活动,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排查出的隐患立即整改,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落实”。

(三)强化隐患治理。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隐患将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整改;对整改无望、危险性较大隐患的企业,依法予以停产整顿或关闭;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单位要制定整改方案,按照法律规定时限进行彻底整改;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负起本行业安全生产检查的主体责任,采取超常规措施,坚决消除各类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四)严肃责任追究。全乡各单位要认真负责地组织好这次全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对因工作部署不及时、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态度不积极、安排有漏洞、检查走过场、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责任。

(五)加强信息反馈和材料报送。

1.各项工作小组必须于12月3日前,根据镇政府的总体工作方案,制定本工作小组今冬明春工作方案和计划,要拿出工作日程安排,并于12月3日报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12月10前,各项工作小组要将第一次工作开展情况以书面材料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开展要有记录,有图片须限时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发出限时整改通知书,并保留存根。

产教融合工作方案 篇28

一、行动目标

认真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依法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对查实的欠薪问题要在20xx年春节前全部办结,让被欠薪农民工及时拿到应得的工资返乡过年,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的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二、行动重点

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企业为重点,对欠薪问题实施集中专项治理:

一是全面加快“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和地方其他渠道接收欠薪举报投诉的分类核实处置,做到案结事了。二是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总包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落实情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三是全面清查在建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工程款(人工费)拨付、资金监管情况,源头化解欠薪风险。四是全面强化欠薪违法惩戒,用好用足行政、刑事、信用等惩戒手段,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对欠薪特别是恶意欠薪从严惩处。

三、行动措施

(一)重点摸排,稳妥化解欠薪隐患

各地区要坚持早预防、早介入、早化解,结合本地区欠薪形势特点,聚焦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及早开展隐患排查化解。加强欠薪预警监测和智慧监管,结合企业经营状况、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情况和历史欠薪举报投诉情况,确定重点行业企业,进行精准摸排。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分类精准施策,强化部门联动,定人定责、盯住不放,防止隐患“发酵”。对已排除风险隐患的企业和项目,进行“回头看”,持续关注、动态监管,防止问题复发。

(二)快立快处,提升案件处置效果

各地区、各相关成员单位要进一步畅通欠薪维权绿色通道,确保欠薪案件快立快处。对欠薪线索,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基层难以化解的复杂疑难欠薪案件,采取领导包案的方式,加强提级的办理。对涉及人数较多、金额较大、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重大欠薪案件,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成立专案组,挂牌办理,一查到底。对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欠薪的,严查制度落实、责任落实情况,适时进行通报,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各地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抽调执法人员,配强工作力量,确保欠薪案件能够及时接收、有效处置。

(三)强化惩戒,保持治欠高压态势

对查实的违法行为,要加大违法惩戒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各项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责令限期整改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逾期不改的,依法严肃惩处。对可能涉及恶意欠薪的,依据《条例》等规定,依法查询相关单位金融账户和相关当事人房产、车辆情况,对查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欠薪违法行为符合“黑名单”条件的,应列尽列,予以曝光,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失信联合惩戒,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对欠薪裁决判决“执行难”问题,各地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要统筹协调同级司法机关实施集中执行活动,推动裁决判决执行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春节前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党史的学习教育的成果检验,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凝聚各方力量、抽调专业骨干、成立工作专班,层层压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督促检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部门联动。要强化大局意识、系统观念,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根治欠薪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及时查处欠薪案件,为农民工提供高效的维权服务。发展改革、财政、国资等成员单位要积极履行监管责任,落实《条例》有关规定,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国企项目全方位、全流程监管,扎紧制度“笼子”,从源头上消除欠薪隐患。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强建筑用工实名制管理,督办相关领域欠薪违法案件。公安机关要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的接受和及时审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应依法立案侦办,保持对欠薪相关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其他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做好根治欠薪工作。

(三)强化督促指导。要结合本地实际,指导市、县(区)采取超常规举措,定期集中接访,领导包片包案,确保重点地区欠薪问题得到有效遏制、重大案件得到妥善处置。要密切跟进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对整治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地区,可采取随机抽查、暗访等方式督促指导,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引发群体性的事件或极端事件,以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力量,对部分地区根治欠薪工作进行抽查,对问题突出的地区开展专项督导。

(四)强化风险防范。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风险意识,坚持事前预防、系统治理、定向化解、精准治欠,对群众反映强烈、风险隐患较大的重点行业企业,要及时组织风险评估预判,落实欠薪应急处置机制。对重大欠薪舆情和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或极端事件,要从速查清事实,稳妥处置化解,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要通过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或其他渠道筹措资金,清偿欠薪或垫付部分工资(基本生活费),帮助被拖欠工资农民工解决临时生活困难,确保社会稳定。

产教融合工作方案 篇29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防雷减灾管理工作

也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防雷减灾工作既是防御自然灾害的一项重要工作。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雷电灾害危害的领域和范围越来越广泛,防御雷电灾害显得越来越重要。市是全国多雷暴活动地区之一,年平均雷暴日数47天,最多年份达87天,每年都有雷击伤人死人事件和设备设施受损的事故发生,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极大危害。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防雷减灾工作对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防雷减灾管理工作的领导。要认真贯彻落实《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将防雷减灾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防雷减灾工作列入防灾减灾工作的范畴,进一步加强对防雷减灾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强化各项具体措施,支持气象部门依法开展防雷减灾管理工作,努力提高我市防雷减灾能力。

二、强化措施。切实做好防雷减灾管理工作

(一)认真做好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1新建、扩建、改建下列建(构)筑物、场所或者设施必须安装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防雷装置。

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

3重要的计算机设备和网络系统、电力、通信、广播电视设施。重要的导航场所和设施;

4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设施和场所;

5重要储备物资的库储场所;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其他场所和设施。

7建设单位必须将防雷装置的设计方案报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核。未进行防雷装置设计、未经设计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审查施工许可申请。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8必须安装防雷装置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

9建设单位必须主动向市、县(市)气象主管机构报送建设项目防雷装置设计图纸、文件及有关附件。市、县(市)气象主管机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受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出具《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市、县(市)建筑图审办(或事务所)应积极予以配合,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10防雷装置设计经审核合格的市、县(市)气象主管机构要及时予以审批。建设单位变更和修改防雷装置设计方案。

(二)要加强防雷装置施工跟踪检测

市、县(市)防雷检测机构要及时进行跟踪检测。防雷检测机构应当对隐蔽工程逐项检测,防雷装置建设单位要按照审核同意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根据施工进度。并对检测报告负责。检测报告作为竣工验收的技术依据。隐蔽工程在掩埋前,未经市、县(市)防雷检测机构检测,建设单位不得自行隐蔽。

(三)认真做好防雷装置工程竣工验收

建设、施工单位应及时报请市、县(市)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对防雷装置工程进行专项检测验收。验收合格的由市、县(市)气象主管机构核发《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建设施工单位持《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建设质监部门申请工程验收。未经防雷装置专项检测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投入使用。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在受理验收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完成验收工作,建设项目的防雷装置工程竣工后。出具验收结论,建立验收档案。

(四)切实落实防雷装置定期检测制度

其中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设施和场所的防雷装置每半年检测1次。市、县(市)防雷检测机构在检测中发现雷电灾害事故隐患的要及时通知所属单位进行整改,所有防雷装置必须实行定期检测制度。依法必须安装的防雷装置每年检测1次。直至合格。

三、依法行政。把防雷减灾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防雷减灾管理工作,全市气象主管机构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相关职责,积极做好雷电灾害的研究、监测、预警预报和防雷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要把防雷减灾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依法查处违反气象法规的行为,使防雷减灾管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市、县(市)行政服务中心要积极支持防雷装置设计审核、跟踪检测、竣工验收等工作,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置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第378条规定。将其纳入当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市、县(市)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当地防雷中心要认真做好建设项目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跟踪检测、竣工验收和定期检测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要及时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有关职能部门和受灾单位应积极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对雷电灾害进行调查和鉴定,凡遭受雷电灾害的单位和个人。以确保调查和鉴定的真实性、科学性、公正性。调查报告和鉴定书须及时上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为有关部门对雷电灾害事故责任认定提供科学依据。

产教融合工作方案 篇30

根据市、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区爱卫会任务要求,今年,我街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将继续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推动经济发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目标,广泛深入地发动辖内的机团单位和居民群众,组织开展爱卫、创卫和除害防病工作,把“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进一步预防和控制非典型肺炎、登革热等各种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给居民群众创造一个干净、整洁、卫生、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现根据我街实际情况,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__大精神,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在去年创建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和抓好我街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和居民群众的卫生意识,改进社会环境卫生水平,提高居民群众身体健康水平,加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而努力。

二、全面组织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掀起创卫高潮

今年下半年,我市将全国爱卫会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检查团的综合考核。为此,我街将严格按照《广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规划纲要》、《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在去年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各个项目的`查漏补缺、整改、巩固和提高工作,将爱卫、创卫工作的各项任务纳入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一)、强化创卫工作领导,全面指导创卫工作。

我街将把创卫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坚持“一班人合力抓”,形成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创建领导体制,分解任务、督促落实,把创国家卫生城市和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的目标(下简称三创)结合起来,把创卫的目标作为“三创”工作当中第一个阶段性的突击目标,在人力、物力、财力各方面给予大力的支持,确保创卫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广泛宣传,掀起创建高潮。

1、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张贴告示、出宣传墙报等方式,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使“爱卫、创卫”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3月下旬,召开社区居委会、机团单位动员大会,传达市、区的有关精神、宣传创卫的重要性,发动各单位共同参与到创卫工作中来,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强化日常工作,抓好重点难点。

1、坚持属地化管理的原则,以社区居委会为单位,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健全卫生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并定期和不定期对其进行检查督促,以抓点带面推动创卫工作的落实。

2、对辖内的内街内巷、无牌无证饮食店档、肉菜市场、发廊、闲置工地和“烂尾”工地等地段和单位存在的薄弱环节展开攻坚,加大除四害工作消杀检查力度,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落实各项内容和抓好防鼠防蝇设施建设工作,认真、彻底地整治。

(四)、继续抓好创卫资料的建档工作。

1、街办事处将严格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资料建档工作指引》、《XX区关于收集和整理创建广州市卫生城区工作资料的通知》,继续组织力量,专人负责,完善创卫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2、3月下旬,开设“‘爱卫、创卫’资料建档培训班”,指导各机团单位,特别是机关、学校、医院、居委会等单位做好资料建档工作,并于4月中旬开始对各单位进行检查。

三、认真开展全国第十七个“爱卫月”活动,提高居民的健康素质和卫生意识

(一)、宣传发动。

1、分别召开街机关干部、职工、社区基干、辖内机团单位、建筑工地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动员大会,具体部署爱卫月活动工作安排。

2、通过出宣传板报、派发宣传资料、钉挂宣传标语等,做好广泛的宣传工作。

3、4月1日,设点举办“第十七个爱卫月宣传咨询活动”,通过拉挂横幅、派发宣传资料、领导咨询、文艺表演等,向广大居民宣传治理环境、消灭四害、预防疾病、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及创卫的重要意义。

4、4月中旬,与社区服务中心联合举办有关预防流感、非典型肺炎的健康教育知识讲座。

(二)、整治环境,消除“四害”孳生地。

1、4月2日至8日,在辖区范围内进行全面的灭鼠工作。

2、4月12日至18日,开展以灭蚊、灭蟑为主要内容的除害统一行动周。

3、对辖内重点单位的除“四害”工作,组织专业消杀人员进行认真的消杀处理。

4、4月下旬,认真做好检查、监督、总结工作。

四、加强除“四害”工作,防制传染病

(一)、突出环境综合治理,消灭“四害”孳生地。

坚持以治理环境为主,化学防治为辅的标本兼治的综合防治措施;组织力量全面清理卫生死角,填平洼地,堵洞抹缝,清疏沟渠、沙井等;发动居民群众清倒积水,避免蚊虫孳生地的产生。

(二)、起动灭鼠、灭蚊、灭蟑工作,防制传染病。

1、根据市爱卫办的工作安排,在每季度1日至10日的全市灭鼠统一行动时间里,认真组织机团单位、居民群众和专业队伍参与到统一的灭鼠行动中,并在其他时段认真作好鼠密度监测及灭鼠防鼠工作。

2、4月、5月、7月、8月的第3周为全区灭蚊、灭蟑统一行动,重点对下水道、沙井和公共场所、工地开展烟熏和药物消杀成蚊和蚊蚴工作。同时,结合春、夏季节雨水较多,易产生积水的特点,全面发动机团单位和居民群众清除积水,清除蚊虫孳生地。

3、对已查明的孳生地和过去曾发生登革热、非典型肺炎发病的老疫点区域认真进行监测、处理,进一步预防和控制各类传染病的发生。

(三)、加强软硬件设施的建设,落实除“四害”消 杀和监测工作制度。

1、根据季节、气候的变化和“四害”繁殖高峰不同特点,结合我街的实际情况,调查研究、定期监测,做到月有监测,月有检查,把四害监测工作形成制度,为有效消杀“四害”提供依据。

2、督促机团单位、公园、学校等重点单位做好增设“两防”设施和查缺补漏工作。

五、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工作

产教融合工作方案 篇31

一、补助内容和标准

根据国家、省农业、财政部门关于实施小麦弱苗施肥和抗旱浇水补助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对我区滨北办事处、秦皇台乡、三河湖镇、杨柳雪镇、梁才办事处五个乡镇办小麦弱苗在返青、拔节期进行施肥补助。中央、省财政弱苗补助和抗旱浇水补助资金209万元,用于购买小麦追肥,实行物化补助。小麦追肥补助数量为775.84吨:其中滨北办事处234.48吨、秦皇台乡39.13吨、三河湖镇218.45吨、杨柳雪镇194.13吨、梁才办事处89.65吨。

二、补助方式和操作办法

(一)补助资金发放方式。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根据小麦种植面积和弱苗面积,结合我区实际情况,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重点采购小麦返青期需要追施的肥料,采取物化补助的方式,由乡镇办负责发放到弱苗户。

(二)补助要兑现到户。补助农资发放、使用要登记备案。发放到户的,要由认领农户签字;兑现到户后,要张榜公布,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财政、农业、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三)弱苗施肥措施落实到田。全区各级农业部门要因地、因时、因苗施策,综合运用肥水,大力促进弱苗转化升级、增加群体。对有水浇条件、越冬苗情较好的.弱苗麦田,在浇返青水的同时适当追肥,划锄保墒;对没有水浇条件的地块,可以趁雨追肥,提高小麦本身的抗旱和抗逆能力。要配发明白纸,农技人员分片包村,指导农民因时因苗抗旱浇水施肥保苗。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全面、迅速、准确宣传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小麦弱苗补助政策,尽快让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家喻户晓,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

二是强化资金监督。农业、财政部门要加强协调与配合,加快资金拨付,同时,要严格按照资金用途,切实加强对政府采购等环节的监管,严禁挤占、挪用补助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中央、省将组织对各地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是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农业部门要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配合发改、物价、质检、工商部门开展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哄抬价格行为;切实加强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同时,要着力加强技术指导服务,驻点到乡,延伸到村,服务到户,确保政策落实。

产教融合工作方案 篇32

一、保障范围、参保对象及参保条件

(一)保障范围:市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被依法征地、符合规定条件的农民。

(二)参保对象:被征地农民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纳入养老保险范围;被征地农民男60周岁(含本数)以上、女55周岁(含本数)以上的.

(三)参保对象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被征地时年满16周岁;

2被征地时依法签订了《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合同》

3被征地后家庭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

4被征地时户口在征地所在地。

二、征地安置基准日及参保待遇

(一)征地安置基准日:由国土资源部门与村集体签订征用土地补偿协议的,以签订该协议时间为征地安置基准日。

(二)参保待遇: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按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0%执行,并随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步调整。参加基本生活保障后,被征地农民死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将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同时终止基本生活保障费发放,并按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个月的标准发给丧葬补助费。

三、缴费办法及资金筹措

(一)缴费办法: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由个人、村集体和当地区人民政府按照本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标准,一次性补缴10年的养老保险费用。未达到规定退休年龄的,参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由个人继续缴费,直至达到规定退休年龄,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达到规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继续缴费,待缴费年限满15年后,再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以征地安置基准日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参加基本生活保障的.由个人、村集体和当地区人民政府按20%比例补缴10年的基本生活保障费用。参加基本生活保障的,从缴费次月起按月享受基本生活保障待遇。

(二)资金筹措:参加养老保险和基本生活保障所需资金由个人、村集体和当地区人民政府共同承担.即个人承担40%,村集体和区人民政府各承担30%个人缴费可以从其所得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中直接缴纳;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部分可从土地补偿费和村集体经济收入中安排;区人民政府承担部分从综合征地补偿费用中安排。综合征地补偿费用不足以支付的,由区人民政府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解决。

四、资金管理和责任分工

(一)严格资金的监督和管理。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纳入区财政专户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用,财政应保障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支出。区人民政府应从综合征地补偿费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安排资金,保障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逐步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和养老保险长效机制。

(二)责任分工。市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区、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责任主体,分别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市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国土资源、民政、农业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确保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顺利实施。

五、其他有关政策衔接

(一)对《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9号)文件下发前.区、市区人民政府可结合当地实际,采取适当方式予以妥善解决,保障其基本生活。

(二)本意见实施前.维持原办法不变。

(三)从本意见实施之日起.区人民政府所需承担的社会保障资金,从用地单位支付的征地补偿款中划出预付的社会保障资金,单独列支,进入区级劳动保障专户管理。村集体所需承担的社会保障资金,商得村集体同意后,可按上述意见办理。

(四)关于开发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

(五)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和养老保险政策与其他养老保险政策的衔接工作.

(六)市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外的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七)本实施意见有效期2年.国家、省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有新的政策规定的,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