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材料管理制度

消防材料管理制度(精选3篇)

消防材料管理制度 篇1

防火教育学习宣传制度

1、综合办负责人、义务消防队队员,每半年进行一次义务培训。

2、综合办每半年要对职工进行一次消防教育。

3、每季度组织物综合办职工收看一次关于消防的电教片。

4、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演习活动。

5、各防火部位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

6、消防有关制度按规定上墙,并认真执行。

火险隐患整改制度

1、火险隐患的整改是消防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一经发现的隐患就应立即整改。

2、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按整改要求及时整改。

3、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隐患,要明确时间整改,及时复查验收。

4、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采取适当的措施。

5、对较大的隐患要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整改。

6、对无法整改的大问题、大隐患,要报防火委员会处理。

7、对所发现的隐患都要复查整改情况,并做好记录。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每年五月和十一月前组织仓库人员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活动。

2、警报器一拉响,仓库全体人员以最快的速度投入演练活动中。

3、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演练活动。

4、仓库人员必须全身心投入演练活动,不准漠不关心或敷衍了事。

5、演练必须严格按预案操作,做到合理组织灭火、合理疏散人群。

6、演练结束后,要彻底清楚灰烬,防止死灰复燃。

7、做好演练记录。

防火措施

1、场内无杂物,库外5米无杂草,及时处理易燃易爆垃圾。

2、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库,严禁在库区吸烟、点火,违者罚款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3、严禁使用电炉,经常检查电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经常检查、补充、更换消防器材,保证各种消防器材时刻处于良好状态。

5、消防负责人及保管员必须掌握“四懂四会”

四懂:懂生产经营中的火灾危害性

懂预防火灾措施

懂抢救火灾方法

懂自救逃生方法

四会:会使用消防器材

会扑灭初期火灾

会报警(火警电话119)

会逃生自救

消防工作评比奖惩制度

1、本矿每年对所属单位在年底进行一次考核评比,奖优罚劣。

2、每季度要进行一次评比工作,对所属的部位和人员进行核评、登记,年底一并奖惩。

3、对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在年底考核评比后一并进行。

4、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山西省消防管理处罚试行规定》及集团、矿消防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的,根据原因情节、后果、认识态度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条文起先处罚。

5、造成消防设施损坏,消防器材丢失或挪做他用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罚外,还要照价赔偿全部损失。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1、凡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用火用电可能发生火情的部位,均需配备消防器材,配备的各种数量根据情况决定。

2、所有配备的消防材料要经常检查,定期更换灭火器材,严禁将过期或失效的灭火器存放在爆破器材库内。

3、严禁将消防器材、工具挪作他用,确保材料、工具齐全完好。

4、爆破器材库内应保持清洁,材料、工具摆放整齐。

消防材料管理制度 篇2

一、材料的计划和购入

(一)、由于ⅲ类医用卫生材料使用一般属于非急诊产品,并且其价值昂贵,储存与管理要求高,原则上不列为库存品,采取“既用则购”方式。

(二)、通过招标(包括网购产品)确定品牌与配送企业,签定购货合同。根据患者的《知情同意》签字确认许可后订购。

二、医疗材料的验收和使用

(一)、医疗材料配送企业送到医院设备科库房、供应室或特定的专业科室时,均必须执行严格的验收(包括实物与资料)、核实登记或核实后共同签字确认,并及时办理入库、出库手续。需要再次配送的医疗材料,由医院安排的专人负责送达,并做好交接签字确认。

(二)、交接手续应包括:领用与配送产品的品名、数量、外包装、产品质量等是否符合,合格证等是否齐全。

(三)、使用科室使用时,应及时将产品合格证妥善保存并贴于对应的病历中,并填好《特定卫生材料使用追踪登记表》,并回执到设备科库房统一备案管理。

(四)、医疗材料的采购产品发票必须有库房管理人员的签字认可,出库清单必须有领用科室负责人或指定管理人员的.签字认可。设备科应按卫生部《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要求,妥善保存相应产品的送货单等原始凭证。

(五)、使用科室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时,应及时停止使用,并做好批内复审确认,同时上报设备科组织退或换货处置,或通报配送企业备案。

(六)、在执业许可范围内的所有使用人员均应熟练掌握产品的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使用,严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消防材料管理制度 篇3

一、申请拟定

1.申请的拟定由各工厂设备科长负责。日常维修用配件每月集中申请一次。重要设备易损件申请应确保库存配件数量至少满足两个更换周期或两个月的用量。

2.各类配件一次申请的数量最大限度不超过40天的用量。备用易损件申请数量最多不超过三次维修用量,最大备用时间不超过三个月,使用数量较少、需要生产厂家专门制作的设备易损件备用周期最大不超过一年。

3.所有配件申请时必须注明配件的通用名称、规格型号(或详细测量数据)、质量(或使用寿命)要求、申请时间、计划使用时间、库存余量。关键零部件的申请需要注明价格范围或参考供应商的公司名称。4.采购费用较高(一次费用超过20xx元)的设备配件或设备改造申请,应单独立项申请,不应当列于月度申请之中。

二、申请审批

1.月度申请必须于每月的28日前提报。由工厂设备科负责人确认署名后,分别送交工厂厂长及设备部审查签字,再由事业部总经理签字批准后交于采购科审查、采购,配件相关数据、技术参数未标注明确的,采购部门有权退回申请。

2.应急申请可以由设备负责人题写后交工厂生产厂长以上领导签字审查后,由采购科部门购置。

3.财务部门每月将设备配件库存情况报表提供给设备部,以便设备部结合库存情况对各单位的申请进行审查。4.设备部每月对闲置的设备、设施进行一次调查、统计,并建立电子台帐,以便及时对部门申请进行合理审查和调配设备、设施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减少资产闲置。

三、配件采购

1.设备配件的采购必须由采购部门完成。采购部门在接到部门申请7日内必须及时将采购物品采购入库,不能按时完成的采购任务应及时与使用单位协调解决。

2.配件供应商提供的所有配件必须满足申请要求的各项数据、技术指标标准,否则设备部门将不予验收并通知采购部门另行处理。

3.工厂设备科不得私自与供应商联系采购任何物资或外协维修、改造任何设备。

4.采购部门在采购过程中,对配件申请单位提出的规格、技术参数要求有疑议时,应及时与申请单位协调落实。

5.采购部门对申请单位提报的配件,通过市场调查和进行性价对比后认为可以提供性价比更合理的新型配件时,应及时与配件使用单位负责人进行沟通、讨论,在征求同意的基础上进行试用性采购。

四、配件入库

1.采购回的零部件必须及时通知使用部门负责人安排专人进行质量检验。库管人员在配件验收合格并签字认可后方可给予办理入库手续。

2.未经验收、验收不合格或不符合公司其他规定的配件,一律不得办理入库,也不允许在库房寄存,同时库管人员应及时通知采购部门处理。

3.关键配件及进口设备配件的验收入库工作,由设备部派专门人员参与质量检验。

4.经验收合格并入库的配件,库管人员在做好登记、入账工作的同时,配件的存放明细单上必须详细表明配件入库时间、供应商名称、批次数量、报废周期。

五、配件领取

1.设备部门领取配件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程序:

①由维修、电工或其它设备部门出据书面申请领料单,领料单需填写配件名称、数量、用途、时间和领料人姓名。

②领料单交由设备科长签字批准后,到财务科换取正式单据。③凭财务开据的领料单据到物料库领取配件。

④紧急情况下,可由工厂设备科长批准后到物料库凭单暂时借用配件,但必需于当日补齐手续。

2.各工厂设备部门在领取物料前,必须将上日应退回的旧配件按规定退回物料库管理。否则物料库不予发放新配件。

六、配件使用

1.维修人员在设备维修过程中,首先要仔细确认待更换配件的质量要求和规格型号,以确保领取符合维修要求和数量相符的配件。

2.维修或改造过程中使用的配件要在维修后及时做好维修记录,维修记录要简要说明设备名称、用途、维修过程和维修时间。配件更换的数量、具体位置、上次配件损坏的具体原因必须详细标明,而且记录要由设备使用部门班长以上干部确认签字。

3.每次维修后的剩余配件数量不得多于领取数量的10%,维修剩余配件暂存于维修部门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否则应将剩余配件及时办理退库手续。4.维修班长每日至少抽查一处的维修工作状况,抽查内容包括耗用时间是否合理,维修质量是否合格,配件使用是否真实正确,设备使用部门是否认可。设备科长每周不少于二次抽查,设备部每月不少于两次抽查。

七、配件储备

1.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允许各维修部门储存一定数量的易耗零件和关键部件,储存数量最多不超过两日用量。

2.备用配件、零件的`储存必需建立详细的《备件储存明细台帐》并由维修部门、工厂设备科、设备部分别存档。

3.备用配件一旦被使用,维修部门必须在24小时以内进行补充。

八、配件报废

1.所有维修后更换下来的旧配件,必须在二日内办理退库手续,除改造、安装工程外,要求做到领取数量与退库数量吻合。

2.旧零部件由维修部门负责办理分类退库,即报废品根据材质不同分类、可再用与无价值的零部件进行分类。

3.库管人员对正常报废的零部件,同样需要进行登记、备案。

4.库管人员对旧件未及时退库或旧件退库工作混乱的部门,有权责令整改,严重时暂停发放新配件。

5.属于保质期内损坏的零部件,由维修部门出据书面使用报告(配件名称、领用时间、损坏日期、损坏原因),连同报废配件一起交回库房,同时由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负责向采购部门说明情况、提出免费更换要求。6.库房管理人员在供应商未及时办好前期配件免费更换的情况下,不予接收该供应商提供的任何新配件或其他供应物资。

九、废品处理

1.为保证最大限度的节省维修费用,要求各工厂维修部门对替换下来的旧配件要定期进行合理组合或修复利用。

2.当报废配件数量积攒到一定程度时,由库管人员负责通知设备部、财务部对报废配件进行报废审查。

3.经设备部确认予以报废处理的配件,由办公室负责集中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库管、财务、设备部必须派人参与监督。

4.报废处理后的配件记录,由财务部门协同库管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消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