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作风纪律督查通报

机关作风纪律督查通报(通用3篇)

机关作风纪律督查通报 篇1

春节将至,为防止出现节前干部上班纪律松懈、办事作风拖沓现象,元月13日—17日,县作风办对8个乡镇和69个机关单位的干部上班纪律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各组督查情况来看,绝大部分单位工作人员坚守岗位,积极工作,认真履职,热情服务,体现了良好的工作状态和精神风貌。做得较好的单位有:孝坪镇、潭湾镇、桥头溪乡、长田湾乡、林业局、卫生局、商务局、计生局、畜牧局、农开办。

二、存在问题

在检查中也发现个别单位管理松弛,干部人浮于事,机关形象差;个别工作人员顶风违规,上自由班,迟到、缺岗、上班时间玩电游、看电影等现象仍然存在:

1、签到制度执行不到位。16日上午8:50,锦滨乡干部吴发堂、石宏贵、王旭斌、吴明荣、左军、赵紫婷、吴春英、黄泽亮未签到;石碧乡干部潘治良未签到;火马冲镇干部罗坤扬、郑芝芳、林志峰未签到;邮政局职工黄冠臻未签到、煤炭局工作人员陈荣然、张昌伍未签到。

2、上班时间吃早餐。14日上午8:50,烟草局办证大厅有1人吃早餐;16日上午8:40,锦滨乡仍有9人在乡食堂、操场上吃早餐。

3、不按工作时间上下班。15日下午4:09,修溪乡政府除办公室有一人值班外,其余干部全部提前下班。

4、请假手续不规范。16日上午,锦滨乡干部周健、聂树喜请假条未经领导批准擅自离岗,刘文、谢黎黎请假无假条。

5、上班时间看电影、玩游戏。16日下午4:30,县政务中心安监局窗口工作人员宋泽喜工作时间上网看电影;县机关事务局工作人员黄明在对县政务中心核查办公用房时,在药监局窗口张景虎的工作电脑上玩游戏。

6、工作时间随意脱岗。16日下午4:30,县政务中心国土、住建、财政、煤炭、物价等部门窗口工作人员不在岗,提前脱岗。

三、处理结果

1、对锦滨乡、石碧乡、火马冲镇、修溪乡、县邮政局、县煤炭局、县烟草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机关事务局等9个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被第二次通报的县煤炭局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2、受到通报的乡镇要对违反上班纪律的干部严肃处理,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迅速整改到位,将处理结果和整改措施于元月24日前交县作风办。

3、责成县安监局对宋泽喜停职检查处理,免去其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扣发一个月绩效工资;责成县药监局对张景虎停职检查处理,扣发一个月绩效工资;责成县机关事务局对黄明停职检查处理,扣发一个月绩效工资。

4、责成县国土局、住建局、财政局、煤炭局、物价局对16日在政务中心窗口的脱岗人员按规定处理到位,将处理结果交县作风办。

四、工作安排

1、各乡镇、单位要坚持加大作风建设工作力度,加强队伍管理,尤其要对办公电脑进行一次彻底清查,与工作无关软件一律删除。

2、下阶段县作风办将继续对上班纪律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并开展违规宴请、公车私用、乡镇干部“走读”、公务人员打牌赌博等情况的专项督查,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从严惩处。

x年xx月xx日

机关作风纪律督查通报 篇2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为推动全县干部作风建设更加深入扎实开展,20xx年1月6日全县作风建设大会以后,县纪委、县作风办组织对全县干部作风建设开展情况进行了一系列督查。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1、上班纪律执行不严。一是乡镇政务中心缺岗现象严重。因烟叶生产、计划生育等中心工作,部分单位未能统筹安排好人员值班值守,朱良桥乡、巷子口镇、黄材镇、横市镇、金洲镇、南田坪乡、东湖塘镇等乡镇的政务大厅仅有少数干部在岗,个别乡镇甚至空无一人。二是不能够严格遵守上班工作纪律。喻家坳乡中学、白马桥乡派出所、龙田镇政府、偕乐桥镇政府、偕乐桥中心校、偕乐桥中心小学、枫木桥乡政府、县交运局、县农机局、县供销社、县烟草局、县档案局、中石化分公司等单位有少数干部存在上班睡觉、玩电脑游戏、听音乐、看电影等影响机关形象的行为,双凫铺镇派出所、县三医院少数工作人员未按要求着装,资福乡政府、菁华铺乡卫生院、县人社局、县法院、县国资公司等单位有上班迟到现象,县住建局、县环保局驻政务中心窗口人员没有及时到岗,枫木桥乡卫生院、道林镇卫生院行政人员缺岗,黄材镇财政所个别工作人员接待来访态度傲慢冷漠,县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请假较多。三是关门办公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县征地办、县发改局、县安监局、县爱卫办、县环保局等单位均有发现,南田坪乡、县环保局、县征地办还有上班锁门的现象。

2、酒后驾车。共发现2名国家公职人员酒后驾车,分别为坝塘镇水管站工作人员欧烹和县职业中专教师谢中飞。

3、上班时间出入休闲娱乐场所。检查时发现有县机关事务局干部陈放明、县人民医院制剂科主任潘鹏翔、大成桥镇中心校干部潘湘荣、县法院法警大队工作人员李龙海、菁华铺乡党委副书记钟云华等5人在上班时间有出入休闲娱乐场所的行为。

二、处理情况

经过调查核实,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和湖南省纪委等五个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长沙市违反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责任追究办法》的相关条款,经县纪委会研究,报县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决定,就上述问题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1、对单位存在的关门办公、乡镇政务中心缺岗等情况和个人未严格遵守上班工作纪律的行为,责成相关单位进行调查核实,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并将处理及整改情况报县作风办。

2、欧烹、谢中飞酒后驾车,责成坝塘镇政府、县教育局分别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李龙海上班时间在休闲娱乐场所打牌,责成县法院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陈放明、潘湘荣上班时间在休闲娱乐场所打牌,鉴于其二人为改非人员可以从轻考虑,责成县机关事务局、县教育局分别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钟云华、潘鹏翔上班时间出入休闲娱乐场所,鉴于其二人确为洽谈工作,且未参加娱乐活动,责成菁华铺乡党委、县卫生局分别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三、后段要求

1、进一步拓宽监管范围。各单位要在认真抓好在职人员管理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对停薪留职、改非、轮岗等人员的管理,乡镇要延伸到村干部一级,真正做到教育无死角,管理无真空。

2、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县纪委、县作风办将继续采取明查暗访、定期或不定期等方式,加强对全县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作风办要切实负起责来,把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干部作风的监督检查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来安排,不断加大自我监管力度,做到抓经常、经常抓。

3、进一步强化工作合力。各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党建、组织、人事的同志,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落实有效措施,务求作风建设取得更大工作实效。

xx县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1月25日

机关作风纪律督查通报 篇3

各有关重点项目责任单位:

为加快推进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步伐,近期,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县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组长蔡军同志带领县绩效办、发改委、城建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主要采取现场查看的形式,深入项目建设现场,对全县部分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项目建设总体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 ,根据县委、政府年初确定的重点项目及建设进度 (县绩效办[x1]14号文件),各项目责任单位把项目建设作为首要工作,主动把项目建设作为履职尽责、转变作风、提升能力的最好舞台,全县上下抓重点项目的意识普遍增强,精心谋划,狠抓落实,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呈现出大干快上的良好态势。

截止9月30日,全县已完工的项目有26个:县城楼体亮化工程项目、省道318线人行道景观桥建设项目、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县城集中供热改造项目(责任单位县城建局),夏孜盖乡粮站附属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人力资源市场配套附属设施项目(责任单位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夏孜盖乡有压滴管项目(责任单位夏孜盖乡),察和特中心区电力入户项目、察和特中心居民区住房围墙(责任单位察和特),察和特客运站项目、和什托洛盖查斯村至农十师大桥项目、省道318线至徐矿赛尔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责任单位县交通局),村办公室公厕煤房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各乡镇场),莫特格乡生态综合治理续建项目(责任单位县农开办),伊克乌图布拉格牧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责任单位县法院),和什托洛盖镇道路工程(责任单位和什托洛盖镇),铁布肯乌散乡科克莫墩村整体脱贫项目、铁布肯乌散乡巴音温德尔村电力建设项目、铁布肯乌散乡办公楼建设项目(责任单位铁布肯乌散乡),乡镇学校校舍附属工程(责任单位县教育局),计划生育服务站消毒供应室及车库附属工程(责任单位县人口计生委),吉也克防风林防渗渠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县林业局),查干库勒乡崩布特存青贮窖建设项目、那仁和布克牧场饮水项目(责任单位县民宗委),县民兵训练基地附属设施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县人民武装部),红绿灯安装工程(责任单位两镇)。

全县未完工的项目有63个:环境检测业务用房及残联综合服务业务楼项目(责任单位县环保局),体育广场建设项目、综合体育馆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县文体局),廉租住房200套项目、县城旧沿街建筑蒙元风格改造项目、县城旧沿街建筑蒙元特色雕塑及绿化项目、县城供排水改造项目、县城镇道路改扩建工程、县公租房建设项目、城建局质监局综合业务楼、县城天富小区附属工程、江格尔文化艺术宫左右配帐、江格尔文化艺术宫主帐装修及室内外附属设施项目(责任单位县城建局),县公安局综合业务用房项目(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和什托洛盖镇粮站搬迁及附属设施(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公厕建设项目(责任单位两镇),县城幸福小区附属工程、和布克赛尔镇社区办公室项目、富民安居房800套(责任单位和布克赛尔镇),安居富民400套项目、和什托洛盖镇综合业务用房项目、和什托洛盖镇污水处理厂4、5、6号氧化池建设项目、和什托洛盖镇双山公园改造一期工程、和什托洛盖镇阳光小区一期附属工程、和什镇干部集资住房项目(责任单位和什托洛盖镇),巴音傲瓦乡办公楼项目(责任单位巴音傲瓦乡),查干库勒乡办公楼派出所项目(责任单位查干库勒乡),全县防渗渠建设项目、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县机电井建设项目、阿尔恰特供水工程,伊尔干河生态工程、乌克塔斯水库工程(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察和特中心居民区住房供暖工程、察和特养殖基地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察和特开发区),武装部办公楼家属楼改造项目(已完成前期手续,计划x2年实施)(责任单位县武装部),边境扶贫开发试点项目(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农业局办公楼维修项目、县蔬菜大棚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察和特开发区学校食堂项目、察和特开发区学校附属工程、县城关小学教学楼、夏孜盖乡中心小学(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和什托洛盖镇公墓(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全县牧道建设项目、绒山羊基地建设道理项目、一般农村公路项目、和什托洛盖火车站(地区项目)、184团8连-夏孜盖盐场公路(待自治区交通厅计划下达)(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疾控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县疾控中心),铁布肯乌散乡夏孜盖乡卫生院危房改造项目、乡级卫生院附属工程(责任单位卫生局),牧业指挥部建设工程、那仁和布克牧场冷配站项目、全县药浴池建设项目、牧业大口井建设项目、全县暖圈改造项目、县冬窝子危房改造项目、县动物防疫体系综合业务楼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县畜牧局),那仁和布克牧场文化站建设项目(责任单位那仁和布克牧场),巴嘎乌图布拉格牧场文化站建设项目、巴嘎乌图布拉格牧场整体脱贫项目(责任单位巴嘎乌图布拉格牧场),伊克乌图布拉格牧场文化站建设项目(责任单位伊克乌图布拉格牧场),布斯屯格牧场文化站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布斯屯格牧场)。

二、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项目前期工作不实,项目变更设计耗时长,影响项目施工进度。如县廉租房、县人民医院综合楼、城关小学教学楼、阳光小区、幸福小区室外供排水、阿尔恰特供水等项目,因地质勘探不准确,工程设计考虑不全面,导致基础设计变更和部分变更增加,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2、个别项目建设单位与相关部门协调不到位。 重点工程建设涉及的部门多、单位广,从前期的选址、规划、设计、招标、征地拆迁到施工过程中工程监管、水电暖供应、资金拨付等,都需要做大量的沟通协调工作。如县体育广场改造竣工后供电问题、县疾控中心综合楼建设供暖问题,因项目业主与有关部门、施工单位的衔接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没有安排专人去跟踪各个环节的进展,没有及早去沟通协调,导致供电、供暖跟不上而影响工程进度。

3、部分项目建设管理较为混乱,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部分施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有18个项目施工企业对质监部门下达的整改事项屡禁不改。如敖包特街道路供排水改造工程在收到停工整改通知书后继续违规施工,目无法纪,顶风建设,导致工程质量较差;部分工地电线电缆布置不规范,临时用电、施工用电线路乱接乱拉时有发生,脚手架搭设不规范,临边防护不到位;个别工程监理履职不到位,存在一个监理监管多个项目,且项目建设点相距较远,导致对原材料和工序控制措施等把关不严,同时还影响工程进度等。

4、重点项目督查效果不明显。在督查中,县委、政府要求4个牧场文化站建设项目务必于9月1日前完成,6个卫生院附属项目及2个卫生院危房改造项目务必于9月30日前竣工、由于施工单位、项目责任单位过多地强调客观困难,遇事存在等待观望、推诿扯皮现象,督查调度明确的事项不能及时有效落实到位,使调度效果大打折扣,使项目不能按期完工。

三、督查要求及建议

一是明确责任,继续加大项目建设工作力度。各重点项目责任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县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和项目推进工作会议精神,对各自承担的重点工程建设任务的每一项工作进行细化、量化,将责任明确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责任领导要亲临一线,做好督促指导工作,对于存在的问题要一线解决、一线落实,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集中精力,抢时间、争进度,提倡吃苦耐劳的精神,有计划、有步骤、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二是倒排工期,确保全县重点项目建设保质保量完成。各责任部门要按照任务分解方案和进度目标计划,再次对各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各环节逐一排出完成时限,制定攻坚计划和方案,报项目联系县领导审定,召开相关会议,确定具体推进的办法措施,列出时间表。对进展顺利的项目,要抢抓机遇,能快则快,确保项目早日建成;对进度滞后的项目,要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对策方案,协调督促建设单位集中精力,科学施工、安全施工、高效施工,把延误的工期抢回来,确保按期完工。对没有实质性进展的项目,项目联系县领导、责任单位、项目业主要认真分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采取果断措施,积极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加大投入,上足人力和机械,千方百计赶进度,努力推进项目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成效。

三是加大协调力度,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各项目责任单位、施工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协调与配合,真正做到领导到位、协调到位,对重点项目建设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做到经常性的跟踪调研,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凡是重点建设项目中涉及到的发改、财政、国土、交通、建设、林业、水利、环保、通信、电力等部门和单位,要树立大局观念,从加快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增强主动服务意识,积极搞好协调服务,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四是严格履职,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各项目法人单位要进一步落实质量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加强过程管理,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监理,防止质量安全事故发生。项目施工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企业内部监管,采取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技术能力和责任意识。

五是强化督查,严格考核。要认真落实项目工作“一月一督查、年终抓考核”的工作机制,由县绩效办、发改委按月对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梳理通报,对完成情况不理想的项目要及时发布滞后预警,提醒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督促主动寻求对策措施,加大项目推进的工作力度。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县委、政府既定的目标、任务和时限要求,切实强化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对不能按标准、时限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和因工作不主动、不积极,相互推诿扯皮、推卸责任而影响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的,县绩效、监察、发改、城建等部门要严格按照《自治县x1年重点项目建设绩效考核办法》(和党办[x1]56号文件)及建设合同进行考核问责,确保各重点项目建设顺利完成。

六是结合实际,科学制定项目建设后续管理办法。各项目责任单位要坚持建管并重、重在管理的原则,特别是对一些重点的公共民生项目(如体育馆管理、体育广场管理、幸福家园物业管理等),要在加强项目协调建设的基础上充分考虑项目的后续管理,早插手,早准备,科学制定管理方案,确保项目早日建成投入使用。

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