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站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范文

收费站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范文(精选3篇)

收费站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范文 篇1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温州市开通运营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各环节防控基本要求

(一)主要风险点

服务区风险点:人员流动性大,公共卫生间、餐厅、商超等区域人员密集,存在疫情传播的风险。

收费站风险点:出口对“绿通车”核验时,可能碰到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车辆,高速公路通行介质(CPC卡)全国流通,反复使用,收费人员存在接触传播疫情的风险。

(二)场地环节

1.服务区应保证公共卫生间、加油站、小超市、开水间等基本服务功能,高风险地区可酌情关闭母婴室、第三卫生间、司乘人员休息室或司机之家、淋浴室等区域。

2.高风险地区服务区餐厅避免聚集式就餐,鼓励采用盒饭外带;中风险地区服务区餐厅宜适当控制就餐人数。

3.公共卫生间、餐厅等人员密集区域以及门把手、垃圾桶、无障碍设施等重点部位,高风险地区每天消毒4次,中风险地区每天消毒2次,低风险地区每天消毒1次,卫生间盥洗室宜配备消毒洗手液。

4.对运输进口冷链食品的车辆,收费站主要检查运输物品种类和重量是否符合国家要求,可以通过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证明和消毒证明(以下统称“三证”)等进行判别,现场不得开箱检查,不能随意打开冷链食品包装直接接触冷链食品。

5.对回收和库存的高速公路通行介质(CPC卡)应及时进行消毒处理。

6.保持室内通风换气,尽量采取自然通风。

(三)人员环节

1.服务区和收费站应每日监测工作人员健康状况,实行测温上岗;高风险地区工作人员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面罩(或防护眼镜)和一次性医用帽子,穿工作服,戴乳胶手套;必要时穿隔离衣、鞋套(或长筒雨靴);规范洗手消毒,并与司乘人员保持安全距离。中低风险地区工作人员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避免与司乘人员近距离接触,规范洗手消毒。

2.对进入服务区综合楼的司乘人员,要严格执行戴口罩、测温、亮码的'防疫规定,宜为司乘人员提供备用口罩。不得将“温州防疫码”作为人员通行的唯一凭证,对不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群体,可采用有效身份证件登记、持纸质证明通行等替代措施,有条件的可设立“无温州防疫码通道”,现场安排人员做好服务引导和健康核验。

3.通过情报版、LED大屏、广播、横幅、海报、宣传手册等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

三、应急处置要求

(一)可疑情形处置

1.服务区设置留观区,发现重点可疑人员或者工作人员、司乘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引导至留观区隔离观察或就医。同时,做好重点可疑人员或者发热、咳嗽人员的信息登记工作。

2.当服务区出现人员呕吐时,应立即采用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或消毒干巾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消毒,清除呕吐物后,再使用消毒剂进行物体表面消毒处理。

(二)涉疫情形处置

发现新冠肺炎确诊人员应马上报告当地防疫部门和市公路管理中心。如餐饮使用的进口冷链食品被检出阳性,应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对可能接触检测呈阳性物品的场所进行消杀、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筛查,严防进口冷链食品疫情输入风险。

收费站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范文 篇2

五一长假即将来临,又面临当前疫情特殊时期,顺平南收费站开展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工作检查,为确保顺平南收费站安全稳定,开展五一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抓好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工作

正值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关键期,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奉献防范压力重叠。顺平南收费站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安全形势的严峻性,深刻汲取近期各地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按照公司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要求,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对顺平南收费站重点部位加强巡查力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置。

三、做好大风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顺平南收费站站领导对此次大风等强对流天气高度重视,切实做好防范应对工作。超前部署防汛工作,扎实开展防汛隐患排查整治,细化完善预案,科学有效应对强队天气过程。

四、继续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加强站区疫情防控,加强员工自身防控,继续认真落实佩戴口罩上岗以及定时对宿办楼、食堂、卫生间、前勤工作岗亭进行消毒、清洁等防控制度,切实防范聚集性疫情发生。

五、加强值班值守工作

严格落实24小时双人双岗在岗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保证通讯联络畅通,遇突发事件或重大事项妥善高效处置,并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信息。

收费站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范文 篇3

1总则

1.1为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指导建筑业企业稳步有序推动工程项目复工复产,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结合建筑业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南。

1.2本指南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施工现场的运行和管理。

1.3各参建单位(含建设、施工、监理等)项目负责人是本单位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和工程质量安全管控到位。

1.4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指导和帮扶建筑业企业分区分级、分类分时、有条件复工复产。坚持分区分级精准监管,按照疫情防控风险等级,采取差异化策略,开展疫情防控和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坚决防止发生聚集性传染事件和质量安全事故。

2复工复产条件

2.1防控机制

组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组,统筹指导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质量安全管控工作。工作组设立可疑症状报告电话,并指定专人负责对接工程项目所在地的政府、街道、社区及定点医院,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定期报送有关信息,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2.2专项方案

编制工程项目疫情防控方案和复工复产组织方案,并制定工程项目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对现场管理、人员管控、物资储备和应急处置等作出安排,明确具体要求和措施,并要求工程项目全体人员认真落实。

2.3人员健康管理

2.3.1指定专人负责人员健康管理,建立“一人一档”制度,切实掌握人员流动情况,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聘用的所有人员进行健康管理。

2.3.2加强与务工人员的沟通联系,严格执行项目所在地人员管控要求,杜绝不符合规定人员复工复产的情况。加强异地返程人员管理,做好返工人员的行程安排,鼓励协调或帮助同一地区人员采取“点对点”包车方式集中返回。

2.4施工现场准备

2.4.1施工现场采取封闭式管理。严格施工区、材料加工和存放区、办公区、生活区等“四区”分离,并设置隔离区和符合标准的隔离室。现场不具备条件的,应按照标准在异地设置。

2.4.2在卫生健康、疾控等专业部门指导下,对施工现场所有场所进行全面消毒杀菌。

2.4.3根据工程规模和务工人员数量等因素,合理配备体温计、口罩、消毒剂等疫情防控物资。

2.4.4安排专人负责文明施工和卫生保洁等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分类设置防疫垃圾(废弃口罩等)、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收集装置。

2.5质量安全检查

2.5.1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原则上应当到岗履职。

2.5.2对施工管理人员和务工人员,特别是新进场建筑工人和转岗人员,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为重点的教育培训。

2.5.3严格做到“五个必须”,建设单位必须召开安全例会,施工单位必须安全管理措施到位,项目部必须安全检查到位,项目人员必须安全教育到位,监理单位必须安全监理履职到位。

2.5.4工程复工前应当全面开展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突出检查脚手架、高支模等模板支撑体系是否牢固,起重机械等使用前是否进行了维护保养,深基坑变形监测是否超过报警值等。质量安全隐患未消除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复工复产。

3现场疫情防控

3.1人员登记

3.1.1严格执行门卫登记检查制度。通过建筑工地实名制管理系统,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实名制考勤、登记和核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所有进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3.1.2在施工现场进出口设立体温监测点,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每天测温不少于两次。凡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应阻止其进入,并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置。

3.1.3建立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各类人员实名名册,并对所有人员排查身体状况后建立健康卡,如实记录人员姓名、年龄、家庭地址、联系电话、进退场时间、身体健康等信息。

3.2施工组织

3.2.1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修订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急预案等,增加疫情防控要求、措施等内容,落实疫情防控所需物资、人员、资金等。

3.2.2优化施工计划与组织,优先安排机械进场作业,合理安排所需从业人员较多、有限空间等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杜绝人员聚集性作业。

3.2.3保证施工作业区、工地生活区和办公区内洗手设施的正常使用,配备肥皂或洗手液。

3.3宣传教育

3.3.1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利用现场展板、网络、手机终端等方式,督促现场人员做好自身防护,做到勤洗手、勤通风、戴口罩,减少人员聚集,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3.3.2每日对现场人员开展卫生防疫岗前教育。宣传教育应尽量选择开阔、通风良好的场地,分批次进行,人员间隔不小于1米。

3.4作业区管理

3.4.1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的驾驶室、操作室等人员长期密闭作业场所进行消毒,予以记录并建立台账。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投入使用前应组织检查,将驾驶室、操作室是否消毒作为必查项。

3.4.2加大巡查检查力度,检查作业环境是否满足施工防疫要求,检查施工人员防护防疫措施是否到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第一时间消除防疫隐患。

3.5办公及生活场所管理

3.5.1现场办公场所、会议室、宿舍应保持通风,每天至少通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3.5.2宿舍人员宜按减半安排,减少聚集,严禁通铺。对本地务工人员应加强下班后的跟踪管理。

3.5.3工地现场食堂应严格执行卫生防疫规定,严禁工地区域饲养、宰杀、食用野生动物。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物资,全力把好食品安全关。严禁垃圾乱倒,做好垃圾储运、污水处理、沟渠及下水道疏通、消毒工作。

3.5.4食堂就餐应采取错时就餐、分散就餐等方式方法,应避免就餐人员聚集。

3.5.5定期对宿舍、食堂、盥洗室、厕所等重点场所进行消毒,并加强循环使用餐具清洁消毒管理,严格执行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

4质量安全管理

4.1隐患排查

4.1.1排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状况。认真检查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更新和落实情况,严禁不编制、不执行专项施工方案的违法违规行为。

4.1.2排查脚手架、高支模等模板支撑体系安全状况。认真检查脚手架、高支模等模板支撑体系的基础、连墙件,斜撑和剪刀撑、扣件螺栓等关键部位结构的连接、杆件的紧固和架体基础稳定。

4.1.3排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状况。认真检查起重机械基础、机械与基础的连接固定、保险和限位装置等关键部位,保证设备保持稳定、灵敏、可靠、牢固。

4.1.4排查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状况。认真检查深基坑工程(含人工挖孔桩)有无变形,作业前先进行通风,排除残留气体,保持空气流通。

4.1.5排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状况。认真检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明挖法、暗挖法、盾构及高架桥各项施工安全条件。

4.1.6对排查出的问题,应列出安全和质量问题(缺陷)隐患清单,并依据相关标准规范,制定可靠的整改方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4.2风险管控

4.2.1严格把好材料、设备等进场质量安全关。严禁将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用于施工中,严禁将不合格的材料用到工程上。

4.2.2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坚决杜绝盲目抢工期,遏制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确需调整工期的,应经过专家论证,确保施工安全。

4.2.3加强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严禁将不合格工程当作合格工程后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施工前应落实条件核查制度,提高风险预防控制能力。

5应急管理

5.1应急准备

组建应急队伍,配齐配足应急物资,并接受当地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专业培训,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5.2应急处置

5.2.1发生涉疫情况,应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采取停工措施并封闭现场。

5.2.2按照应急预案和相关规定进行先期处置,安排涉疫人员至隔离观察区域,与现场其他人员进行隔离,并安排专人负责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防控专业人员的进场引导工作,保障急救通道畅通。

5.2.3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对现场进行全面消杀。

5.2.4根据属地要求,及时、全面、准确向有关部门报送疫情防控信息。

6监督管理

6.1加强对复工复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和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疫情防控不到位、施工安全隐患和工程质量问题,严格跟踪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到位。

6.2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复工条件达不到要求、履职不到位,造成疫情蔓延扩散或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实施停工整改,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人员的责任。

7保障措施

7.1对因疫情不可抗力导致工期延误,施工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与建设单位协商,合理顺延合同工期。停工期间或工期延误增加的费用,发承包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协商处理。

7.2因疫情防控发生的防疫费用,可计入工程造价。因疫情造成的人工、建材价格上涨等成本,发承包双方应加强协商沟通,按照合同约定的调价方法调整合同价款。

7.3严禁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以各种方式要求施工单位带资承包。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不得形成新的拖欠。

7.4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不得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作为工程结算依据,建设单位不得以未完成决算审计为由,拒绝或拖延办理工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

7.5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相关规定,保证金到期应当及时予以返还,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返还保证金的,保证金收取方应向企业支付逾期返还违约金。疫情防控期间新开工的工程项目,可暂不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等其他保证金,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用银行保函或缓缴等方式。

7.6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要积极研究、主动作为,加强对复工复产保障政策的解读、细化和落实,向企业宣传好、解释好、落实好政策,支持企业依法享受税收、成本、金融、保险等优惠政策,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对材料、设备等供应短缺,影响工程复工复产的,应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协调解决,真正让企业得到实惠、受到激励,更加坚定复工复产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