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合作工作制度

家校合作工作制度(精选32篇)

家校合作工作制度 篇1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办学行为,落实“减负增效”工作,根据《乐清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减负增效”的通知(乐教普〔20__〕32号)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一、明确目的。

建立“减负”家校联动机制的目的是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激发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减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减负”的共识和合力。

二、定期召开家长会。

我校于每学期初召开“减负”宣讲家长会,向家长宣传国家及省的法律法规与有关政策,介绍学校实现“轻负担高质量”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分享家长配合“减负”的成功做法,开展孩子身心发展专题辅导。学期中召开“减负”反馈家长会,向家长反馈学校推进“减负”情况和教育教学质量现状分析,探讨“减负”背景下提升孩子学习主动性和学习生活幸福感的家长作为及策略,帮助孩子更好地成长。

三、多形式建立家校联动平台。

学校通过家校通、QQ群、家长访校、校报、等形式,构建“家校进步共同体”。班主任、任课教师、学校领导、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师要积极参加“家校进步共同体”,及时传达学校和家庭的相关信息,宣传“减负”的新政策新措施,讨论家长关心的问题,反映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特别是“减负”背景下的新情况新问题。

四、建立“负担”情况家庭抽样反馈点。

建立学校层面的`“负担”情况家庭抽样反馈点。在全校学生和家长中随机抽取样本,每周提供一次不记名的“负担”情况调查表,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所在班级、晚上上床睡觉的时间、早上起床的时间、班主任要求到校的时间、完成不同学科家庭作业分别需要的时间等。调查表由家长或学生填写后直接投入学校的校长信箱。校长应通过每周师生集会时间对“负担”调查情况进行反馈,每月定期召开家长—教师“减负”碰头会,研究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策略。

五、持之以恒,不断提高家校联动“减负”成效。

要把建立“减负”家校联动机制作为实现“减负”目标的重要措施切实加以推进,学校建立“减负”家校联动机制情况作为 “减负”成效的考核内容接受教育部门的考核,持之以恒,切实把过重的家庭课业负担和学校课业负担减下来。

家校合作工作制度 篇2

一、预防护理不良事件的有关规定:

护理不良事件要以预防为主,杜绝在护理不良事件发生之前。要加强“零缺陷”管理,提高质量,确保病人安全。

(一)加强思想教育

1、加强各级护理人员护理安全教育,强调安全护理,做到警钟长鸣。

2、巩固专业思想,热爱护理专业,安心工作,提倡奉献精神。

3、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巩固树立为病人服务的思想,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一丝不苟的科学作风。

4、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好操作规程。

(二)严格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严格护理不良事件标准,建立护理不良事件上报、登记、讨论、分析制度,及时吸取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三)严格执行各项核心制度

1、履行岗位职责,在岗在位,忠于职守。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⑴交接班做到“七清”、“十不交不接”(见科室治疗室墙上版面)“七清”指交清、听清、问清、答清、写清、看清、接清

⑵交接班要做到“四看”、“五查”、“一巡视” 四看:看交班报告本、看记事黑板、看治疗台、看危重护理记录“五查”:

新入院病人的处理是否妥善;查病情有特殊变化是否及时处理; 查手术病人准备是否完善;查危重瘫痪病人皮肤是否清洁完整,床单元是否平整干燥;查术后病人术口敷料是否渗血,是否排尿,引流管是否通畅。巡视:对新入、重危、大手术及病情有特殊变化的病人,交接班人员应共同巡视,进行床旁交接班。

二、护士长在预防护理不良事件中的作用

护士长的素质和管理水平有直接的关系。护士长不仅要严于律己,更要严格要求,善于科学管理,科室各级人员时时注意护理安全工作,把严防护理不良事件的发生当作自己常抓不懈、责无旁贷的主要任务。同时这也是护理部考核护士长的重要内容。

(一)充分发挥护士长的作用,提高护士长科学管理水平。

(二)加强业务训练,不断更新知识。

(三)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抓好四个环节:

1、假日的安全工作。

2、常规工作的督促检查

3、检查危重抢救病人的特殊治疗及安全措施。

4、护理不良事件信息的反馈作用。

(四)合理安排护理工作,做好个班次工作协调。

(五)在预防护理不良事件工作中护士长必须把好十关:

1、把好新护士如科关。要帮思想、带作风、教技术、使新护士尽快独立、安全的工作。

2、把好护理人员的思想情绪关。增强向心力和凝聚力,有效是防止差错事故。

3、把好治疗室、抢救室、药品柜的管理关。

4、把好护理交接班关。

5、把好医护配合关。主动联系,做到医护密切配合,保证医疗护理安全。

6、把好医嘱查对关。做到班班两人核对,护士长必须检查当天执行医嘱情况,并每周参加大查对。

7、把好批量病人入院关。组织人力,合同分工,统筹安排,做到忙而不乱,严防不良事件发生。

8、把好病人思想情绪关。做好心理护理,杜绝护理纠纷及意外事故的发生。

9、把好危重病人及手术病人护理关。

10、把好进修、实习生的带教关。

(六)护士长所应承担的责任:

1、履行好监督管理的职责;对护士的违纪违法行为及时纠正和处理。

2、对本科室护士提供培训和教育,做到知法不犯法。履行必须的告知义务应该成为健康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对职业规则的理解比工作中被动服从更重要。

3、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护理差错事故的措施。

4、敏感的掌握易发生事故的人、时间、季节、操作和环境。

5、有创新精神,不断接受新事物。

6、接受病人对护理服务的监督、并向其提供咨询服务,认真倾听病人意见,使病人有陈述自己观点的机会。(如果病人投诉无门,就有可能会采取过激行为使矛盾激化。)

7、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不要怕扣管理分而隐瞒不报,及时报告有利于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疗和预防措施。

8、加强护士自我保护意识,做好不良事件的后续处理。

三、护理不良事件的原因分析

发生护不良事件的主要原因有4个方面:

(一)责任因素:责任心不强,擅离职守、工作粗疏、工作中思想不集中,延误治疗护理;主观臆断,凭印象工作。

(二)管理因素: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分级护理制度不落实,不按规定巡视病房,护理不到位;交接班制度不落实,交接不严不清、不进行床旁交接;查对制度不落实,不执行“三查七对“,每班小查对,每周大查对;不认真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无菌操作规程;规章制度不健全,各级、各班职责不明确,监控措施不得力;工作安排不合理,科室协调配合不够;工作环境不安静,注意力分散;使用器材、药品放置位置不固定;实习生带教安排不当,要求不严放手放眼。

(三)技术因素:业务水平差,技术不熟练,盲目操作,护理不当。

(四)心理生理因素:工作繁忙,注意力不集中;外来干扰,影响工作效率;情绪不稳定,对信息处理不灵敏,不及时准确;身体不适或过度疲劳,失误概率增高;人际关系学处于对立情绪,造成逆反心理时发生不良事件的最大隐患。

家校合作工作制度 篇3

l、执行医嘱要正确、及时。执行医嘱后在相应的医疗文件上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

2、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

3、手术或分娩后停止执行手术前、产前医嘱。

4、须下一班执行的医嘱要交待清楚,并在相应的医疗文件上注明。

5、一般情况下,医生无医嘱时护士不得给病人做对症处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护士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医生汇报。

6、除抢救或手术外不得执行口头医嘱,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须复诵一遍,经医生确认后执行。

家校合作工作制度 篇4

为加强对外友好交往和工作联系,合理安排好接待,并控制接待费用支出,保障接待工作有章可循和规范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客人实行对口接待要做到热情礼貌、服务周到,同时要励行节俭。

二、严格控制接待客人范围,一般仅包括与本单位有业务关系的领导干部、指导工作的各级领导、兄弟县市区领导;招商引资客商;严禁揽客接待,严禁一客多陪。

三、用膳最高限额执行标准:要严格执行接待标准,既要热情又要节俭,一般来客安排机关食堂接待,不上高档宾馆用餐,不上名酒名烟;原则上不安排高消费的娱乐活动。特殊情况要安排在食堂外接待,在外接待采取现金结算和签单相结合,需经主要领导批准,并填写派餐单,否则不予报账。

四、副县级以上领导及市、区考核、考评用餐由局里统一安排,其他客人由分管领导接待。

六、接待签单由直接接待的领导或办公室经办人员签字并指定数额,接待费用核报时,票据上必须有办公室经办人签名和分管领导签名方可报帐,否则,不予核报。

七、餐费结账:在食堂用餐每月一结算统计,在外用餐每季度一结算统计,并在班子会上适时公布。

本制度颁布之日起执行。

家校合作工作制度 篇5

针对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对学生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学生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对溺水危害的认识,同时组织班主任教师对学生进行溺水后救生等方法的指导,使学生初步掌握相关的救生与自救方法。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管理,切实加强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排除可能存在的溺水隐患,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做到万无一失。为确保学生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学生溺水安全管理制度。

一、高度重视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指导思想,树立"安全无小事"的观念。

学校开展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专题活动,进行预防溺水事故警示教育。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好学生防溺水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自护自救技能教育,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建立学生防溺水安全管理机构:

组长:刘文(柏林乡德仁希望小学校长)

副组长:杨红霞(柏林乡德仁希望小学副校长)

成员:曹先琼(柏林德仁希望小学教导主任)

韩态富(柏林德仁希望小学总务主任)

吴俊(柏林德仁希望小学辅导员)

黄科峰(柏林乡德仁希望小学班主任)

吴基梅(柏林乡德仁希望小学班主任)

曾亿翠(柏林乡德仁希望小学班主任)

方龙菊(柏林乡德仁希望小学班主任)

三、切实开展学生防溺水专题教育。

各班要落实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制度,通过主题班会、安全教育、班级黑板报设立专栏等多种途径和方式,组织开展专题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运用集会广播、橱窗展览、发放告家长书等方式广泛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学生及幼儿家长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及家长对溺水危害的认识。

四、明确规定与要求:

1、学生要去游泳必须经过家长同意,并且要有会游泳、负责任的大人陪同,选择水浅、河底硬而平整的、熟悉的水域游泳。

2、学生不得擅自下水游泳,不得私自结伴去游泳,不得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山塘、水库、深潭等水深的地方游泳,不到水流湍急的河流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如果看到同伴掉到水里,不要盲目下水救人,而是呼喊旁边的成人帮忙。

五、对学生进行经常性教育:

1、不要到池塘,河边、水池等有溺水危险的地方玩耍。

2、到游泳池,游泳馆游泳必须经家长同意。

3、遇溺水发生,要大声呼救。

4、在游泳池内游泳要注意:

(1)入水前按规定清洗身体是很重要的。

(2)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

(3)睡眠不足,身体过于疲劳,或情绪激动,都不宜游泳。

(4)选择辅助器材,如救生圈和潜水镜等。

(5)不要冒险跳水。

(6)遵守游泳池规则。

(7)饭后45-60分钟内不要游泳。

5、在天然水域游泳要注意:

(1)要充分了解水域的水底情况。

(2)在海中游泳时,必须了解潮汐情况。

(3)总是与海岸线平行游。

(4)注意同一海域的其他船只。

(5)了解水温,最理想的是27摄氏度。

六、做好对学生家长的防溺水宣传教育。

要充分利用"家长会"、"家访"等途径,通过印发《告家长书》、《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及时提醒和教育学生家长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增强家长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要求家长特别注意"节假日"期间孩子的游泳安全。

七、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

要从学生溺水死亡事故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制,落实好学生死亡事故上报制度,以及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制度。

八.防溺水具体预防措施

1、认真落实上课期间每一天的学生考勤制度,对迟到缺席的学生及时查明原因和去向。我们规定,任何班级不得随意停课和提前放学。

2、在学校周边的鱼塘、水库,设立“水域危险”的警告标牌。而且要求,各条线路方向来往的教师时刻关注沿途水域情况。

3、节假日提前告之家长,与家长取得联系,争取校外力量的支持和配合,严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4、建立“学生安全小组”,学生与学生相互提醒和监督。

5、严格信息通报制度,遇有私自下水游泳的情况和溺水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把隐患和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6、利用墙报、课堂,以及国旗下讲话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反复多次的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学习相关安全知识和防范技能,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教育和宣传活动,营造珍爱生命氛围,增强预防溺水意识。

7、围绕“杜绝溺水事故”这一主题,开展一次全校性教育动员大会。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要从学生溺水死亡事故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制,落实好学生死亡事故上报制度,以及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制度。

家校合作工作制度 篇6

体温在7.5度以上及危重病员每隔四小时测次。一般病员每天早晨及卜午测体温、脉搏、呼吸各一次,每天问大小便一次。新入院病员测血土体重一次(七岁以下小儿酌情免测血压)。其他按常规和医嘱执行。

2、病员入院后,应根据病情决定护理分级,并作出标记。

特别护理:病情危重,需随时进行抢救的病员。

排专人昼夜守护,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备齐急救器材、药品,随时准备急救;制定护理计划,并预防并发症,及时准确地填写特护记录。

一级护理:重症病员、大手术后及需严格卧床何处的病员。

卧床休息,生活上给予周密照顾,必须要制定护理计划和做护理记录;密切观察病情变化,每天三于分钟巡视一次;认真做好晨、晚间护理;根据病情更换体位、擦澡、洗头,预

防井发症。

二级护理:病情较重、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病员,适应地做室内活动,生活上给子必要协助;注意观察病情变化,每一至两小时巡视一次。

三级护理:一般病员在医护指导下生活自理;注意观察病情,据病情参加些室内、外活动。

附:死亡病员料理事项

1、经医师检查证实死亡的.病员可以进行尸体料理。

2、医师填写死亡通知单,即送往院处,由住处通知死者家属或单位。

3、需有两人在场检查死者有无遗物,如钱、证、衣物等各种物品,交给死者家属或单位。如家和单位不在,应交由护士长保存。

4、在当班护士要用棉花塞好死者之日、鼻、肛门、阴道等,如有伤口或排泄物,应擦洗干净包好使两眼闭合。

5、整理病室,拆走床单、裤褥等物,通风换气床铺、床头柜按常规消毒处理。

6、整理病案,完成护理记录。

家校合作工作制度 篇7

㈠、团内思想教育制度

1、组织生活制度

组织生活是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的最基本的形式,也是团员的基本权利义务。组织生活以团小组或团支部为单位进行,通常每月安排1-2次,有时可以团日活动形式进行。

2、团课制度

团课是团组织对团员及青年积极分子定期进行比较系统的思想教育的重要形式,由公司团委、团支部组织定期召开。

3、会议制度

公司团委、团支部应定期分别召开团委会、支委会、团员大会、组织生活会。

㈡、团内思想管理制度

1、佩戴团徽,要教育团员把佩戴团徽提高到增强团的观念,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高度来认识,努力使自己的言行无愧于胸前佩戴的团徽。团委、团支部应对团员佩戴团徽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民主生活制度

民主生活是发扬团内民主,健全团内正常政治生活的重要形式,应定期召开,内容通常包括:个人汇报、思想、工作等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就团内某个问题进行专题讨论等。

3、思想小结汇报制度

团员应定期书面小结自己的思想认识、提高的情况、工作情况和生活的情况,主要进步与不足之处,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小结应突出个性特点,切忌面面具到。思想小结在时间上可与一年一次的团员证注册工作相衔接,在团内生活会上进行汇报,并作为团员评议团籍注册的重要考核依据。

4、团员青年思想情况分析制度

公司团委、分公司团支部应当运用开座谈会、发征询表、个别谈心等方式,广泛调查研究,对本单位团员青年的主要思想认识问题及其他带倾向性的情况进行一次总体或专题分析,并提出对策及建议,也可以对团员青年从政治思想、工作态度、技术水平、生产成绩、团结协作、劳动纪律、道德素质、生活作风等方面逐个进行分类分析,明确工作的重点对象,以增强团的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

家校合作工作制度 篇8

一、来访者需要在辅导老师的指导下进行正确的宣泄,未经辅导老师允许不得自由进入心理辅导室。

二、进室者请脱鞋,严禁穿鞋进入室内。

三、在开始活动前,请按要求做好安全保护措施;活动中必须切实注意自身的安全,不得影响他人的安全。

四、凡在心理辅导室活动者,须遵守活动规则,爱护宣泄室物品及其设施,严禁刻意毁坏。若有损坏应及时报告辅导老师;

五、保持室内环境清洁,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吸烟,不乱丢垃圾,保证室内的卫生。

六、应该在规定的涂鸦板范围内涂画。

七、在没有辅导老师的允许下,不得随意触动沙盘和沙具。

八.如宣泄人或沙袋仅供大家捶打踩踢,切勿撕扯、掰弄,更不得使用小刀等利器刮刺。

九、若大声呐喊或大声播放音乐时应该注意关闭门窗,以免影响到他人。

十、宣泄时间的.长短,应视个人身体状况和心理情绪反应而定,切勿导致力竭或过度疲劳。

十一、严格遵守管理制度,来访者宣泄时如有疑问请向辅导老师咨询,并积极配合辅导老师做好相关工作。

十二、请来访者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如有遗失,由来访者自行负责。心理辅导室是帮助广大学生调整心态,适当、适时、适地地宣泄释放压力,维护心理的健康和平衡的场所,请大家共同爱护和珍惜这一片天地!

家校合作工作制度 篇9

1、迟到、早退每分钟处罚5分、5分钟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

2、工作衣帽不整洁、工号牌位置不正确、每次5分。

3、不服从领导安排,有抵触性者处罚15-18分。

4、厨房各岗位卫生分担区不整洁,经指出仍不净者,组长处罚5分,职责人处罚10分。

5、下班时,各岗位做好剩余菜品、原料的存贮,如因存贮不善造成菜品变质、变味、按价赔偿并处罚13分。

6、偷吃、偷拿厨房食品原料者,双倍赔偿并处12分。

7、工作态度及端正,因自身情绪造成菜速、菜质不贴合要求者处15-18分,造成客人严重投诉者,买单并处20分。

8、厨师职责心不强,造成汤锅水烧干,菜肴炖枯,蒸笼食品蒸过了、菜品蒸烂了、米饭煮糊了、原料贮存不当造成厨房成本增大者,职责人赔偿损失并罚20-25分。

9、工作粗心,引起客人对厨房菜肴质量进行投诉者,处罚5-18分。

10、弄虚做假或搬弄是非,制造予盾,拉帮结派、影响同事间的关系者、罚15分。

11、不按操作规程生产,损坏厨房设备和用具者,按价赔偿并罚5一10分。

12、厨师将过期变质食物加工出售,造成客人食物中毒者,承担民事职责并罚20分。

13、欧打他人者,开出并处罚20分。14、违反厨房所有规章及管理制度者,视情节轻重,处罚5-25分。

15、累计扣分到达5分以上10以下为警告、到达10分罚款10元,10分以上每分钟加罚10元、每月累计扣分到达30分以上辞退处理

家校合作工作制度 篇10

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制度

一、局党办负责组织局机关学习活动,制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内容,选择学习方式。

二、要坚持学习型机关建设常态化,确定每周一早例会时间为局机关集中学习时间。重点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国家和省市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等政治理论以及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等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业务知识、工作方式方法、创新手段和理念等。

三、采取专人领学、辅导和讨论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全员记笔记与分层撰写心得体会相结合的方法,务求实效。

四、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度,因事(含工作)因病不能参加学习活动的要向主管局长请假,并告知党办。学习笔记每半年检查一次,对记录不全、态度不认真的提出通报批评。

下基层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

领导干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是进一步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举措。结合XX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干部要廉洁从政。要在局领导班子中进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廉洁自律教育,增强领导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要求领导干部用党纪政纪条规约束从政行为,做到执政为民、不谋私利,用权为民、不搞特殊。管好自己和家属及身边工作人员,与职工同甘共苦,处理好党群干群关系。

二、热情为群众排忧解难。要通过职代会、座谈会、谈心、慰问、处理信访等渠道,征求群众意见,倾听群众的呼声,及时了解群众的愿望和要求。注意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帮助化解教职工之间的矛盾,注意关心职工的生活与疾苦,维护他们的合法利益,努力为职工服务。

三、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加强对政务、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以促进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深入发展。凡属职称、聘任、考勤、考核、评先、选优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均应以适当形式公开。

四、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议。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议。要充分利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等工作机制,充分倾听和采纳来自各个层面的意见。共产党员每半年要个别征求一次党外群众的意见,要接受一次群众的民主评议。对群众的监督和评议,都要做好基本情况和意见内容的记录,尊重群众的意见、批评和建议,并在征求意见和接受评议后,及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五、固定联系对象。要确定固定联系服务对象,每名领导联系1-2名群众。做到定期走访沟通。与联系的群众谈心交心,征求意见建议。每季度至少收集并反映一次联系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帮助维护其正当权益。重要事项应及时征求联系群众意见。

六、开展主题活动。推行领导干部承诺服务,积极参与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踊跃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为切实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及时了解和解决党员的实际困难,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党组和各基层党组织每年制定谈心谈话计划,局领导班子成员与基层普通党员的谈心谈话每月至少进行一次。

二、谈心谈话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集体谈、个别谈等方式进行。

三、谈心谈话要做好文字记录。

四、谈话人在谈话前要做充分准备,明确谈话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谈话时,党员应如实向党组织汇报近期学习、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谈话人代表党组织对党员的工作要予以客观的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提出批评,并指明今后努力的方向。

五、谈心谈话中要把开展批评、自我批评与帮助党员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既要严格按照党员标准要求党员,又要尊重、理解、关心、爱护党员,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六、对平时通过谈心谈话掌握的情况,不便马上答复或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及时报告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经党组织集体研究后统一答复或协调解决。

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

为进一步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切实推进局机关政行风建设,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化解矛盾,切实维护稳定,提高依法治教水平,促进全市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坚持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每月定期接待一次群众来访(或电话约见)。接待来访时间自行确定,接待地点为教育局接待室。领导接待日程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若值班领导出席重要会议或公务活动,由办公室安排好替班领导。

二、参加信访接待日的领导要切实履行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于群众来访提出的问题,属本职责范围内的,要及时办理;对不属于本职责范围内的,应说明情况,并告之主管领导或相关科室及时办理。对影响面大的问题,局长亲自过问,一管到底。

三、每逢领导信访接待日,由办公室、接待室负责协助局领导做好接待工作,由接待室负责记录和对反映问题的督办。

四、参加信访接待日的领导,要对群众来访不拖、不推、不躲、不靠,能解决的当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要明确答复,做好疏导工作,引导群众有序上访,增加信访工作的透明度,保证良好的接待环境和秩序。

五、日常接待群众来访,实行首问负责制。全体机关人员都要热情受理、细心询问、听明意见、做好记录,对来访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要及时整理呈报有关领导阅批,并由接待室根据领导批示意见和具体情况进行催办,使群众的信访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避免重复来访和越级上访。

六、对群众以电话形式咨询、上访事项,由相关科室直接报分管领导处理;对群众以信件等形式的咨询、上访事项,由办公室负责签给分管领导处理,重大事项由办公室直接交至局长处理。

七、接待室对领导接待日和日常工作中受理、处理和办结的来访问题的相关资料进行详细登记,整理、归档。

会议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优化系统工作作风,严格办公经费管理,规范会议组织和纪律,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结合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会原则

1.要坚持节俭、务实、高效的原则,精简会议数量,节约会议费用支出。

2.能通过网络平台、电话等形式传达的工作任务,不组织召开会议。

3.会议参加对象和会议内容同一时段内能整合的,尽量合并,集中进行传达布置。

4.可小范围布置的工作,不召开大会进行布置,控制会议规模。

二、精简会议活动

1.减少会议活动数量。坚持合并、精简、简短的原则,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主题不明确、无实质性内容的会议不开;已发文部署的工作,不再召开会议专门安排;会议时间、人员范围相近或工作内容相同的会议合并套开;一次性传达部署到基层的,不再层层开会传达。必须召开的会议,要准备充分,简化程序,注重实效,开短会、开小会、开解决问题的会,讲实话、讲短话、讲管用的话,力戒空话、套话。局领导出席各类剪彩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研讨会等,要从严控制,未经局党委批准,一律不得出席。未经市XX局批准,系统各单位不得承揽各级会议。

2.严格控制会议规格、规模、时间和费用。严格控制会议审批程序,召开全市性会议须经上级部门批准,并严格执行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关规定。系统内各项工作会议实行报批制度,各科室、单位召开会议,须经局党委审批。除贯彻上级重要精神的会议外,系统内会议不超过1小时;无特殊需要每次会议只安排一位领导讲话,讲话一般不超过40分钟;交流发言每位不超过5分钟;会议主持要简短,没有特殊强调事项会议小结不超过3分钟。加强会议活动经费预算管理,各级各类会议一律不举办宴会,严禁提高会议标准,严禁发放纪念品;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会议文具按需发放,文件袋以纸质为主。

3.改进会议形式。提倡召开现场办公会、电视电话会和碰头会,凡到现场可解决问题的,不在会议室开会;能通过电话、文电或其他方式传达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工作的,不再召开会议。一般性会议不挂会标;表彰会议不安排获奖单位、个人戴鲜花、披绶带,不安排专业礼仪递送证牌。

三、办会工作

1.认真做好会议议题的收集、协调和审定工作。各直属单位、各科室应认真做好会议议题的基础工作,直属单位拟提请的议题要经过本单位领导班子的认真研究,充分讨论,形成相对统一的意见;凡涉及到其他单位、科室的议题,须事先协调、征求有关单位、科室的意见,并提出一种或者几种解决方案供领导决策。提交会议的议题在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形成文字材料提交会议。未经协调或不成熟的议题,原则上暂缓讨论。

2.严格控制会议审批程序。以市XX局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须提请上级部门审核批准,会议规模、会期等按上级要求执行。各科室、直属单位以市教育局名义召开的会议,必须提前两周将会议内容(包括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会期、人数、所需经费及来源等)报送办公室汇总后,提请局长办公会审批;按照上级部署或遇自然灾害等突发紧急情况需要紧急召开的临时性会议,直接提请局长办公会审批。上级明确要求必须按时召开的会议或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需要立即进行研究部署的会议,立即按要求召开。

3.精简会议文件等材料。各业务科室负责提供参会人员名单、会议名称和会议材料,并核对相关内容。办公室负责文件材料的审阅,没有实质内容或新的政策措施的,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涉及同一事项的工作部署、配套政策、责任分工等文件,尽量合并下发;除重要会议外,领导讲话或工作报告等只随会下发,会后不再印发,一般性会议的领导讲话等材料不印发;公开发布的上级文件且要求明确具体的,一般不再发贯彻意见或实施意见;防止以信笺头、“白头”件等变通做法代替“红头”文件形式印发。

4.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所有参会人员不得向会外人员泄露需要保密的会议情况。

领导班子会议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核心作用,做到决策民主化、管理科学化,创建团结务实、人心所向、战斗力强的一流领导班子。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局领导班子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定在每月的月初,如遇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会议由局长召集并主持,局长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局长召集并主持。

2.出席会议的为全体局班子成员,局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根据议题需要,经主持人批准可通知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3.会议的议题,经主管领导提出后由局长议定。凡需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的议题,主管领导及相关科室,事先要认真准备,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对列入会议的重大议题,主管领导一般都应事先协调,未经主管领导协调的问题不得提交会议讨论。

4.参加会议的人员没有特殊情况不得缺席会议,不得迟到、早退。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必须事先跟主持会议的领导请假。

5.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问题,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讨论决定问题时,与会人员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个人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

6.对重大问题的决定,必须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可行性方案。方案提出后,应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力求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7.有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的,局长和主管领导可以临时处置,事后向局领导班子报告。

8.局领导班子会议由局办公室主任列席,重要的事项应编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呈送主管领导审阅,由主持会议的领导审定签发。

9.局领导班子会议所通过的决策和文件,凡可以传达的,经会议批准及时传达到规定的范围。对会议讨论和决定的问题未经批准公开时,参加会议的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

10.局领导班子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决定,由分管领导组织实施,对所决定的具体事项由分管领导通知相关单位执行,并组织局有关科室搞好督促检查和落实情况的反馈。

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一、为规范和监督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行为,提高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局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应当遵守本制度。

三、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应当坚持科学性、民主性、公开性和效率性。

四、局办公室负责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组织、协调工作。各科室及相关单位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工作。

五、下列重大事项,应当实行集体决策:

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XX局中心工作的计划和措施;

2.全局工作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

3.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和实施;

4.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人员的任免、调动和奖惩;

5.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6.一次性投入额度在4000元以上的政府采购;

7.重大事件和紧急情况的研究处理;

8.涉及到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实施方案;

9.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10.其它对我市事业发展有深远影响或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需要行政部门决策的重大事项。

六、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应当采取局班子会或者局党委会形式研究决定。

七、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咨询论证。有关科室或直属单位对重大事项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决策目标和方案,并报分管局长同意后,方可提请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决定是否上会;

2.会前通报。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决定上会后,由局办公室负责通报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

3.提前通知。局办公室应当提前2个工作日将会议通知(含议题及有关材料)书面送达领导班子成员;

4.充分讨论。会议由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主持,并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因故未能到会的局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

5.事项表决。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是否进入表决程序,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或者投票的形式;

6.作出决策。对由局班子决定的事项,实行民主集中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对由局长办公会决定的事项,经充分讨论后,由局长做出决定;

7.形成纪要。局办公室负责形成“重大事项决策会议纪要”,并独立编号。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应当在会议纪要中单独列明。

八、局班子会议和局长办公会的会议记录由局办公室负责整理,需要印发的,报班子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发。

九、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做出后,有关科室或者单位应当按照决策的要求及时组织实施,并将决策实施过程中的社会效果等信息及时反馈给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整理后报局领导班子成员。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政务财务公开的内容

1.局机关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以及工作程序。

2.重大决策公开: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的有关要求以及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决定、决策等。

3.人事任免公开:按照干部任免程序和要求,进行公示和公布,包括评先、晋级、选拔、任用、解聘、干部交流、考核情况、奖惩等情况。

4.年度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5.年度财政预决算及执行情况、财务收支情况。

6.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7.审批事项公开:审批依据、要求、程序、时限以及办事人员的责任和监督制度等。

8.行政处罚事项公开:处罚对象、案由、依据、处罚结果、执行情况。

9.其他应公开的事项。

二、公开的形式

公开的形式要按照简明醒目、格式规范、便于接受群众监督的原则,采用以下形式:

1.设立固定的党务政务公开栏,定期或不定期公开有关信息。

2.通过召开会议,向干部、职工进行公开。

3.以文件、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

三、公开工作的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推行党务政务财务公开,是转变工作作风,建设服务型机关的重要措施。因此,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局主要领导为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统一协调公开的有关工作。

2.规范公开程序。有规定程序的按规定程序公开。此外,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确定拟公开内容。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公开事项的预先审核,经党委集体研究,形成统一意见后进行公布。(2)实施公布。将拟公开的内容向社会公布,并通过意见箱、接待日、座谈会、举报电话等形式,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能够采纳的要积极采纳,不能采纳的要作出必要的解释和说明;对群众反映强烈、大多群众不赞成的事项,要予以纠正或延期执行。(3)归档。每次公开的时间、内容以及对群众意见、建议的采纳、办理等情况,均应有文字记录,建立档案。(4)法制办负责公开工作的督办、督查工作。

3.注意公开方法。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在实际操作中,对固定性内容,如目标职责、制度、规章、操作程序、收费标准等要实行长期公开,若有调整事项,要在调整后及时公开;对变动性内容,要按月实行公开。

4.严肃公开纪律。要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保证公开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和公开内容的真实性,逐步形成一套便利、实用、有约束力、群众满意的公开监督制约机制。

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执行的范围和对象

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范围是教育局机关、下属单位。

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对象是局领导班子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报告的事项及要求

1.本人、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住房等情况,应在事前一个月分别向党组织报告清楚。

2.本人及家属成员的婚丧、喜庆(包括过生日、迁新房)事宜,除丧事外其它活动都必须事前书面分层次向市纪委和局党委讲明准备处理的办法。事后(包括丧事在内)将相关情况,重点是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及办理结果如实向党组织报告清楚。

3.本人、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应在事前一个月将经营规模、经营方式、税费收入,以及承包、租赁的履约情况分别向党组织报告清楚。

4.配偶、子女及其直系亲属的招生、升学、毕业分配、职称评聘、工作调动,除国家规定的正常程序外,须在事前一个月将有关情况向党组织报告清楚。

5.其它可能引起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和本人认为应该向党组织报告的重大事项,也须在事前或事后向党组织报告。

三、受理审批程序

凡属应当执行本规定的干部,都必须向党组织写出书面报告,报所在单位党组织或局党委审批后,按照规定报上级部门备案留察。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实行分级受理审批:

(一)局班子成员按规定报上级部门研究审批。

(二)局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各下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报局党委研究审批。局党委接到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后,应严格按下列程序进行审批、答复:

1.召集局分管领导对报告人的报告事项按照政策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2.召开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审批意见;

3.及时将报告事项的审批意见反馈答复给报告人。

报告人应严格按照党组织的审批答复意见办理报告事项。

领导班子成员公开承诺制度

为转变领导干部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进一步塑造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相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按要求把承诺内容、标准、程序、时限、责任公开向单位全体党员职工作出承诺,在党员、群众的共同监督下组织实施。

二、承诺范围: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承诺内容:

1.岗位承诺。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责,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对自己的学习、工作提出具体目标和实现手段,对加强自身建设、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做出承诺。

2.服务承诺。积极发扬先进性与责任意识,率先垂范,务实重行,积极为群众服务。所承诺的事项必须经过努力可以达到,必须有明确的内容、标准、程序、时限、责任,以求考核公平、公正。

四、考核:

1.自承诺制实施之日起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对上述的承诺内容提出细化方案和实现手段,并按照所做承诺执行。年终要进行评比总结,找出不足,积累经验。

2.为使承诺真正有效,每年11月间召开领导干部承诺制执行情况推进会,对前阶段的承诺效果进行检查。

3.年终,对领导干部承诺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评比,评比采用个人自评、群众评议、党委考评相结合的办法,严格考核。同时,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奖惩结合。

五、监督与保障:设置党员评议箱,接受群众的各项建议和意见,做到有诺必践,违诺必究,保持和维护承诺制的严肃性。

机关工作纪律

一、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机关工作人员要遵守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或临时外出要请假。

二、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上级部门组织的各项会议,要按规定准时参加,不得无故不参会或随意替代;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要事先向会议组织部门说明情况并及时派人参会。

三、严禁公务活动饮酒。

四、严禁工作时间打麻将;严禁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电话闲聊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严禁上班时间擅自离岗。各科室负责人负责监督、检查。

五、严禁以权谋私、借公务之机拉关系、送人情,严禁借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收受钱物、接受影响公务的宴请等行为。

六、严禁随意关闭手机。局机关工作人员每天必须24小时开机,特殊情况要事前向办公室告知,以便工作联系方便。

七、机关工作人员外出执行学习、开会、报送材料等公务时,必须事先请示,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八、要文明办公,礼貌待客。接待外来办事人员要主动热情,属职责范围内的,能办结的要立即办结,不能办结的要解释清楚;不属于本科室职责的,指引其到相关科室办理。

请销假制度

一、科员外出向科长(主任)请假;科长(主任)外出向分管领导请假;副局长(副书记)外出向主要领导请假。

二、科员请假1天以内的,由科长(主任)批准,3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3天的向主要领导请假;科长(主任)请假1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1天的向主要领导请假。告假期满,要及时向准假领导销假。

三、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或下基层检查工作要告知办公室,外出要向主要领导请假。

四、因事因病不能参加会议或集体活动的,须向组织会议或活动的领导请假。

五、因工作外出或请假期满,无特殊情况不得超过请假时间。

六、请假外出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如更换电话号码,要及时通知办公室。

七、机关工作人员不请假外出,出现事故的,责任自负,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一、实行公务接待登记制。凡需发生公务招待,必须进行登记。填写《公务招待登记表》,注明日期、来宾单位、来宾人数、事涉部门、事涉领导、陪餐人数、批准领导等,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负责安排。未经批准,招待费用不予核销,超审批额度的不予核销。

二、明确接待范围。上级来局检查指导工作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人员;兄弟市(县、区)及有关单位来局沟通业务或处理其他事务的人员;其他需要招待的人员。

三、严格接待标准。上级领导招待标准为每人每餐不超过150元及其他工作人员;基层单位人员来局办事,原则上不予接待。饮食标准要体现地方特色,品地方饭菜。招待客人,实行对口陪餐制,严禁一客多陪;严禁陪餐人员随意提高标准。

机关物品管理制度

一、局机关购置单件物品超过千元的,由计财科登记固定资产账目,千元以下的登记备品账目。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的采购、分发、登记、检查和保管。

二、办公耗材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发放,实行办公用品入库、发放登记制度。购置办公用品必须经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批准,办公室负责购买;各科室使用耗材,应先申请,办公室登记后发放;有收费项目的科室,收费项目相关工作使用的耗材,局里不承担相关费用。

三、各科室内物品由本科室人员负责登记保管使用。要爱护公物,厉行节约。上班时,如果临时外出办事,必须锁好门;下班时,要关闭室内所有电源,锁好门窗。由于管理不善,出现物品丢失、损坏等问题,责任由各科室自负。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四、局机关的固定资产,各科室只有使用权,没有支配权,不得随意处置,如有破损应及时报办公室。报废物品应由办公室及时申领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单》,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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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工作制度汇编大全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制度

一、局党办负责组织局机关学习活动,制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内容,选择学习方式。

二、要坚持学习型机关建设常态化,确定每周一早例会时间为局机关集中学习时间。重点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国家和省市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等政治理论以及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等与本职工作

家校合作工作制度 篇11

1、按照“医院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标准”和要求,制定医院质量考核实施细则,编制各类考核表单,并定期督促实施。

2、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在各部门负责人协助下,确定质量考核范围、考核内容和考核方法。

3、对全院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及时根据医院具体情况修改考核内容。

4、对于医院各项工作质量和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分析原因,指出差距,提出改进意见,经院长同意后,下发整改通知。检查措施落实情况,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院长汇报,积极督促相关部门、科室及个人采取整改措施,并监督措施落实情况。

5、妥善保存各类考核实施表单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记录,保存期限为三年。

家校合作工作制度 篇12

为切实做好学生晚就寝的安全防护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树立“安全高于一切”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值夜教师的教育功能,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防护工作。

二、值夜教师要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准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

三、值夜教师负责管理学生当晚的生活,维持当晚的纪律,处理当晚学生出现的有关问题。

四、值夜教师在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件时,要稳定学生情绪,妥善处理,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并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

五、值夜教师检查工作要勤要实,发现外来不法分子要积极斗争并及时向相关领导和部门汇报,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六、值夜教师要认真填写好值夜记录本。

七、值夜教师要负责当晚的值班室、休息室的卫生清洁工作,早上离开时要关好电灯、风扇、门窗等。

八、值夜教师若不能参加当晚的值夜工作,须提前告知相关巡查领导,以便学校告知安排。

九、值夜教师的表现列入教师年度考核。

家校合作工作制度 篇13

督导制度:每月一次组织督导队员上街开展督导工作,检查我区新开工建设和改造的市政道路、居住小区配套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中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了解原有建筑设施中欠缺的无障碍设施情况。

交流制度:每季度一次组织督导队员进行交流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困难及商讨解决的方法和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反馈制度:每季度一次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被查单位进行情况反馈。

无障碍设施建设督导大队督导队员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有关政策法规、规划和设计标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

2、做好本社区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和养护的各项宣传工作。

3、做好本社区内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养护、使用情况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区推进办、督导大队和城管大队反映,督促建设单位进行整改。

4、了解本社区内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对无障碍设施的需求,做好无障碍设施进社区、进家庭的工作。

5、做好本社区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的调研工作。

家校合作工作制度 篇14

第一条 为进一步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肇州县卫生健康局和卫生监督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县卫生健康局和县卫生监督所实施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是指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时,采取随机方式抽取被检查对象,采取随机方式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检查结果。

第三条 “双随机”抽查工作的实施原则是:统筹安排、依法实施,谁检查、谁反馈,公开、公正、透明。

第四条 县卫生健康局、县卫生监督所、局机关相关股室负责统筹安排及组织实施依职责所承担执法类别“双随机”抽查工作。

第五条 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内容、依据等,并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行动态调整。

第六条 建立本单位的执法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人员的单位变动、岗位调整等因素给予动态调整。执法检查

人员名录库,应当明确执法人员的身份信息。

第七条 建立检查机构名录库。检查机构名录库依据机构生存状态,动态确定频次,动态调整。

第八条 县卫生健康局、县卫生监督所、局机关相关股室要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包括被检查对象的范围、对执法人员的要求、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实施检查的时间等。

第九条 由于受客观因素和条件的制约,年内县卫生监督所要首先对“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执法检查工作实行“双随机”。

第十条 健全随机抽查的程序规定,规范随机抽查程序,明确职责,落实执法人员责任,细化抽查方式方法。通过摇号等方式随机选取执法人员,确保执法公正公平。

第十一条 探索行政执法电子化、信息化执法手段,对执法检查全过程跟踪记录,实现随机抽查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第十二条 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根据卫生法律法规的实际执行情况,以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现象发生。

第十三条 合理确定随机抽查频次,确保监督检查有力、有度、有为,原则上每年执法巡查2次,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指示可增减巡查频次。对投诉举报集中、违法风险等级高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区域,可适当加强抽查的力度和频次。

第十四条 加强协同配合,探索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增强执法合力。

第十五条 县卫生健康局、县卫生监督所、局机关有关股室要结合工作要求,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第十六条 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运用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开展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要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卫生计生执法行为,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在监管工作中出现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 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加强卫生计生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和监管效率,确保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

第十八条 建立完善抽查结果运用机制。随机抽查工作结束后,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处理,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典型案例在媒体上曝光,形成执法震慑力。

第十九条 县卫生健康局和县卫生监督所不依照本《实施细则》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家校合作工作制度 篇15

一、定期对护理人员进行急救知识培训,提高其抢救意识和抢救水平。

二、抢救时做到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

三、每日核对抢救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抢救物品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必须处于应急状态。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保证在有效期内使用。

四、参加抢救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抢救技术和抢救常规,确保抢救的顺利进行。

五、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准确、及时填写患者护理记录单,记录内容完整、准确。

六、严格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在抢救患者过程中,正确执行医嘱。及时记录护理记录单,来不及记录的于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七、抢救结束后及时清理各种物品并进行初步处理、登记。

八、认真做好抢救患者的各项基础护理及生活护理。

家校合作工作制度 篇16

一、在分管院长领导下,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行政管理。

二、对疑难病症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

三、在本院有条件诊治的情况下,不得随意向院外介绍和转诊病人。

四、接诊病人要认真负责,按照省卫生厅规定的格式记载门诊病历,门诊部定期检查。

五、门诊检查科室所做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

六、门诊各科室与病房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人病情安排病床,使病人及时得到救治。

七、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八、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主动热情服务,关心体贴病人,耐心解答问题,简化服务流程。

九、门诊医师应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人的负担。

十、门诊医师工作期间不得饮酒,在院区内禁止抽烟,接诊病人时不得接听手机。

十一、门诊各科根据本专业特点,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各种诊疗常规、操作规程以及岗位职责,并认真做好登记、统计上报等工作。

十二、门诊各科室医务人员在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认真执行医院及科室规章制度,严守工作岗位。

家校合作工作制度 篇17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医嘱应做到班班核对。

2、处理医嘱者和核对者(非处理医嘱者)均须签全名。

3、长期医嘱(静脉用药)和临时医嘱执行后均须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

4、有疑问的医嘱,须向有关医师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5、抢救病人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然后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安瓿,经两人核对后,方可弃去。

6、每周总查对医嘱二次,以病历内的医嘱来校对各治疗单及电脑。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时严格进行三查七对。 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和用法。

2、备药前检查药品的质量,注意有无变质,瓶身有无裂缝,注意有效期及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不得使用。注意查对药物的配伍禁忌。

3、摆药后必须经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的药物,使用前应询问病人有无药物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以便核对。

5、发药或注射时,如病人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并向病人解释后方可执行,必要时与医师联系。

6、用药后巡视病人有无不良反应。

(三)输血查对制度

l、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块或溶血,血袋封口及配血条是否完整。

2、查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的供血者姓名、血型、血袋号及血量是否相符,及交叉配血试验结果。

3、查输血单和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袋号及血量是否相符。

4、输血前交叉配血报告必须经二人核对无误后签名方可执行。执行各次分别签字,输血单保留在病历中。

5、输血过程中发生反应时,应立即停止输血,保留血袋及输血器,以备送检,汇报医师进行必要的处理。

(四)手术室查对制度

1、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

2、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五)供应室查对制度

1、准备器械包时,查对物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3、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六)饮食查对制度

l、定期核对医嘱单、饮食执行单、病人床前饮食卡上的姓名、床号以及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2、配餐前查对饮食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到病人床前再与饮食卡的饮食种类核对。

家校合作工作制度 篇18

卫生院发热门诊工作制度(2级医疗机构)

(1)传染病突发事件临战状态及一般疫情发生时,按市卫生局负责发热病人的接诊工作。

(2)发热门诊负责接诊前来就诊的发热病人,要设立醒目的标识,为发热病人开设专门服务区域,独立进行收费、血常规化验及x线摄片等,医护人员有专用通道。

(3)配备隔离室,有保证病人专用救护车到达前短暂停留需要的隔离用房。发生特定传染病突发疫情时,对发热病人,要给病人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寄送{发热病人通知书》,特殊情况报医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或其办公室。

(4)对未发热而就诊的病人,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传染病患者或疑似患者要及时按应急预案转送定点收治医院隔离治疗或留观并及时做好疫情报告。

(5)对危重病人要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根据病情转入相关病区或定点收治医院诊治。

(6)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切实做好日常与终末消毒。

卫生院预检分诊点工作制度

(1)传染病突发事件临战状态及一般疫情发生时,按市卫生局要求负责发热病人的接诊工作。

(2)预检分诊点负责接诊前来就诊的发热病人,要设立醒目的标识,为发热病人开设专门服务区域。

(3)对未发热而就诊的病人,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传染病患者或疑似患者要及时按应急预案转送定点收治医院隔离治疗或留观并及时做好疫情报告。

(4)对危重病人要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根据病情转入定点收治医院诊治。

(5)严格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切实做好日常与终末消毒。

卫生院腹泻门诊工作制度

(1)腹泻病门诊开诊时间根据市卫生局要求确定,要求24小时有人值班。

(2)发现副霍乱病疑似或确诊病例,必须立即电话通知医院预防保健科,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疑似病例在确诊或否定诊断后,应做更正报告。要严防迟报或漏报。

(3)腹泻病门诊发现其它肠道传染病,要按照《传染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填写传染病卡片,送预防保健科。

(4)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处理完病人,先用消毒液浸泡手,再用肥皂洗,用流水冲。要根据条件适当划分清洁区、污染区、半污染区。门口必须设置浸有消毒液的擦脚垫。

(5)医务人员进、出腹泻病临床观察医院门诊时,必须穿、脱隔离衣、鞋、帽,并须固定地点放置。隔离衣或工作服每周至少更换1次,有严重污染时及时更换。

(6)病人的病历、化验单及收回的药瓶等,必须经过消毒后再行保存和应用。病人的呕吐物、排泄物必须消毒后再行倾倒。便器每次用后必须消毒。

(7)发现可疑或已确定菌株,应立即通知门诊医师,对病人留验观察,并派专人携带菌种送往所驻地区疾控中心进行鉴定。

(8)加强无菌观念,严格无菌操作。化验后的样品要消毒处理。无菌室、操作台要定期消毒。定期采样检查空气,进行培养,并有报告单。

家校合作工作制度 篇19

(一)活动时间

学校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召开1—2次,每次开会前三天由校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及时信息反馈,家长可提前请假或调休。(各班级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二)活动内容

1。参与学校管理

(1)学校定期公示教育热点问题,例如:收费,作息时间等。

(2)学校大型活动策划征求家长意见,例如:艺术节,校外实践活动等。

2。家长学校培训

(1)邀请教育专家,通俗易懂地向家长介绍儿童心理学、教育学,联系实际传授正确的教育观点,普及科学教育子女的知识。

(2)家教沙龙,学校邀请有丰富家教经验的家长来校结合自己的经验,与家长交流家庭教育心得,使家长明确自己的职责,重视教育。

(3)开展咨询服务,对家长提出的在家庭教育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给予较好的解决或号召大家共同研讨,提高研究水平。

3。解决班级教育问题,协调其它家长的关系。

(三)家长委员会工作考核

1。学校对各班家长委员活动进行记录,及时反馈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对家长为学校解决的实际问题,将列入班级考核中,作为评选先进班级的必备条件。

2。期末对家长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总结,表彰优秀的家长委员会及优秀家长代表。

家校合作工作制度 篇20

l、根据医院和科室的情况实行轮流值班,每班人员运用护理程序针对病人情况实施整体护理。

2、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工作准确、及时实施。

3、值班人员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常规工作,做好各项护理记录,整理好物品,为下一班做好准备。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待,与接班者共同做好工作后方可离去。

4、值班、交接班中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待不清时应立即查问,实行谁当班谁负责的原则。

5、各班交接时均要进行书面、口头、床前交接。中午班进行口头及床边交接。

家校合作工作制度 篇21

中国是个多灾多难的国家,五千年的悠久开发历史,创造了灿烂的华夏文明,同时又留下了伤痕累累和相对脆弱的生态环境,以及无数次大自然灾害频频肆虐的惨痛记录。统计资料表明,1950—1992年的43年间我国各类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共2.6万亿元左右(按1990年不变价格计),死亡60万人(1959—1961年数据未统计在内);灾害损失达同期国民生产总值的5.09%,占同期全国财政收入的12%以上。由此可见,灾害是不可避免的,但它是可以减轻和防治的。人们可以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发挥社会整体功能,做好灾情(预)测、(预)报、防(灾)、治(灾)、救(灾),达到减少生命财产损失之目的。

我市工业园区建设是抚州经济超常规发展的重中之重工程,对于推进我市工业化城市化进程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关联灾害隐患随之伴生,为此我们必须做好工业园区防灾减灾工作,建设安全文明环境,保障我市经济快速协调发展。

一、正确认识工业园区灾情隐患

我市工业园区灾情隐患归属于全球性环境问题,大致可分为两类:原生环境问题和次生环境问题。由自然力引起的为原生环境问题,如地震、洪涝、干旱、雷电、低温霜冻、台风等。由人类的生产生活活动引起生态系统破坏和环境污染,以及各种人为因素所造成的危害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的现象为次生环境问题,如水土流失、火灾、工业“三废”、热污染、噪声污染、政务环境影响、建筑交通安全等。

(一)工业园区原生环境灾情隐患

1、地质灾情隐患

我市工业园区建设地址较为平坦,以平原和低丘陵为主要地貌类型,其岩性均为白垩系地层,地质构造简单,未发现断裂构造,地球磁场较稳定,不易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根据《全国地震基本烈度划分》,抚州市属于六度以下基本烈度地震区,可不考虑抗震设防。

2、洪涝灾情隐患

工业园区内以林地、耕地为主,众多的小山岗与低丘陵将整个地形分割得较破碎,相对高差在10米左右,最高海拔约61米,最低海拔约45米,周边无河流水系,不受洪水淹没。园区做好科学排水规划,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先建设雨水排水管道系统,实行雨污合流,未来再建污水排水管道,真正实行雨污分流,洪涝灾情隐患基本排除。

3、气象灾情隐患

抚州气候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四季变化分明,春季温暖多雨,夏季炎热湿润,秋季凉爽少雨,冬季寒冷干燥。年平均气温在17.9℃,年日照时数为1700.4小时,年均降水量为1942.2毫米,年无霜期248天,园区内主导风为西北偏北风,年最多风向为北风,其余每年6—8月多南风。根据经验可知园区内存在低温、梅雨、雷电、台风、霜冻(全国霜冻最严重的两条线之一在湘西南/九江/南通一线,擦边抚州)等气象自然灾情隐患。

(二)工业园区次生环境灾情隐患

1、政务环境灾情隐患

工业园区建设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到规划、设计、建设、招商、治安、环保、消防、气象、供水、供电、交通、电信、管网等诸多部门的分工协作,所以,加强领导,大力开展政务环境治理就十分必要,否则就会造成政务环境灾情隐患,一方面无法协调部门之间的通力合作,人浮于事、相互扯皮、乱设卡、乱收费,外商投资安全得不到保障,严重影响园区规划建设;另一方面直接导致招商引资的盲目性、不科学性,项目好坏不分,环保评估把关不严,没有“亲商、安商、富商”的具体措施,更不用说以商招商、专业招商、诚信招商、服务招商等,直接导致园区管理混乱,无法形成安全文明生态环境。

2、生态环境灾情隐患

工业园区全部建成后,可解决3万人就业,牵带人口10万以上,再加上流动人口,已然是一座新城市。如此庞大人口的聚集生产生活,势力引起生态环境灾情隐患,一方面是生活上造成疾病疫情传播、食物中毒、卫生条件恶化、生态绿化等灾情隐患;另一方面是生产区走了18世纪后期一些国家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的老路,大量的工业“三废”引起生态破坏、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工业废弃物污染、热污染、磁场弱电污染等。

3、建筑交通劳动安全灾情隐患 工业园区占地近万亩,可吸纳上百个招商引资项目,将有大量的厂房、住宅区、变电站、公用设施(加油站、公厕、仓储中心、商贸城等)的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着建筑质量、雷电、风暴、火灾爆炸等安全灾情隐患。

园区内交通以玉茗路、新石抚路、文昌大道、迎宾大道、金巢大道、文昌路为道路骨架,成方格网状布局,区内道路分三个等级一是主干道,二是次干道,三是支路,完善的道路网建设依然存在着交通安全隐患。

大量工业项目开工建设及陆续投产,必然需要大量员工,而员工素质参差不齐,这样在劳动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存在涉及生命安全,工伤事故、供电消防等灾情隐患。

二、市工业园区防灾减灾建设安全文明环境的一些做法

(一)合理选址、科学规划

1、合理选址。合理的选址直接关系到招商引资的效果、城市功能的利用及对城市的拉动、基础设施建设的成本、占用耕地的多少、园区自身的远期发展空间,园区防灾减灾救灾体系的完善等,因此,我市工业园区在遵守选址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防灾减灾工作,非常合理地定位于市区东南部。其一,规划区内地质条件稳定,地层为白垩系地层,不易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地震灾害也十分微小。其二,规划区在原金巢开发区的基础上扩张万亩建设,因此,拥有比较完善的园区管理系统,在规划与依法治园方面措施得当,在优化政务环境工作方面有许多好的经验。

2、科学规划。规划工作直接关系到园区的功能,关系到投资者对投资园区的认同程度,关系到入园企业投资成本及未来发展的需要,也关系到园区防灾救灾及建设安全文明生态环境之需要。我市工业园委托江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学编制《抚州市工业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一,系统全面地规划了园区的开发建设、总体规模、配套设施、生态保护等,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具有科学性、超前性。其二,以独立章节详细编制了防灾规划和环境保护及环卫设计规划。

(二)优化政务环境,保障招商成果

为加快工业园的建设,吸引更多投资者来抚州投资兴业,在工商管理、税收政策、土地出让、收费管理、人才引进和其它配套服务等方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精心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投资环境。

1、改善园区硬环境。加大了园区道路、供水、供电、电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极大地提升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条件。

2、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政策环境、投资环境、生活环境、人文环境、法制环境上,大力推行承诺服务,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严处破坏环境的人和事。

3、为外商提供优质服务。始终坚持把投资者的需求作为第一信号,积极主动、热情周到地为他们服务。对外商的要求和遇到的问题,做到重点解决,快速解决,做到以心换心,以感情上把他们留住,在情理中把事情办好,使外商感到身在异乡如在家,从而增强了他们投资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推动和扩大了招商引资工作成果。

(三)依法管理,促进园区防灾减灾工作见成效

1、依据《安全法》、《气象法》、《江西省实施<气象法>办法》和《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1994)等工业园区和市气象局联合发文《关于加强市钟岭工业园区防雷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园区新建建筑物必须安装防雷装置,并实行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制度,从源头上把好防雷安全质量关。

2、为规范进园企业建设工程管理,保证园区企业建设工程质量,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依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二十六条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五十九条,工业园区和市城建局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规范进园企业建设工程管理的通知》,要求进园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审定后的平面规划图实施;认真履行建设项目审批手续,依法进行工程建设;竣工工程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3、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抚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工业园区管委会发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各进园企业、施工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重点检查“三安”、“四口”(即: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建筑施工用电、脚手架、垂直运输设施的情况等。并依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制及事故行政责任制追究的暂行办法》,抓好隐患整改,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4、消防站布局遵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依据国家消防站规划规范要求,消防车5分钟内到达责任区最远点,每个消防站的责任区面积为4—7平方公里,故本工业区在新石抚路设置一处消防站,按三级站标准设置。消防栓规划沿主次干道按120米的间距设置,采用地上式,沿人行道布置。工业区及生活区消防车道宽度不小于3.5米,尽端式道路都应设置回车道或停车场。规划要求新建各类建筑物必须充分考虑消防要求,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防火规范,满足消防间距,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环境保护规划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依据,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城市生态理论和环境综合整治思想为指导,对大气、水、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污染防治提出科学办法,促进城市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从而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统一。

三、对策与建议

工业园区建设发展过程中存在诸多灾情隐患,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同时要充分认识园区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性,从规划入手,加强领导,增加投入,广泛宣传,切实做好工业园区防灾减灾工作。

(一)科学规划,坚持建设与发展同步

工业园区既是抚州工业发展的载体,也是抚州城市化扩张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园区建设成为一个完整、系统而又科学的园区,高起点规划和高标准设计是重要前提,一方面系统地分析园区可能存在的灾情隐患和环保问题,设计防灾环保规划,为园区建设与防灾减灾工作提供理论依据。另一方面要求将园区防灾减灾工作纳入《抚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__年远景目标纲要》,同时由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纳入计划,并确定为政府重点工程,还要求在《抚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中明确园区防灾减灾工作重点,因此,工业园区防灾减灾工作必须依据科学规划,坚持建设与发展同步,既做好当前建设工作,又做好远景发展规划,促进园区防灾减灾工作50年不落后。

(二)加强领导,坚持政务与环保同抓

20__年12月省政府决定成立了省减灾委员会,同时11个设区市也成立了相应机构,基本建成减灾管理机构体系和运行机制,确定减灾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和指挥调度,工业园区要抓住机遇,适时成立园区减灾办,统筹协调园区防灾减灾工作,加强领导,坚持政务与环保同抓,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公正廉洁的法制环境、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树立“亲商、安商、富商”的理念;进一步整治优化投资经营环境,加强法制建设,依法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营造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推进园区环境综合治理,严格限制高能耗、有污染的产业进园,强化环保绿化建设,规划好园区分类布局和排水排污管网,绿化网及环保配套设施(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等项目,精心设计、高效建设,使园区成为布局合理、设施齐全、环境优雅安全文明的现代化生态园区。

(三)增加投入,坚持预防与救治并举

工业园区防灾减灾工作是一项综合工作,既要成立专门机构和队伍建设,实现专人管理,又要实行紧急救治措施,提高灾害救援和快速反应能力,做到灾害一旦发生,立即能够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同时,还需购置大量的防灾减灾救治设施器械,人员宣传培训工作等,哪一项都少不了资金投入,因此,为了完善园区防灾减灾工作,必须增加投入,坚持预防与救治并举,理解减灾就是负面增值的含义,广开资金渠道,重视灾情保险的作用,让社会力量来参与,把可能的灾情损失降到最小。

(四)推广科普,坚持宣传与培训到位

工业园区要加强与气象、宣传、科委、科协、教育、广电等部门的密切配合,把防灾减灾科普知识的宣传和普及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内容,从保障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坚持宣传与培训到位,针对群众缺乏自然灾害常识,防灾减灾意识淡薄的现状,按照积极、慎重、科学、有效的原则,深入持久地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在宣传教育中注意把握宣传的分寸,做到适度、稳妥,以利安定。努力学习并坚持实施《气象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有力推动我市防灾减灾与创建安全文明工业园区的工作。

家校合作工作制度 篇22

1.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做到“三查七对”“一注意”,严密注意用药后反应。

2.备药前应检查药品质量,如安瓿、针剂有无裂痕和超过有效期。

3.药品备好后必须经他人核对无误后方可使用。

4.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过敏试验阴性者,第一次用药时需再次观察局部以及全身有无异常。

5.使用毒、麻、剧、限药物时,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6.为保持药物良好效用,溶解后不得放置时间过久。一次用多种药物时,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7.注射、输液或发口服药时,如患者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确认无误,向患者解释后方可执行。

8.静滴催产素者,首先建立静脉通道,调好滴速后再加入药物,开始滴数为8滴/分,如未达到理想宫缩,则每15~20分钟逐渐开始增加滴速,每次8~10滴,最大滴速不超过45~60滴/分,达有效宫缩时作OCT试验,避免强直宫缩。足月活胎引产,用量最大浓度不超过2%,并注意有专人守护,严密观察。

9.静滴硫酸镁时,注意患者的膝腱反射,预防中毒,若遇中毒时立即应用钙剂。

10.遇抢救患者时,严格配伍禁忆及用药后反应,保留用过抢救药的空安瓿,经两人核对后再弃去。

家校合作工作制度 篇23

1、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努力提高群从的法制观念。

2、搞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认真开展登记、发证、巡查、函查等管理工作。搞好私房出租户日常管理,做到暂住人口底数清、情况明、管理措施落实。

3、开展治安巡逻、守候伏击,搞好辖区内防范工作,遏制和减少刑事案件的的发生,确保一方平安。

4、受理群众报警和求助,热情为民排忧解难,及时处置各类治安案件。

5、受理和调解民事纠纷,把各类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6、对辖区内企业、行业、场所、要害部位,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7、收集各类治安信息,为侦察破案提供有效线索,努力为现实斗争服务。

8、开展社会治安专项整治,维护良好的治安环境。

9、参加抢险救灾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确保国家、集体和人民的生命财产不受侵害。

10、做好重点人员的帮教、控制、转化工作,防止和减少重新犯罪。

家校合作工作制度 篇24

1、心理教师要态度热情,工作细致、认真。

2、对师生辅导内容和有关的隐私严守秘密。未经同意,有关资料不得外借。

3、心理教师要按时到岗接受辅导者来访或电话、网络咨询,认真、及时进行记录。

4、保持心理辅导室室内环境整洁、优美、舒心,定期更新环境陈设,营造温馨的空间。

5、做好台帐及有关材料的存档工作,及时整理、装订成册。

6、爱护室内各项设备,定期进行检查,保持正常使用。非咨询人员不能随便进入辅导室,未经允许正在辅导室时不能接待其他人员。

7、遇有严重心理问题可能出现事或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8、心理教师要注意刻苦钻研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9、充分利用课内、外时间对师生全面开放,提高“心理辅导室”的开放率和使用率。

心理辅导教师工作守则

1、正式辅导时,心理辅导教师应向来访者说明自己的专业资格、辅导目的、辅导技巧、辅导程序上的规则及可能影响辅导关系的各种限制条件。

2、心理辅导教师与来访者应对角色的界定、预期的目标、采取的策略及可能的结果等有所了解,并取得一致。

3、心理辅导教师并非心理医生,一般不对学生做诊断性评价,不能更不能擅自开具来访者有关心理问题的诊断证明;如无法对来访者提供帮助,可建议其辅导更高级的心理研究者或专业心理医师。

4.、在进行心理测试之前,心理辅导教师必须向来访者说明测验内容和目的,并在测试结束后出慎重的专业解释。

5、心理辅导教师接待每位来访者时间原则上控制在40分钟之内;在辅导活动中,应注意尽量避免来访者过分依赖。

6、心理教师要准时到岗接待辅导,遇有特殊情况(包括心情不佳等)不能准时到岗,必须事先做好换班的衔接工作,并告知学校主管领导。

7、心理辅导教师应尽可能在当日填写辅导个案值班记录。其内容主要包括来访者的基本情况、叙述的主要问题、辅导一般过程、辅导建议、辅导效果及其它事项。

8、心理辅导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或上级组织的教科研交流活动。

9、心理辅导教师未经许可,不得以心理辅导教师的身份参加社会机构举办的任何心理健康活动。

心理辅导教师从业道德规范

1、热爱生活,钟爱生命,崇尚美好人生;

2、胸襟宽阔,无私奉献;

3、尊重、信任、理解和支持来访者,与其建立朋友式的信赖关系;

4、树立整体观念,防止片面性,保证咨询工作准确有效;

5、严格咨询保密制度,保护来访者利益;

6、注重发展性辅导,帮助来访者扬长避短,发挥其潜能;

7、遵循坚持性原则,巩固提高辅导成效;

8、强调预防重于治疗,帮助来访者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9、耐心倾听,诚心交流,真心关注;

10、促使来访者自知自助,自立自强。

心理辅导基本原则

1、保密性原则

辅导人员保守来访者的内心秘密,妥善保管来往信件、测试资料等材料。如因工作需要不得不引用咨询事例时,应对材料进行适当处理,不得公开来访者的真实姓名、单位或住址。

2、理解支持原则

辅导人员对来访者的语言、行动和情绪等要充分理解,不得以道德的眼光批判对错,要帮助来访者分析原因并寻找出路。

3、积极心态培养原则

咨询人员的主要目的是帮助来访者分析问题的所在,培养来访者积极的心态,树立自信心,让来访者的心理得到成长,自己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4、时间限定的原则

心理咨询必须遵守一定的时间限制。辅导时间一般规定为每次50分钟左右(初次受理时辅导可以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能随意延长辅导时间或间隔。

5、“来者不拒、去者不追”的原则

原则上讲,到心理辅导室求询的来访者必须出于完全自愿,这是确立咨访关系的先决条件。没有咨询愿望和要求的人,辅导者不会去主动找他(她)并为其心理辅导,只有自己感到心理不适,为此而烦恼并愿意找辅导人员诉说烦恼以寻求辅导者的心理援助,才能够获得问题的解决。心理辅导室的大门向任何人都是永远敞开的。

6、感情限定的原则

咨访关系的确立和咨询工作的顺利开展的关键,是咨询者和来访者心理的沟通和接近。但这也是有限度的。来自来访者的劝诱和要求,即便是好意的,在终止咨询之前也是应该予以拒绝的。个人间接触过密的话,不仅容易使来访者过于了解咨询者内心世界和私生活,阻碍来访者的自我表现,也容易使咨询者该说的不能说,从而失去客观公正地判断事物的能力。

7、重大决定延期的原则

心理辅导期间,由于来访者情绪过于不稳和动摇,原则上应规劝其不要轻易作出诸如退休、调换工作、退学、转学、离婚等重大决定。在咨询结束后,来访者的情绪得以安定、心境得以整理之后作出的决定,往往不容易后悔或反悔的比率较小。就此应在辅导开始时予以告知。

家校合作工作制度 篇25

1、护理部有健全的领导体制,实行三级管理,对科护士长、护士长进行垂直领导,或实行总护士长与护士长二级管理体制。

2、护理部负责全院护理人员的聘任、调配、培训、奖惩等有关事宜。提出对护理人员的'晋升、晋级、任免以及调动的意见;负责对护理人员技术档案的登记与管理。

3、护理部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护理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4、护理部有年计划、季度计划、周工作重点,并认真组织落实,年终有总结。

5、建立健全各项护理管理制度、疾病护理常规及各级护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6、健全科护士长、护士长的考核标准,护理部每月汇总科护士长、护士长月报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在护理部主任的领导下由分管的副主任负责护理质量控制工作,年有工作计划,月有质量检查、汇总,对问题持续改进、定期报告反馈;深入科室查房,协助临床一线解决实际问题。

8、建立护理不良事件报告程序,以促进护理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9、定期不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护理质量管理活动,将护理质量控制的信息传达到科室及至各级各类护士。

10、护理部有例会制度,如护士长例会、护理部例会等。

11、负责全院护士的继续教育和护生、进修生的教学工作。

12、定期对护理人员岗位技术能力实施评价工作。

家校合作工作制度 篇2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有效预防、控制结核病的传播和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秉持预防为主、预防融合的方针,创建政府非政府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予的结核病预防机制。强化宣传教育,推行以及时辨认出患者、规范化疗管理和关怀救助为重点的预防策略。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结核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结核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卫生行政部门应积极主动协同有关部门强化结核病预防能力建设,逐步构筑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防治掌控机构分工明晰、协同协调的预防服务体系。

第四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结核病防治的疫情监测和报告、诊断治疗、感染控制、转诊服务、患者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卫生部组织制定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技术规范和标准;统筹医疗卫生资源,建设和管理全国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对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评价。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拟定本辖区内结核病防治规划并非政府实行;组织协调辖区内结核病预防服务体系的建设和管理,选定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统筹规划辖区内结核病预防资源,对结核病预防服务体系给与必要的政策和经费积极支持;非政府积极开展结核病预防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

第七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帮助卫生行政部门积极开展规划管理及评估工作;

(二)收集、分析信息,监测肺结核疫情;及时准确报告、通报疫情及相关信息;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处置等工作;

(三)非政府全面落实肺结核患者化疗期间的规范管理;

(四)组织开展肺结核或者疑似肺结核患者及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工作;

(五)非政府积极开展结核病多发和重点行业人群的预防工作;

(六)开展结核病实验室检测,对辖区内的结核病实验室进行质量控制;

(七)非政府积极开展结核病预防培训,提供更多预防技术指导;

(八)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

(九)积极开展结核病预防应用性研究。

第八条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管理肺结核患者确诊化疗,全面落实化疗期间的筛检检查;

(二)负责肺结核患者报告、登记和相关信息的录入工作;

(三)对传染性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展开检查;

(四)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健康教育。

第九条非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在结核病预防工作中履行职责以下职责:

(一)指定内设职能科室和人员负责结核病疫情的报告;

(二)负责管理结核病患者和疑为患者的诊疗工作;

(三)开展结核病防治培训工作;

(四)积极开展结核病预防身心健康教育工作。

第十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管理肺结核患者居家化疗期间的督导管理;

(二)负责转诊、追踪肺结核或者疑似肺结核患者及有可疑症状的密切接触者;

(三)对辖区内居民积极开展结核病预防科学知识宣传。

第三章预防

第十一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积极开展结核病预防的宣传教育,对求诊的肺结核患者及家属展开身心健康教育,宣传结核病预防政策和科学知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期对辖区内居民进行健康教育和宣传。

疾病防治掌控机构对易患结核病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展开存有针对性的身心健康教育和宣传工作。

第十二条根据国家免疫规划对适龄儿童开展卡介苗预防接种工作。

分担预防接种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建议,规范提供更多预防接种服务。

第十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在组织开展健康体检和预防性健康检查时,应当重点做好以下人群的肺结核筛查工作:

(一)专门从事结核病预防的医疗卫生人员;

(二)食品、药品、化妆品从业人员;

(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规定的从业人员;

(四)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的教职员工及学校入学新生;

(五)碰触粉尘或者有毒气体的人员;

(六)乳牛饲养业从业人员;

(七)其他极易并使肺结核蔓延的人员。

第十四条医疗卫生机构要制订结核病感染预防与控制计划,健全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开展结核病感染预防与控制相关工作,落实各项结核病感染防控措施,防止医源性感染和传播。

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应重点实行以下病毒感染防治与控制措施:

(一)结核病门诊、病房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环境卫生及消毒隔绝制度,特别注意环境通风;

(三)对于被结核分枝杆菌污染的痰液等排泄物和污物、污水以及医疗废物,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分类收集、暂存及处置;

(四)为肺结核蹊跷症状者或者肺结核患者实行必要的'防水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出现。

第十五条医务人员在工作中严格遵守个人防护的基本原则,接触传染性肺结核患者或者疑似肺结核患者时,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十六条疾病防治掌控机构、医疗机构、科研等单位的结核病实验室和实验活动,应合乎病原微生物生物安全管理各项规定。

医疗机构实验室的结核病检测工作,按照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的规定进行统一管理和质量控制。

第十七条肺结核疫情形成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按照有关预案实行以下控制措施:

(一)依法做好疫情信息报告和风险评估;

(二)积极开展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处理;

(三)将发现的肺结核患者纳入规范化治疗管理;

(四)对传染性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展开医学观察,必要时在请示本人同意后对其实行预防性化疗;

(五)开展疫情风险沟通和健康教育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疫情处置情况。

第四章肺结核患者辨认出、报告与备案

第十八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对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及时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确诊和疑似肺结核患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并将其转诊到患者居住地或者就诊医疗机构所在地的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

第十九条卫生行政部门选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有关工作规范,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展开结核病筛查和诊断。

第二十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助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已进行疫情报告但未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进行追踪,督促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断。

第二十一条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应对肺结核患者展开确诊,并对其中的传染性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展开结核病筛查。

承担耐多药肺结核防治任务的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对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进行痰分枝杆菌培养检查和抗结核药物敏感性试验。

第二十二条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对肺结核患者展开管理备案。备案内容包含患者确诊、化疗及管理等有关信息。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应根据患者化疗管理等情况,及时更新患者管理备案内容。

第二十三条结核病疫情的报告、通报和公布,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肺结核患者化疗与管理

第二十四条对发现的肺结核患者进行规范化治疗和督导管理。

第二十五条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应为肺结核患者制订合理的化疗方案,提供更多规范化的化疗服务。

设区的市级以上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实验室检测结果,为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制定治疗方案,并规范提供治疗。

第二十六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危、着急、重症肺结核患者应负抢救的责任,应及时对患者展开医学处理,严禁以任何理由扯皮,严禁因求诊的患者就是结核病病人婉拒对其其他疾病展开化疗。

第二十七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及时掌握肺结核患者的相关信息,督促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落实肺结核患者的治疗和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居家化疗的肺结核患者展开定期看诊、督导服药等管理。

第二十九条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工作规范对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患者进行抗结核和抗艾滋病病毒治疗、随访复查和管理。

第三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对流动人口肺结核患者推行银行机构管理,提供更多与当地居民同等的服务。

转出地和转入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及时交换流动人口肺结核患者的信息,确保落实患者的治疗和管理措施。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对结核病防治工作行使下列监管职责:

(一)对结核病的防治、患者辨认出、化疗管理、疫情报告及监测等管理措施全面落实情况展开监管;

(二)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责令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限期进行改进,依法查处;

(三)负责管理防治与掌控结核病的其他监管事项。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要重点加强对相关单位以下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监管:

(一)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的确诊、化疗、管理和信息打印等工作;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结核病疫情监测与处置、流行病学调查、高发和重点行业人群防治、实验室检测和质量控制、实验室生物安全、督导、培训和健康促进等工作;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诊疗、跟踪、患者督导管理和身心健康教育等工作;

(四)非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的结核病疫情报告、转诊、培训、健康教育等工作。

第三十三条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办法实行监管职责时,根据结核病预防工作的须要,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介绍情况,索要必要的资料,对有关场所展开检查。在执行公务中应维护患者的隐私,严禁外泄患者个人信息及有关资料等。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应不予协调,如实提供更多有关情况,严禁婉拒、阻扰。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废止,通报批评;导致肺结核传播、盛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轻易责任人员,依法给与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履行肺结核疫情报告职责,或者瞒报、谎报、缓报肺结核疫情的;

(二)未及时实行防治、控制措施引致出现或者可能将出现肺结核传播的;

(三)未履行监管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第三十五条疾病防治掌控机构违背本办法规定,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废止,通报批评,给与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轻易责任人员,依法给与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法履行肺结核疫情监测、报告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肺结核疫情的;

(二)辨认出肺结核疫情时,未依据职责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故意泄露涉及肺结核患者、疑似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四)未履行职责对辖区实验室质量掌控、培训等预防职责的。

第三十六条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肺结核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报告肺结核疫情,或者谎报、谎报、缓报肺结核疫情的;

(二)非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发现确诊或者疑似肺结核患者,未按照规定进行转诊的;

(三)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对肺结核患者或者疑为肺结核患者确诊化疗的,或者婉拒门诊的;

(四)未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对结核菌污染的痰液、污物和污水未进行卫生处理的;

(五)故意泄漏牵涉肺结核患者、疑为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和资料的。

第三十七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一)未履行职责对辖区内肺结核患者居家化疗期间的督导管理职责的;

(二)未按照规定转诊、追踪肺结核患者或者疑似肺结核患者及有可疑症状的密切接触者。

第三十八条其他单位和个人违背本办法规定,引致肺结核传播或者盛行,给他人人身、财产导致侵害的,应依法分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以下用语含义:

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咳嗽、咯痰2周以上以及咯血或者血痰是肺结核的主要症状,具有以上任何一项症状者为肺结核可疑症状者。

疑为肺结核患者:凡合乎以下条件之一者为疑似病例。

(1)存有肺结核蹊跷症状的5岁以下儿童,同时诱发与传染性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史或者结核菌素试验弱阳性;

(2)仅胸部影像学检查表明与活动性肺结核吻合的炎症。

传染性肺结核:指痰涂片检测阳性的肺结核。

密切接触者:所指与传染性肺结核患者轻易碰触的人员,包含患者的家庭成员、同事和同学等。

耐多药肺结核:肺结核患者感染的结核分枝杆菌体外被证实至少同时对异烟肼和利福平耐药。

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病毒感染:指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患者出现活动性肺结核,或者结核病患者病毒感染艾滋病病毒。

转诊: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将发现的疑似或确诊的肺结核患者转至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

跟踪: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疾病防治掌控机构的指导下,对比伯县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求诊的肺结核患者和存有蹊跷症状的密切接触者展开追访,并使其至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求诊。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第四十条本办法由卫生部负责管理表述。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20__年3月24日起施行。1991年9月12日卫生部公布的《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家校合作工作制度 篇27

为了更好地树立公司的形象,促进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发展,以及加强对市场推广人员的有效管理,特制订以下管理规定。

第一章出勤制度

第二章业务员管理条例

第三章业务员日常行为规范

第四章业务操作行为规范

第一章出勤制度

一、全体业务人员必须认真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

二、全体业务人员上下班必须到公司报到。

三、因公,因私不能上班的,实行书面请假制度。

1、请假必须经总经理签字生效

2、特殊情况来不及书面请假,不能上班的,应向上头报告,并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3、办公室应加强考勤管理,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书面请假制度,请假手续交办公室留查。

第二章业务员管理条例

业务员是公司的生命,为充分调动公司业务人员的积极性,特制定本条件,具体如下:

一、试用期业务员管理条件

1、新业务员到公司正式报到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1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毕业证复印件,1张个人简历。

2、业务员到岗后,由公司统一安排参加岗前培训,每个业务员需通过基本培训方可正式上岗。

3、为了让新业务员早日熟悉公司业务,公司对新业务员采取底薪+无定额+奖金的'工资发放制度,鼓励业务员大胆拓展业务范围。

4、新业务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从业务员的责任心,业务能力以及对公司的贡献三个方面对业务员进行考核。由总经理决定业务员转正时间。新业务员试用期3个月后仍不能通过业务考核的做自动离职处理。(对责任心强但业务能力弱者公司将适当放宽条件)

二、正式合同期业务员管理条件

1、业务员基本工资=底薪+提成+奖金

2、底薪计算方法

业务经理有责任帮助其它业务员提高业务能力及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由于领导和管理整个业务部将影响个人的业务量。

三、本着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对业务费用,需事先填写申请表,注明用途并由公司经理批准。报销时,原始凭证必须由经理,经办人两人以上签字并附清单。经财务部门核准后给予报销。当月发生的业务费用当月必须结清。

四、提高公司凝聚力,提倡公司员工互帮精神

公司会每月凭出责任心强、业绩好的优秀业务员,累计三个月可享受“金牌业务员”称号。成为“金牌业务员”的人员,除具有带领团队的资格,同时还有月奖金及年终奖。

第三章业务员日常行为规范

一、在公司内,应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指挥。

二、必须建立晚会制度,宣布当日各位业务人员的业绩,包括小区情况、拜访客户数,成交客户数等,需提出疑问、建议及市场动态反馈,以供大家讨论。促进工作更好的开展。同时,要安排次日工作内容并作好准备。

三、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下班时间到后,必须整理好物品下班。

四、工作期间应认真工作,不允许串岗聊天和在工作区内大声喧哗,不得妨碍其他人开展业务工作,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可阅读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书报杂志。

五、工作时,不打非业务性电话,接非业务性电话时应尽量缩短时间。

六、必须履行对公司机密、业务上的重要信息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公司业务及营销信息泄露给他人。不打听,不传播与本人无关的,不该打听不该传播的事项。

七、不得将公司资料、设备、器材用作私用,如需携带外出须得到批准

家校合作工作制度 篇28

1.营养科是在院长领导下工作,临床营养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医院营养科是行使对住院病人进行营养评价、营养治疗的部门,属于医技科室。

2.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应设营养科,从事临床营养工作的专职营养师与床位比不能少于1:200。100张床位的医院至少有一名专职临床营养师。

3.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4.营养科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营养部分)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5.负责制定“住院病人的各类膳食的适应症和膳食应用原则”,是医院现行的规章制度组成部分。

6.营养科结合医院特点负责制订本医院住院病人膳食种类,并指导、监督营养厨房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制作、分发治疗膳食,保障食品安全。

7.营养科负责住院病人的营养评价,接受特殊、疑难、重危及大手术病人的营养会诊,提供各类营养不良/营养失衡病人的营养支持方案,按照《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进行记录。

8.必须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为临床服务的理念,确保食品安全。要为糖尿病、高血压、高血脂、心脑血管疾病、特殊、疑难、重危及大手术患者等提供适合其病情治疗需要的膳食,并进行营养与健康宣传教育服

务,在出院时提供膳食营养指导;为临床人员提供临床营养学信息。

9.各类医院住院病人膳食应包括基本膳食(如普通膳食、半流质膳食、流食);治疗膳食(如低盐膳食、低脂低胆固醇饮膳食、高蛋白膳食、低蛋白膳食、高膳食纤维膳食、少渣(无渣)膳食、糖尿病膳食、配方膳食)。根据医院收治病种增添治疗膳食种类。有条件医院参与或承担肠内营养支持工作。

10.由营养科主任负责召集,每月一次由临床营养专业人员和营养厨房的管理人员、厨师长的联席会议,汇报和评估临床营养工作有关各项工作制度执行、协调情况,并有会议记录。

11.参加住院患者座谈会,听取并征求住院病员及家属意见;参加医、护、技联席会议,汇报对诊疗服务流程中存在的缺陷(问题),提出协调意见。

12.人员资质:

a)营养师持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营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b)三级甲等医院由具有副高职以上医学营养专业人员担任主任/负责人;

13.有岗前培训和在职继续教育制度和计划

14.三级甲等医院及有条件的医院,应开设营养咨询门诊和开展临床营养的科学研究工作。

15.对营养厨房实行外包/或委托加工服务的医院,同样必须将以下制度及职责的要求列入外包/或委托加工合同,进行签约与监督管理。

家校合作工作制度 篇29

为了激励公司广大员工和领导干部爱岗敬业,钻研业务技术,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倡导正能量。提高全员综合管理水平,并以绩效为导向、“利润”为中心的理念,发挥全员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现经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设立董事长专项奖励基金。

一、奖励基金的使用原则:

1、坚持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的双行方针。

2、以工作绩效为奖励导向。

3、坚持以生产、质量、技术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的提升为主导。

4、在工作中积极倡导正能量。

二、奖励基金的来源

1、公司设立董事长专项奖励基金。基金金额为50万元。

2、基金主要来源为公司财务拨款和平时检查处罚。

三、奖励基金使用范围:

全体员工和管理干部。

四、奖励条件

董事长在例行检查中对表现突出的或评比领先的部门或个人。

五、奖励支付:

所有奖惩于年底统一结算。

家校合作工作制度 篇30

一、人员管理

1、 凡进入分娩室的工作人员须更换衣裤和鞋,戴好口罩、帽子。

2、 接触病人前后,医务人员须用肥皂或消毒液洗手。

3、 工作人员离开产房因事外出时要更换衣或穿外出衣。

4、 产妇进入分娩室除更换全部衣物外也须换鞋,个人物品不得带入室内。

二、环境管理

1、 产房周围环境清洁、无污染源,与母婴室和亲儿室相邻近。

2、 布局合理,严格划分无菌区和清洁区、污染区。

3、 每日用消毒液擦拭待产室、分娩室的门面、桌椅等,每班用消毒液擦拭地面1-2次。

4、 分娩室每日通风,每日紫外线照射60分钟消毒,每月空气细菌培养一次。分娩室和待产室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对室内空气及家具物表彻底消毒一次。

三、消毒隔离制度

1、 接生前按洗手常规刷手,刷手用物一人一用一消毒。

2、 接生按规定操作,处理新生儿按无菌操作规程进行。

3、 接生后,所有物品送洗,更换产床被服及产垫。

4、 产床每次使用后,应用消毒液擦拭后再使用。

5、 须在更换待产床上的全部被服后,才能接受新的待产者。

6、 凡隔离者按隔离技术规程护理和助产,所用过的布类和物品均应在待产室和分娩室先经消毒处理后,再送出清洗灭菌。待产室和分娩室内进行严格的终末消毒。

7、 无菌持物钳(镊)、泡镊筒、无菌容器、碘酒、酒精瓶应每周更换二次。

8、 无菌物品专柜放置,分类按消毒日期顺序排放,无菌包上注明科室、名称、消毒日期、有效期,有效期一般为6天,霉季为4天。专人负责,每天检查有无过期物品。

9、 保持工作拖鞋清洁,每天清洗一次。

10、 待产室和分娩室等的卫生用具(拖把、抹布等)分室专用,标记明确,分开清洗,悬挂晾干,定期消毒。

11、 医用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开装袋,封闭运送,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进行消毒毁形送固定地点无害化处理。

家校合作工作制度 篇31

第一章 保管人员职责

一、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知识,严格执行仓库、库区管理制度。

二、负责做好物资的接收、登记、分类、包装等工作。

三、负责救灾物资的仓储管理工作,保证库内物资不变质发霉,不丢失损坏;物资分类堆放,码垛整齐,便于物资出入库;准确掌握识别物资数质量和存放位置。

四、负责与有关单位物资托运、运输、承付的结算工作。

五、负责物资的发放、押运工作,制定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六、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做好防火、防盗、防潮工作,保证仓库通风干燥,严防物资变质,人为损坏。

七、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二章 统计人员职责

一、在主任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救灾物资的统计、核查工作。

二、物资验收合格后,由统计人员根据物资储备(入库)通知或物资采购清单,及防灾减灾中心主任签发的执行意见入库。

三、统计人员在填写物资储备(入库)通知时,必须按要求对报表所列内容逐项填写,并有经手人、核准人、批准人的签字或盖章。

四、统计人员必须对物资储备(入库)通知所列物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等认真核对检查,确认无误后,进行接收,与保管人员共同办理入库手续,填写物资入库清单,并签名盖章,做好入库记录。

五、 统计人员要认真审查物资出库通知及相关凭证。对“白条”及手续不符的有权拒绝发货。如遇紧急救灾(救援)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时,可先按减灾中心领导指示办理,但事后必须按规定及时补办物资出库手续。

家校合作工作制度 篇32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跨界合作、资源整合、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安全社区创建原则,凝集社区各方面的力量,落实安全社区创建组织机构,明确组织机构相关工作责任。组织、指导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组织制定安全社区建设的.目标计划和安全社区管理制度职责。

2、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社区促进委员会领导小组会议。分析安全形势,汇报安全社区进展程度,督促各个项目的落实,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

3、组织协调辖区内外一切可以整合、利用的资源和力量,协调各项目组获得社会各界资源,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4、组织开展社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和解决安全社区创建的具体问题。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全辖区的综合性检查或专项整治工作。

5、协调、指导各安全促进项目组有效执行安全社区推进计划,检查各安全促进项目执行情况及效果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