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欺诈起诉书

房屋买卖欺诈起诉书(通用3篇)

房屋买卖欺诈起诉书 篇1

原告:_________________薛某,女,汉族,1977年*月*5日出生,住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嘉园三里乙*号楼*室。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1370116**75

被告:_________________薛乙,女,汉族,1974年*月*日出生,住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号院*室。

被告:_________________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宠各庄镇工业西区号,法定代表人刘某。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010-6722**91

案由:_________________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第一被告向原告支付首付及还贷购房款共计元人民币;

2、请求法院判令第一被告向原告支付上述购房款利息共计元人民币;

3、请求法院判令第一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4、请求法院判令第二被告对上述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事实与理由

原告薛某与被告薛乙系姐妹关系,一直以来,双方经济往来频繁,而且,基于姐妹真情及日常行为习惯,没有刻意对每一笔财务交割书写凭证,更没有专门签订书面合同。20__年5月30日,原告与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0819899),购买位于北京市丰台区石榴园庄西街商品房一套,房屋单价1623000元人民币,原告首付1282700元人民币,余款在银行按揭贷款支付。20__年9月14日,原告办理入住手续,但尚未取得产权证。200年月日,被告薛乙声称自己非常喜欢原告所购买的该房屋,并要求原告将房屋转让给自己。原告基于亲情考虑,随即同意但表示需要开发商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认可,200年月日,三方在签字,变更房屋购买方为被告薛乙。200年月日,被告薛乙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但是,被告薛乙至今未向原告支付首付及还贷购房款,原告多次要求其支付均未收到效果,无奈之至,惟诉诸贵院,请求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房屋买卖欺诈起诉书 篇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合同:

一、甲方自愿将 公司开发的 卖于乙方,此房建筑面积: m,储藏室 号,建筑面积: m 。

二、转让价格:此房屋总价款(含储藏室)为 整(小写:¥ )。

三、付款方式:

1、乙方首付房款定金 元(大写: ),甲方办理完房屋户名更改合同手续后,乙方再支付剩余的 元(大写: )房款,至此乙方拥有该房屋的产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2、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房款后,出具收条。

四、该房屋拆迁补偿,过渡期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逾期不能交房时,按照市政府 号令超期临时安置费的标准执行,本房屋的逾期补偿费用由乙方享受,具体补偿时间以开发商补偿给回迁户的时间为准,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享有。

五、甲方负责办理本房屋户名更改合同等相关手续。

六、甲方负责解决本套房屋应享有的回迁户待遇。

七、违约责任:

如甲方违约,甲方应退还乙方全额房款及利息,并支付此房款全额的200%作为违约金赔偿给乙方。如乙方违约,扣除乙方房款的50%。

八、如开发商中止开发,政府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期限为壹年),甲方退还乙方全额房款及利息(利息以银行利息为基准),乙方退还所领本套房屋的逾期补偿款。

九、甲方应全程协助乙方,直到乙方取得房产证。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房屋买卖欺诈起诉书 篇3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座落于_____________,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____平方米,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的房产售卖给乙方。

第二条 房屋价款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出售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的价款总金额为人民币 ______元整(大写______ 佰______ 拾______ 万 ______仟 ______佰______ 拾______ 元整)。

2、上述房产价款乙方按下列 方式支付给甲方:

( 1 )甲、乙双方共同到____________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办理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转移登记,并经交易中心受理,甲方消户当日 (指甲方消户前 ) ,乙方一次性付清房产价款于甲方。

( 2 )乙方于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前向甲方付清房产价款。

( 3 )乙方于 ______前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_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 );

剩余房产价款人民币 ______元(大写人民币 ),均由乙方 ______前支付给甲方。

( 4 )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向甲方支付房产价款,甲方应向乙方出具票据。

第三条 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共同到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转移登记。

如因一方原因,致影响产权过户转移登记,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由造成损失的一方负赔偿责任。

第四条 税费分担

1、本合同签订之前,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如有应交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责交纳。

2、本合同签订之后,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所发生的转移过户登记费、契税、印花税、估价费、服务费等费用,经双方协商由_______________负担。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应于______前,将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房管部门确认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不能办理出售、过户手续,甲方应在当日内向乙方退还所收的全部款项,本合同解除。

2、甲方如不按合同约定的日期交付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每逾期一日按房价款总额的 ______计算违约金给付乙方。

逾期超过 ______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解约时,甲方除应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支付 元的违约金给付乙方。

3、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乙方应按房价款总额的 ______计算违约金给付于甲方。

逾期超过______ 日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解约时,乙方应支付 ______元的违约金给付甲方。

4、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产,产权清楚,无其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

乙方买受后,如因买受前该房产产权有纠葛,致使影响乙方权利行使,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5、甲方因个人原因不再出售此房,应在三日内向乙方退还所收的款项,并付违约金 ___________ 人民币给乙方。

第七条 其他

1、因不可抗力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向乙方退还所收的全部款项,本合同解除。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交______房屋土地管理局壹份。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电话∶    

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电话∶ 

______年___月___日